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具體流程是什麼
一、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
二、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1)惠州超生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擴展閱讀;
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❷ 子女投靠惠州父母應該如何遷移戶口
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❸ 若是父母要投靠惠州子女,戶口應該如何遷移
辦理程序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所需材料: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2、在廈門子女戶口簿、身份證。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❹ 惠州可以投靠入戶嗎
惠州市可以投靠入戶的,但前提是投靠的應該是親戚或者是夫妻,父母之間的關系,如果是特別遠的親戚,估計就不可以了,你要提前去相應的戶籍管理部門問好政策
❺ 惠州隨遷需要什麼資料
1.隨遷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2.隨遷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
3.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參加社會保險證明(可現場通過「粵省事」查詢核驗);
4.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如隨遷子女監護人中有一方屬惠州市內惠城區外戶籍,則提供其戶口簿即可);
5.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如戶口簿能直接體現親子關系,則無需提供該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到申請轉入的學校(第一志願學校)進行申請
2、學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核驗,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按要求填寫紙質申請表,或由學校工作人員協助其通過「hzschool惠上學」小程序完成申請填報。
❻ 惠州戶口怎麼遷入,需要什麼資料
惠州戶口申請資格、條件:
1、夫妻投靠入戶:夫妻雙方分居兩地(不同省、市、縣)或一方為農業人口,另一方為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均可申請夫妻投靠入戶。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凡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老人,可根據本人的意願申請投靠子女入戶。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凡與父(母)分居兩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學生,均可申請投靠父(母)入戶。
4、購買(自建)商品房入戶:在城鎮內合法購買商品房或合法自建住宅的購(建)房者及其直系親屬。港、澳、台人員及華僑用僑匯在我市購買商品房住宅,可准許境內非直系親屬申請。
5、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一):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固定經營場地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准許他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在該城鎮落戶。在惠城區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固定經營場地,連續經營3年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准許他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在惠城區市區落戶。
6、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二):有固定住所,個人連續3年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1000元以上,或者3年內累計繳納3000元以上的私營企業管理人員,可在企業所在地落戶。
惠州戶口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戶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3)《結婚證》;
(4)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其他因特殊困難(如疾病、傷殘、特困等)需要照顧解決的有關證明。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況和雙方關系證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戶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4)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計生部門出具的權威證明;
(5)屬在校學生的由所在學校出具在校證明。
4、購買(自建)商品房入戶需審核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的房地產證或銀行購房按揭憑證、稅務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書(驗原件)。
(3)惠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咨詢登記表(憑房產證或購房按揭、購房合同書辦理)。
(4)自建住宅業主的土地使用證或國土所有關證明(驗原件)。
(5)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未滿16周歲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申請人當地派出所證明(如帶親屬入戶須證明關系)。
5、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一)需審核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憑證;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未滿16周歲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申請人遷出派出所證明(如帶親屬入戶須證明關系)。
6、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二)需審核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個人納稅憑證、勞動合同書;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6)惠州超生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擴展閱讀:
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❼ 超生子女在家鄉已入戶口 如何隨父母入戶廣州 如何辦
是,可以隨遷過來,但是要交完罰款,才可以辦理.現在正在人口普查,罰款有優惠,如果你要決定要辦理,就盡快.不然過了人口普查,就沒優惠了.
❽ 超生小孩掛靠在親戚戶口,想遷回跟隨父母戶口,要怎樣做
到計生部門投案自首,繳納社會撫養費。孩子的戶口掛在其他人的家庭里,要辦理親子鑒定,憑這些單據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一,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超生的孩子是當事人的孩子(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等)。
和親戚達成一致的意見,否則,視為是親戚收養的孩子,當事人在對方無過錯的情況下,不能主張要回孩子。
收養不能抹除當事人超生的事實,申報孩子的戶口,還是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
當事人可提供對方明知當事人是超生,而收養的事實,如果此條成立,收養行為至始無效。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❾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內屬父母離婚容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