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首先您要攜帶相關資料到你們戶口所在地辦理相應的申請,經過相應的部門回審查之後會通知您或者您的家人答!
一般情況下,獨生子女的養老保險有三部分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按本縣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3%/12計發;對參保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而採取一次性補繳費至15年的,基礎養老金按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3%-補繳年數×1%)/12計發,領取養老金期間,基礎養老基金按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逐年調增。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個人賬戶養老保險費累計儲存額1/120計發。
(三)獎勵扶助養老金: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夫妻各按50元/月計發;獨女戶夫妻各按100元/月計發。
Ⅱ 買了社會養老保險還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獨生子女待遇與買養老保險沒有關聯,是獨生子女就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待遇,有獨生子女證的,是獨生子女可以在養老保險處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Ⅲ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養老金保險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養老金保險這個保險的辦理和獨生子女沒有關系的,只需要老人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兒。去相應的社保和保險機構去辦理就行了。
Ⅳ 交了養老保險就不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了嗎
法律分析:兩者無關的:在當事人屬於獨生子女,並且當地有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優惠政策時,當事人就可以享受到該待遇,與當事人是否參保社保無關。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Ⅳ 獨生子女補貼是有養老保險的人就沒有嗎
情況不明不好講,這屬於當地計生部門職責范圍,每一個地方的標准不盡相同,具體咨詢當地計生部門就知道了
Ⅵ 獨生子女還需交養老保險嗎
養老保險的繳納與是否是獨生子女無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6)不是獨生子女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Ⅶ 退休養老金實發金額中包不包括獨生子女費
過去,退休年齡養老保險沒有實行社會統籌的時候,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是含有獨生子女費的,也就是說,在核算退休費時符合計劃生育女生子女條件的單獨再加發5%的退休金!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現在,退休時凡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由企業承擔負責一次性支給一定數額的補助(各地支付標准不盡一致)。所以現在退休養老金實發金額中,不包括獨生子女費。
Ⅷ 獨生子女還需交養老保險嗎
養老保險是為自身未來養老的一種保障,和是否是獨生子女沒有必然聯系。現在的職工養老保險屬於強制執行繳納,不論是否是獨生子女沒有區別。
Ⅸ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獨生子女養老險的細則
獨生子女保險當年是100元買的,裡面有指定55歲或者6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是每個月領取一次,,,能領多少要對比購買時小孩的年齡
Ⅹ 獨生子女家庭交不交養老保險
獨生子女家庭交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