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婦女主任說收養的辦不了獨生子女證可以舉報婦女主任嗎
婦女主任說收養的辦不了獨生子女證,你有什麼證據舉報婦女主任?你有證據可以舉報。
㈡ 收養一個孩子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如果自己沒有孩子,收養一個,是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如果自己已經有孩子,收養一個孩子,自然就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這樣的家庭屬於兩個孩子。
㈢ 收養的為啥辦不了獨生子女證
從國家全面實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以前辦理了的可以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
㈣ 我是從小抱養的;沒有抱養手續。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不可以。
如果你抱養的,作為你唯一的子女,那也必須符合《收養法》的規定。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首先得確認你收養的子女是否則合法的收養行為。
收養孩子,必須要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收養條件。
具備收養條件的,必須到民政機關進行登記,並辦理收養證。
《收養法》第十五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私自收養的,即為非法收養行為。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㈤ 一個孩子的為什麼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我們這去年系統關閉辦理介面了。沒法辦。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其實是個誤讀,應該是後者,如果辦理的時候,對象大於一定歲數,(女49或者單男大於60)系統就算沒關介面也自動不讓辦
如果不是這個原因,或許,有其它因素,比如有其它血緣關系兄弟姐妹或者父母有收養,再或者自己被非法收養,都是因素,不過現在沒有獨生子女證,你說的原因,應該是第一條吧
㈥ 抱養別人的孩子可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抱養別人的孩子,要走正規的法律程序,否則是非法的,通過合法手續,抱養的孩子,是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的。
㈦ 領養的孩子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領養的孩子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如果兩夫婦結婚後,沒有生育能力(有醫院證明),並且只收養一個孩子,而收養的這個孩子符合《收養法》,並經司法部門公證,可到當地計劃生育局領取獨生子女證,領取獨生子女費。
領養的孩子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只要該夫妻在領養了一個孩子之後,有醫院證明的沒有生育能力,並且表示只領養這一個孩子的,可到當地計劃生育局辦理並領取獨生子女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㈧ 抱養的子女為什麼不能辦獨生子女證
你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㈨ 領養的有戶口,沒領養證,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這個當然是不能辦獨生子女證的。你隨便從外面找個孩子來,就可以給你自己辦獨生子女證嗎?所以法律上必須要有領養證才能夠確認雙方的領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