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准
個稅中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准: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1、學前教育包括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
2、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和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另外,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㈡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每月多少元
法律分析: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㈢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是多少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按照每個子女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准進行扣除。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是在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有關支出中扣除,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初中、高中、大學、研究生以及博士的學歷教育階段。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具體如下:
(一)子女教育。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
(二)繼續教育。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
(三)大病醫療。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葯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四)住房貸款利息。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
(五)住房租金。為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准;
(六)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㈣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准,是怎樣的
從3月1日開始,一年一度的個稅匯算清繳工作已經可以辦理。由於這項工作一直持續到6月30日,所以也不必急於一時。在剛開始的時候,由於辦理的人太多,也是把系統搞癱瘓了。為了更好的辦理這項工作,我們可以選擇錯峰申報。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一般來說就是孩子的父母。當然也有其他的一些法定監護人。子女教育1000元的定額扣除,可以選擇父母一方扣除,也可以選擇父母雙方每人扣除50%。當然,不管有幾個孩子都是這樣的方法。
在選擇具體的分配方式時,也是可以進行稅務籌劃的。如果,父母有一方的工資高就可以選擇讓這一方單獨進行稅前扣除。這樣才能讓專項附加扣除發揮最大的作用。
各位,對於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准,你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在評論區留言。
㈤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是什麼意思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之一。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法律分析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於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准。其中子女教育是指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照每個月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扣除方式有兩種:1.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2.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七條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