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蘇省計劃生育休假是怎麼規定
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條例》中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128天,男方護理假15天,而婚假統一為13天。此外,還明確了四種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婚假、產假和護理假。
法定假日不計入婚假產假護理假
在修正案草案審議的過程中,教科文衛委提出,不應將國家法定假日包含在婚假、產假和護理假之內;除了享受法定待遇,用人單位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對此,《條例》修改為:「前兩款規定(即婚假、產假、護理假)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同時增加一款,「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這四種情形可生育「三孩」
修改後的《條例》明確了四種情況可以生育「三孩」,即: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雙方婚前合計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已生育的兩個子女中,有經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病殘兒,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養的子女,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符合上述三種情況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其中一個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上述三種情況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 熱點問答
問:產假、婚假、男方護理假遇到五一、國慶等法定假日是否順延?
答:可以順延,但是當中的雙休日不補。
問:錯過的假期能不能補?
答:對於晚婚的人群來說,福利沒變,還是13天。但江蘇「非晚婚」人群,婚假將由原先的3天增加10天,也就是享受13天的假期。不過,今年已經休過婚假的就不補了。對於產假,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生二孩的,目前女方還在產假當中的,可以接著再休30天;同樣,配偶的護理假也可以補休,已經休過10天的,可以再補5天;生二孩的,男方也有護理假,可以補休15天。
問:剖腹產增加的假期還有嗎?
答:原來規定中的相關政策未作調整。也就是說,女職工生育時,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問:2016年1月1日以後,還能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嗎?
答: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以後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未及時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繼續申請領取。
2106年1月1日以後,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問: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繼續享受獎勵扶助嗎?
答: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按照有關規定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年老後按照規定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問:獨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要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嗎?
答:獨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應當交還持有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未交還的,證件失效,予以注銷。自再生育子女出生之日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此前已享受的不用退還。
擴展閱讀
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今年起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的職工,統一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原《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職工享受98天生育津貼,晚育增加30天的津貼政策不再執行。
生育津貼怎麼規定、如何計算的?據介紹,這是給職工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產假或者休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根據最新政策,以後江蘇省內參保職工無論是否晚婚晚育都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B. 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是多久
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是指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因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每年可累計享受十五天的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視為出勤。黑龍江、內蒙古、雲南、西安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為20天;廣西、海南、廣州、四川、寧夏、山西明確了上限,每年累計不多於15天;河南、湖北、淮安則規定了下限,如河南明確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湖北明確不少於15天,淮安為不少於5天。此外,河北、甘肅、南京、杭州雖已經將護理假納入當地立法並已經或即將實施,但沒有明確假期的長度。
《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對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老年人,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二十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C. 獨生子女陪護假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對於獨生子女陪護假是,國家未作專門規定,一些地方法規對此是有規定的。根據媒體的統計,我國福建、廣西、海南、湖北等16地,均有推出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但各地對此的規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申請不超過20日的帶薪假期。
以深圳市為例,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療期間,其獨生子女可以申請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並且這20日的假期,是帶薪假期,不會影響到個人的出勤和福利待遇。不過草案公布後,引起爭議,目前關於護理假的內容已刪去。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
第十五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依法負有贍養、扶養老年人義務的子女、配偶及其他人員,應當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推動和支持社會力量,依託社區,按照就近便利、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原則,為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務:
(一)日間托養、助餐、助浴、助潔、助行、代繳代購等;
(二)居家護理、健康體檢、健康管理、醫療康復、安寧療護等;
(三)關懷訪視、心理咨詢、情緒疏導等;
(四)教育培訓、文化娛樂、體育健身、休閑養生等;
(五)安全指導、應急救助等;
(六)法律咨詢、識騙防騙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
第十七條 市、區民政部門應當會同財政等部門根據養老服務內容,制定社區養老公共服務目錄,明確服務種類、性質、內容和費用標准。
第十八條 區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補貼和其他激勵措施引導、支持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完善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相互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居家養老提供專業化照護服務。
第十九條 區民政部門應當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提供下列服務:
