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父母一方有犯罪記錄會影響到孩子嗎
父母一方有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政審可能會有影響。除此之外,一般沒什麼影響,子女可以照常工作、參與其他資格考試。父母的刑事責任由其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⑵ 父母受刑事處罰對子女報考大學有哪些影響
法律分析:父母曾受刑事處罰不會影響孩子將來上好的大學。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即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孩子在考公務員政審時可能會有影響,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對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⑶ 家人犯罪影響大學錄取嗎
法律分析: 沒有影響。
家庭主要成員內有犯罪記錄,對一般的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試是沒有什麼影響。
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
有個例外家人犯罪情況,這是軍警學校政審的重點,像這種學校的話對政治要求是很高的,但是並不是說就一定不行,主要看的還是孩子本身有沒有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一)「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於刑事案件,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二)「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五)「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⑷ 父母受過嚴重的刑事處罰,對孩子報考學校究竟有沒有影響
父母都受過嚴重的刑事處罰,對孩子報考學校會受到嚴重的影響,作為父母就應該出於孩子上學的考慮,千萬不要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一旦父母有了違法犯罪的行為,對孩子的信譽,上學出國留學、出門乘坐交通工具都會受到影響。尤其是針對於有一些父母當上了老賴,不願意還對方的錢,法院也會針對性的去控制父母的經濟來源。雖然說不會控制孩子的經濟來源,但是當孩子在出行乘坐飛機時就會受到影響。
一些父母在做事情的時候都只是出於自身的原因考慮的,卻從來沒有考慮到孩子,這對孩子而言也是極其不公平的。孩子的一生也會背負著父母坐過牢的名聲,會讓孩子覺得有些無地自容。根本就不願意和外界接觸,慢慢的會容易導致孩子產生逆反的情緒,變得越來越自卑。
⑸ 父母有犯罪記錄對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公務員法》也只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因此,父母犯罪子女報考公務員從法律上說是沒有也不應當有影響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在考公務員時可能會有影響,一般情況主要是在政審方面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對待。
⑹ 父母有一方坐牢會影響孩子上大學嗎
法律分析:孩子能考大學,孩子的前程未來不受父母行為的影響。
1、我國的前科制度只適用本人不會涉及親友。因此父親承擔刑事責任,不會影響女兒升學就業。
2、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
3、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在考公務員時可能會有影響,一般情況主要是在審查方面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對待。
如果父親也有刑事案底:孩子考大學時,如果報考軍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錄取的院校,無法通過審查子找工作時,如果想報考公務員,或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公檢法單位等,審查通不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⑺ 父親有犯罪前科對子女有什麼影響嗎
有的,考公務員,當兵,入黨都是不行的,需要政審這一項就不能合格的,其實有點不公平,老子打下江山孩子不能有特權,老子有事了孩子的受牽連。
⑻ 父親因盜竊入獄過,影響孩子政審嗎
法律分析:不會有影響,只要不是政治性的錯誤,通常不會影響孩子走仕途。《公務員法》也只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因此,父母犯罪子女報考公務員從法律上說是沒有也不應當有影響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在考公務員時可能會有影響,一般情況主要是在政審方面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對待。盜竊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
但是父母對孩子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很多影響是內在的,對孩子的性格,價值觀都會有很大的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⑼ 父母刑事犯罪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父母刑事犯罪對子女的影響有:
1、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其他沒有犯罪的家庭成員有偏見;
2、可能會影響公務員的考試。一般來說,他們可能在政治審判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3、刑事犯罪留下的案件可能會影響子女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的政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