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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分戶父母不同意

發布時間:2020-12-06 08:26:56

❶ 父母不願意和我一個戶口,請問可以分開嗎父母一直不願意和我一個戶口,我都不知道我是不是他們親生的

你如果成年了過後是可以與父母分戶過日子的。父母不願意與你一個戶口,肯定有他們的道理,並且是為了你好。沒有哪個父母不疼愛子女,只是你現在還不理解而已。再說分戶過也不影響日常生活的,沒關系,分個戶吧

❷ 兩個子女都成家了,一方要分戶一方不同意可以強制分戶嗎

自家內部還鬧成這樣,真不象話。搞不定就找居委會協調,再不行可以到法院去訴訟。

❸ 兒子想和父親分戶,需要父親同意嗎

一般樣式是這樣的:尊敬的某某村委會、派出所領導: 本人XX,性別X,出生於XXXX年回XX月XX日,系答哪裡人,現居住哪裡,由於某某原因,特向貴所申請由厡戶(戶主)另立一戶(或者說是將誰和誰單獨分戶),戶主是:XXX。望給予批准。申請人:XXX 日期 :x年x月x 日 另附:一以前戶口簿資料和復印件一份 分戶人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報告要先去村裡蓋章,簽「情況屬實,同意辦理」,然後去派出所請管片民警簽意見(有時需所長簽字)後去窗口就可以辦理了。辦理時帶戶主身份證和原戶口本。

❹ 如果父母不同意分戶,那打官司應該怎麼打

直接起訴,要求父母協助辦理分戶手續

❺ 想和父母分戶,我爸不同意可以辦戶口本嗎

關於戶口分立、遷移,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派專出所辦理戶口屬分立或遷移手續,當地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辦理;如果一方當事人不願意拿出原戶口簿,經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書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移手續,並在新戶口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❻ 如果我想分戶,父母不同意怎麼辦我已經二十歲了 註:我沒結婚證,到已有一個孩子。

沒有什抄么分戶,你就是想要一個襲新的戶口本,辦理一個新的戶口,這個涉及到具體的地方政策,有的地方簡單,有的地方復雜,你最好直接去屬地派出所,就是街道派出所,那有專門的人和窗口直接辦理這些事情,你可以直接去問問,怎麼辦,這樣才好。至於要錢的問題,感覺很奇怪,錢在你手裡,你不給又能怎麼樣?難道還有誰能搶嗎?

❼ 我現在想分戶,可是我父親不同意,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么就是戶籍地址不變的那種

分戶是有規定的,一般來說分戶必須分灶吃飯、提供兩個房產證,同時需要簽訂協議,為此你要分戶建議先將家庭矛盾解決好。

獨生子女已婚和父母分開戶口政府不同意怎麼辦

辦什麼事情都要拿全家的戶口本辦是挺麻煩的,不過你找找關系也可以辦下來,我有見過,辦這種事情應該不難。

❾ 已經結婚了,農村戶口,如果男方父母不同意分戶,可以請律師走法律程序嗎

應與男方父母協商,如果對方拒不配合,可求助公安機關。

根據公安部《關於對因家庭矛盾導致戶內成員無法使用本戶居民戶口簿有關問題的批復》(公治[2009]459號):
居民戶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戶口登記義務的憑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業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關於轉發陝西省西安市<關於辦理離婚、房產案件中有關戶糧分立、遷轉和房產變動問題的聯合通知>的通知》(法(民)發[1985]5號)精神,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戶口簿的權利,對於立為一戶的家庭,其戶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願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以至該家庭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且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為其制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並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人口信息系統中註明相關情況。

因此,戶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願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以至該家庭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且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為其制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並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人口信息系統中註明相關情況。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❿ 如果女兒要求跟父母分戶口,而父母不同意,還可以分戶口嗎

一般情況下要開證明信的,這里需要經父母同意的,但是如果戶口本被拿到公安局的話,這就好辦了,就不經同意也有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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