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以後獨生子女證還有用嗎
有用,父母60周歲可以帶獨生子女證和其它證件去社區居委會辦理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所以有用。一定保存好。
Ⅱ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作用
獨生子女證的作用如下: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
3、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4、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
5、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Ⅲ 獨生子女證以後對子女還有什麼用
獨生子女證以後,對子女也有一些作用,主要是子女在上學的時候,他是獨生子女,就會加分的,當然是農村獨生子女證可以加分
Ⅳ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好處現在為什麼幾乎看不到了
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會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盡管現在二胎政策放開了,但之前擁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國家還是給予一定補助的,今天小編就獨生子女證作用及待遇給大家做個說明。
【法律依據】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注意事項(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Ⅳ 獨生子女證現在還有用處嗎
沒有用了,因為現在已經開放二胎政策,所以獨生子女並不能再受到國家的獎勵,所以並沒有什麼用了。
Ⅵ 獨生子女證現在有什麼用嗎
按規定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現在60周歲或子女18周歲前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費,所以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費。
Ⅶ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證件如果丟失了,該怎麼補辦呢
自從國家重新開放了二胎的計劃後,許多地區的家庭都迎來了新的家庭成員。而在過去嚴格限制生育的那段年代,獨生子女的家庭占據了社會上的大多數。當時的政府在實行計劃生育的初期會鼓勵大家少生優生,並發放獨生子女證明。而獨生子女在長輩老去後需要承擔的贍養壓力也是比較大的。因此國家為了補貼這些堅持獨生政策的家庭,會為他們准備一筆專門的補貼獎勵。而這個時候就需要獨生子女證來領取。假如因為時間的流逝不小心遺失了獨生子女證明,該怎麼補救呢?
作為獨生子女,不論是贍養父母還是支撐家庭的壓力都是比較大的,國家也體諒到這一點,為獨生子女家庭准備了一些應對的政策,為了減輕自己和家人的負擔,還是多關注下這方面的消息。
Ⅷ 父母離婚獨生子女證還有用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證其實是一本有時效,有條件才成立的證。和結婚證身份證之類不大相同。它僅僅表示在辦證的當時,夫妻或者單人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對較遠的後期是沒有大的效力的。換句話說,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不就說明該夫婦只生育一個。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理論上無效。或者說需要變更信息才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Ⅸ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
小孩子在16周歲以前,父母都可以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辦理好以後可以申請每個月一人2.5的獨生子女費,有單位的向單位申請,沒單位的向居委或街道計生部門申請。不過我這里是上海的標准,具體的獨生子女費不曉得是不是全國統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