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光榮證一樣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1、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向夫妻任意一方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填寫《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申請表》。2、受理申請的單位核實後,簽署意見上報鄉(鎮)、街道計生辦。3、鄉(鎮)、街道計生辦審核上報材料,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免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對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周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婚後5年未育,按法定手續收養一個孩子的。《獨生子女證》1、領取《獨生子女證》,一般由女方向常住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提出申請,經男女雙方常住地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初審後,送女方常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由所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發證。2、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四十元。3、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凡參加統籌醫療的,免繳原由家長負擔的部分享受勞保醫療的,按勞保規定范圍全額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 新獨生子女證是啥內容
紅色的小本,封面上寫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封面最下面寫著「XXX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裡面寫著父母的名字、身份證號、地址,寶寶的名字,出生日期,如下圖:
3. 獨生子女光榮證和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區別
是一樣的,沒有區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4.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一回事嗎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獨生子女證原則上是一樣的,只是叫法有所不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5. 獨生子女證是什麼證
6.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光榮證有何區別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光榮證是有區別的。你去領獨生子女錢的時候,必須拿獨生子女證。不能拿獨生子女光榮證。
7. 獨生子女光榮證和名望證的區別是什麼
是一樣的,沒有區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獨生子女光榮證享受的獎勵政策: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
1 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2 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3 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在未滿十六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8. 計劃生育光榮證和獨生子女證是不是同樣一個證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計劃生育光榮證和獨生子女證不是同樣一個證,計劃生育光榮證是,純二女戶通過申請辦理,發給計劃生育光榮證,享受二女優惠補貼,而獨生子女是,家庭只生育一個孩子,通過申請,發給獨生子女證,享受獨生子女優惠補貼,所以,不是同一個證,祝好運!
9. 計劃生育光榮證就是獨生子女證嗎
計劃生育光榮證不是獨生子女證,光榮證有很多種,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鄉級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登記,政府相關計生部門頒發的一個證書,是領取獨生子女費的唯一憑證。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10.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沒有區別,各地的俗稱不一樣而已。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九條 國務院編制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全國人口發展規劃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