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家暴孩子報警有用嗎
法律分析:
有用,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所以父母家暴孩子是屬於犯法行為。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如果涉及到父母家暴子女的話,首先情節輕微警方會給予警告教育,如果是情節嚴重的話,涉嫌刑事犯罪,報警的話將會按照法律被進行刑拘,然後根據子女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會被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將家庭暴力界定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按照表現形式劃分,可分為身體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經濟控制;按照受害者類型劃分,可分為:親密伴侶暴力、兒童暴力、老年人暴力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衍生問題:
由於家暴起訴離婚,需要收集哪些家暴證據?
1、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各種照片;2、能夠證明施暴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錄音;3、鄰居朋友的證人證言;4、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報警記錄;5、受害者的醫院診治記錄或傷害鑒定結果;6、顯示施暴方對受害方實施家庭暴力的各種錄像。
Ⅱ 被父親家暴可以報警嗎
被父親家暴可以報警。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關系中發生的一切暴力行為。家庭暴力界定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按照表現形式劃分,可分為身體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經濟控制 ;按照受害者類型劃分,可分為:親密伴侶暴力、兒童暴力、老年人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Ⅲ 父親對女兒家暴可以報警嗎
法律分析:可以報警的,公安管這個事情,可以對父親進行處罰。女兒也可以選擇起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Ⅳ 被家長家暴可以報警嗎
法律分析:可以,家庭暴力對受害人來說可謂是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可以報警處理此問題,以減輕自己受到傷害的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Ⅳ 爸爸家暴女兒可以報警嗎
法律分析:爸爸家暴女兒是可以報警的,每個家庭都有不同的教育孩子的方式。對孩子毆打造成心理及身體傷害的情況都可以報警。依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如果父母對子女進行毆打、捆綁等暴力行為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情況下,是可以報警捉父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Ⅵ 父母家庭暴力子女可以報警嗎
法律分析:可以,對孩子毆打造成心理及身體傷害的情況都可以報警。依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如果父母對子女進行毆打、捆綁等暴力行為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情況下,是可以報警捉父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Ⅶ 媽媽打我可以報警嗎
法律分析:可以報警的,公安管這個事情,可以對父父母進行處罰。家庭暴力也是我國法律禁止的,受害人可以通過當地尋求司法救濟,情況嚴重的,可以報警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法律將追究刑罰。當然,如果是一般的家庭糾紛,還是建議調解,和睦相處,共同創造一個和諧社會是大家的目標。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Ⅷ 親生父親打了我一巴掌我可以報警嗎
法律上你可以報警,實踐中,除非你們家的家暴情況很嚴重,或者令尊有那種舉重運動員或者什麼鐵掌水上漂的功力,這一巴掌把你達成輕傷二級以上,可以按照故意傷害罪追究責任。否則你報警,派出所也是以說服、批評教育為主。aqui te amo。
首先,通常情況下,家庭成員之間的輕微的違法犯罪行為,就不會按照一般違法行為追究。因為只要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就像前面說的,只是打你一巴掌,不是非常嚴重的話,不會按照其他的打架斗毆的情節處理。
第二,除非這一巴掌把你打傷了,打到輕傷二級以上,構成刑事犯罪的故意傷害罪了,這就超過一般的家庭糾紛,或者父親教育子女方式方法有待商榷的程度了。但是正常情況下,普通人打一巴掌,不會造成輕傷二級以上的傷情損害,尤其是打自己的孩子。當然,如果令尊是某些體育力量型運動的運動員,比如舉重、鐵餅、鉛球之類的重量級選手,或者某種原因力量超過正常人的,反正就是一巴掌能致人輕傷以上的,另當別論。
一言以蔽之,只要不是打成輕傷二級以上,構成刑事犯罪的故意傷害罪,只是普通的家長棍棒教育,甚至是家暴,報警處理,轄區派出所通常是把父親叫到派出所,進行一下批評教育。
當然,報警本身是可以報的,但是如果只是普通的管教方式有問題的個案,其實意義不大。
父母管教孩子,動手打人是有不對,但是不至於報警,報警了派出所民警輔警也只能委託或者會同社區街道居委會進行勸說、批評指正;如果是家暴,或者對子女造成嚴重的損害,那就要予以制止。如果是你無法判斷屬於哪一種情況,那就可以報警,由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判定並酌情處理。
Ⅸ 父親家暴可以報警嗎
父親家暴可以報警。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情況下,是可以報警捉父母的。受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的界限通常如下:
1、其身體、精神等遭受侵害,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以及經常性謾罵等方式對其實施侵害的行為;
2、家暴包括不限於夫妻;
3、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