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父母的戶籍,退休後是否能投奔子女遷入上海
辦理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具體的是男性要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提供兩方戶口本,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申請報告。
(一)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願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
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㈡ 有上海戶口的外地獨生子女,其父母退休後戶口能遷至上海嗎
獨生子女是黨的號召。國家的政策。為何當我們退休了。還不能和子女同住和照顧呢。獨生子女好,國家來養老。是時代變了嗎。我有點上船。。下船難
㈢ 上海獨生子女已退休父母戶口問題
1、你先回上海,到你兒子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辦理投靠子女的上海居住證。 2、居住證滿3年後,你的戶口就可以落戶遷回上海。屆時,你將原來上海戶口遷出證明(原派出所)、外地退休證明、兒子獨生子女證明、本次外地派出所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申請書、上海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遷入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㈣ 2019年政策有無獨生子女在上海工作有房落戶了,父母可以退休後隨遷嗎
不是你說的這種理由隨遷。而是國家規定可以投靠落戶,投靠落戶兩種,夫妻投靠,子女投靠(唯一子女),只要父母年齡60歲以上,就可以子女投靠落戶。
㈤ 上海退休後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什麼材料
一、受理條件:
1.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
2.《條例》施行(20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
二、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
2、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已有子女狀況聲明;
5、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的人員,還需提供《光榮證》;
6、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
7、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須提供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5)上海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㈥ 上海退休領多少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補發
如果你問的是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現在的標準是:5000元。如果是婚後無子女的,為10000元。一般在辦理退休當月同時申請,次月隨養老金一同發放到退休人員賬戶上。
㈦ 獨生子女轉上海戶口,外地退休父母可以享受社保補貼嗎不轉父母戶口。
父母享受獨生子女一次性養老補助,與子女戶口在哪沒有絲毫關系。只能享受戶口所在地補助,上海沒有義務發放你父母補貼。
㈧ 上海退休是否有每月獨生子女費補貼
有。
2016年2月23日修改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如下:
第三十四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前,由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向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
第三十五條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獎勵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三十六條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在未滿十六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第三十七條依法生育子女的婦女,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時,應當體現對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照顧。
㈨ 獨生子女在上海工作,上海戶口。父母退休後可隨子女落戶上海共同生活嗎
如果你父母戶口本來就是上海戶籍,就可以遷回上海;如果你父母是外地人,就不可以通過投靠子女擁有上海戶口。
原因:根據《上海市公安局關於執行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政策的若干規定》(滬公發[2013]166號)的相關規定,除非是上海遷出去的,否則按目前政策遷不進來。
(9)上海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擴展閱讀
《上海市公安局關於執行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政策的若干規定》(滬公發[2013]166號)
本市支內、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員(以下統稱「外遷人員」)及其配偶,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或者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老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回滬落戶:
(一)夫妻雙方均為本市外遷人員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在其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2.無子女的,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3.外省市無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應征入伍、出國(境)、死亡(失蹤)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銷本市戶口的,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二)夫妻一方為本市外遷人員,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記滿10年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在其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2.無子女的,夫妻一方為本市支內、知青的,且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應在其本人擁有的本市合法住所處落戶。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隨遷,或待本市支內、知青回滬落戶後再申請;
3.本市支內、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們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戶口的人員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無子女的,可以在他們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本市外遷人員屬單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領養過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㈩ 父母不是上海人但是獨生子女戶口落在了上海,請問父母退休後戶口什麼時候可落在上海
您好!你們可以以投靠子女的名義把戶口遷移到上海市的女兒《戶口簿》上。這是政策允許的。建議你們先向女兒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問清楚具體辦事流程,避免浪費時間。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