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怎樣把戶口遷移到武漢市
戶口:
首先要去你目的地城市派出所開准遷證,需要:
1、戶籍證明(公司集體戶口專的第屬一頁與自己信息的一頁,加蓋公司章,到派出所開出戶籍證明);
2、身份證;
3、原來工作單位解除合同原件復印件等。是畢業生的有派遣單。
你最好本人去要遷入的派出所親自詢問,然後去原來城市那邊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證,再到新城市辦理遷移入戶即可。
檔案同時轉:
1、只要新的地方的人才市場(哪一級的都行,市級區級都行)給你開接收函。
2、拿著接收函去原單位或學校調檔。
3、如果正常手續你還應該填一份調動表(一份四張)上面需要兩地人事部門(或人才市場)意見六個章。
4、拿戶口本,身份證,與原來那邊解除保管協議書原件復印件,去新的地方辦理檔案保管協議。
B. 子女隨父母遷戶口手續辦理
法律分析:子女隨父母戶口遷移,屬於投靠親屬落戶的情形。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戶口薄、出生證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須出具未婚證明。直接去當地公安部門戶籍科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C.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具體流程是什麼
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版印件。父、母親結權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D.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條件及程序
法律分析: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幹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相關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E. 轉武漢戶口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一、夫妻投靠所需條件:
中心城區投靠方年齡35周歲以上或結婚10年以上城區投靠方年齡30周歲以上或結婚5年以上配偶及18歲以內子女。
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條件:
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夫妻雙方退休,一方年齡達到標準的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在其他地區離(退)休的人員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條件:
未滿16周歲,或不滿18周歲的高(職)中學生隨父隨母可選擇被投靠人的子女。
四、投靠親屬所需條件:
父母雙亡無人撫養的孤兒,無子女的孤老投靠親屬。
五、收(抱)養子女所需條件:
學齡前兒童、棄嬰投靠人女方需年滿30周歲,身邊無子女。
六、軍隊幹部家屬隨軍戶口所需條件:
1、現役軍人2、副營職或副科級(含專業技術十一級、體育七級)以上的軍官、文職幹部3、服現役或軍隊服務滿15年的軍官或文職幹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一條 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二條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在通知人犯家屬的同時,通知人犯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F. 結婚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條件及程序
法律分析:一、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
二、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G. 外地人嫁到武漢了,戶口怎麼遷移到武漢,具體來幾年謝謝!
武漢市《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取消夫妻投靠年齡限制。凡有自有產權房屋,申請投靠到中心城區落戶的,夫妻婚齡由10年調整為5年;申請投靠到新城區、開發區落戶的,取消婚齡限制,可在被投靠方居住地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放寬子女投靠(隨遷)父母落戶的年齡條件。子女投靠父母,或與父(母)隨遷來漢的,子女年齡由18周歲以下(以下含本數,下同),放寬為中專及以下文化程度年齡在20周歲以下、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22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調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男性年齡在60周歲及以上,女性年齡在55周歲及以上,且在戶藉地無其他子女的,可申請投靠在漢子女。
(7)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武漢擴展閱讀:
武漢市其它戶口遷移政策
(一)在中心城區實行積分落戶制度。改進現行中心城區落戶政策,對不符合現行落戶中心城區政策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適用積分落戶政策。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需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
限、文化程度、專業職稱(職業技能)、個人誠信記錄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對達到規定標准條件的人員,可在中心城區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具體積分辦法另行制定)。
(二)放寬開發區、新城區區域落戶條件。在開發區、新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和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2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本人可在房屋所在地(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其中有自有產權房屋
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條件),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三)進一步放寬創新創業人才落戶條件。大力吸引高層次人才、高校畢業生、高技能人才等在漢創新創業。對符合國家「千人計劃」、湖北省「百人計劃」、武漢「城市合夥人」「黃鶴英才計劃」(合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3551」光穀人才計劃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高端人才聚集工程」)人選的,本人及共
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特合投靠條件),可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對在漢就業創業非本市戶籍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合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海外學歷回國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引進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條件),可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對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漢就業創業,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內,在漢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本人可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在漢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築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限額以上商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非本市戶籍高管班子成員,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條件),可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獲得國家、省、市勞動模範稱號、「五一」勞動獎章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他特殊貢獻者,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根據本人意願,可在居住地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參考資料來源:武漢城市合夥人-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H. 戶口遷移手續武漢如何辦理
居民戶口遷移:
1、在職人員調動遷移;
2、錄用公務員遷移;
3、國(省)屬單位內部調動人員遷移;
4、自有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5、單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遷移;
6、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7、隨軍家屬遷移。
學生戶口遷移:
1、戶口在學校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錄用、招聘遷移;
2、學生畢業、退學、休學回原籍遷移。
投靠遷移:
1、夫妻投靠遷移;
2、父母投靠子女遷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辦理材料
居民戶口遷移:
1、遷入地的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2、《戶口遷出證明》;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學生戶口遷移:
1、《錄取通知書》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戶口遷出證明》;
4、轉學的還需出具省教委轉學批復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學籍管理部門《轉學證明》;
5、退學的需出具學籍管理部門的《退學證明》原件。
辦理流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I. 請問投靠武漢市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一、武漢市戶口投靠可以以未成年子女投靠,成年人照顧父母需求等方式進行,需要的材料和辦理流程如下:
審批條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註:如屬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親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已滿5年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二、夫妻投靠
(一)所需條件:中心城區投靠方年齡35周歲以上或結婚10年以上;遠城區投靠方年齡30周歲以上或結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歲以內子女。
(二)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請及單位或街道證明;
2、結婚證(含復印件);
3、戶口簿、身份證(含復印件);
4、計劃生育證明(申報2個以上小孩);
5、原籍戶籍證明(農業人口通婚需鄉政府與投靠人戶籍證明、接受證明);
6、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子女需出具在校證明。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將申報材料交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責任區民警。
2、由民警填寫《戶口審批呈報表》後,交戶政內勤審核完畢交戶政所長。
3、內部審批:派出所報《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隊審核→戶政管理處戶口審批科審核→分管處長審批(不屬公示內容)
4、戶政管理處將審批完畢的《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後的《准予遷入證明》或未批準的情況反饋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請人。
(9)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武漢擴展閱讀;
一、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二、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J. 武漢戶口遷移問題子女投靠父母
如果是咨詢政策問題,建議你撥打武漢市民政局熱線96596,市話收費。能力范圍內的問題都會及時解答,跨部門或需要部門負責人詳細解答的,她們會把相關部門的電話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