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多少元標
如果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每月應該按照兩千元的標准扣除贍養費。我是每個人每個月扣除1000塊錢。因為我和其他的兄弟共同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
❷ 個人所得稅對獨生子女定義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表示,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內重新組建容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你不是你母親的唯一法定贍養人,因為你母親離異前育有一女,也就是你姐姐,她同樣有贍養你母親的義務。因此,你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扣除。
❸ 贍養老人專項扣除的2000是算一個老人的還是兩個老人的
2019年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那麼,6項專項附加扣除到底怎麼扣呢?稅務總局將陸續為您發布相關問答,以下是贍養老人篇。
6.納稅人父母年齡均超過60周歲,在進行贍養老人扣除時,是否可以按照兩倍標准扣除?
答:不能。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
7.由於納稅人的叔叔伯伯無子女,納稅人實際承擔對叔叔伯伯的贍養義務,是否可以扣除贍養老人支出?
答:按照現行規定,被贍養人僅指納稅人的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或其他法定贍養人。如果納稅人年滿60歲的叔叔伯伯屬於上述所說的被贍養人范圍,是可以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屬於上述范圍,則不能扣除。
❹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父母只有一方在世,可以按2000專項附加扣除嗎
可以。一個也得贍養啊。
❺ 2019新個稅法,非獨生子女贍養一位60歲以上老人和贍養兩位60歲以上老人,專項扣除額最多都是1000嗎
這個你要問一下,你要問一下你當地政府,這個根據當地還不一樣呢。
❻ 獨生子女個稅專項扣除如何判定
樓主給出的信息不是很足,我們這樣來討論:
第一種情況
父母在離異前回,您還有其他兄弟姐妹,即答使父母離異後,由您一人贍養您父親,也不能按照獨生子女的標准來享受專項扣除,所以父親再婚後生一女,一女隨女方,只能按照非獨生子女的標准來享受。
第二種情況
父母在離異前,您是獨生子女,如果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此之外,就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所以,您父親這一方顯然不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如果您母親一方只有您進行贍養,還是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標準的,否則就不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❼ 我是獨生子女但是填報個稅的時候單位讓填非獨生子女這樣行嗎
不行。抄這是惡意隱瞞。是違法行為。
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在贍養老人方面扣除是不同的。
如果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稅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攤,否則監測系統查出來需要補繳稅款,嚴重會進行罰款。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7)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什麼標准納稅擴展閱讀: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❽ 納稅人贍養一位按照每月多少元的標准
納稅人為獨生抄子女的襲,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8)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什麼標准納稅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子女在簽訂贍養協議注意事項如下:
1、不得約定附條件履行贍養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能附帶任何條件。
2、不得處分被贍養人的財產贍養人之間簽訂的協議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處分。
3、徵得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的協議,必須徵得被贍養人的同意。如果被贍養人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當由贍養人共同簽訂贍養協議。
4、解除父子關系協議為無效協議。子女不得以此作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抗辯,但雙方因解除收養關系而解除養父母關系的除外。
❾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但兄弟已經過世,按什麼標准可以算獨生子女標准嗎
不能,按規定必須是獨生子女並且持有獨生子女證的才是獨生子女,所以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