(一)家庭照護服務技能培訓;
(二)心理健康咨詢和干預服務;
(三)替代老年人家庭照護者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臨時或者短期照護。
第二十條 老年人家庭進行生活設施無障礙改造,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向社區基層組織提出申請,由街道辦事處匯總報送區民政部門審定後,按照下列方式給予資助:
(一)屬於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由區財政給予一定補貼;
(二)屬於特困老年人家庭的,由區財政給予全額資助。
前款具體辦法由市民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民政部門應當建立社區高齡老年人巡訪制度,定期對高齡老年人的生活狀況進行上門巡訪或者電話巡訪。
第二十二條 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物業服務企業、家政服務企業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可以委託相關社會組織和專業機構運營管理。
市、區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公建民營、提供場地、租金補貼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二十三條 區人民政府應當推進老舊住宅區的坡道、公廁、樓梯扶手、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的無障礙改造。
D. 獨生子女陪護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周年計算)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例如,獨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時年滿六十周歲,則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獨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該《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提出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
明確贍養人應當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當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於其家庭成員的平均生活水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婚姻變化、分戶生活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要求老年人給予經濟資助或者物質幫助,或者要求老年人承擔其因婚姻、購置資產等原因形成的債務,老年人有權拒絕。
E. 獨生子女陪護假國家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女職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可增加產假十五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十五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產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F. 江蘇省獨生子女有什麼優待政策
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且落實有效節育措施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於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二)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優惠和照顧。
第二十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是雙職工的,獎勵金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屬職工,一方屬純農業人口或城鎮待業人員的,則全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前款獎勵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項目中列支;農業人口在鄉(鎮)統籌費中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是個體工商戶的,獎勵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個體工商戶中統籌解決。統籌標准由政府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七條 凡領取《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年齡退休的職工,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6)江蘇省獨生子女護理假國家規定2019擴展閱讀:
獎勵內容
一.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G.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不得因老年人離婚、再婚而索取、隱匿、扣押老年人財產和證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權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H. 獨生子女假國家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護理假」已陸續在全國14個省市落地。北京市已明確將探索建立家庭護理假制度,對照顧患病住院、失能失智、臨終老年人的贍養人、扶養人,給予相應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不予扣減。對於「護理假」的具體時間規定,各地也有所不同。例如,淮安市規定,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五天的護理時間;河南省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的護理假;河北省則未明確規定護理假天數,只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支持其護理照料老年人,給予適當陪護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I. 獨生子女護理假是多久
法律分析:黑龍江、內蒙古、雲南、西安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為20天;廣西、海南、廣州、四川、寧夏、山西明確了上限,每年累計不多於15天;河南、湖北、淮安則規定了下限,如河南明確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湖北明確不少於15天,淮安為不少於5天。此外,河北、甘肅、南京、杭州雖已經將護理假納入當地立法並已經或即將實施,但沒有明確假期的長度。
法律依據:《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對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老年人,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二十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J. 江蘇育兒假期2022年新規定
江蘇育兒假期2022年新規定:
江蘇育兒假期2022年新規定是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此外,還對企業在女職工產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減免經濟困難家庭入托、入園、入學等費用,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具體新規如下:
1.生育補貼
對企業在女職工產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生育二孩的給予50%的補貼,生育三孩的給予80%的補貼。對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女性勞動者,優先給予就業幫扶。
2.學費減免
減免經濟困難家庭入托、入園、入學等費用,各地可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3.獨生子女優惠補貼
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帶薪護理假。同時,將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為重點群體,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優先納入住房保障。
2022江蘇育兒假10天包括周末嗎?
2022江蘇育兒假10天不包括周末,因為育兒假假期為工作日,不包含節假日,而周末屬於公休日,不算工作日,因此育兒假10天不包括周末。累計十天的育兒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單位與職工根據實際情況商定。「育兒假」與「公休假」屬於不同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包含關系,不與公休假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