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有支付成年子女讀研費用的義務嗎
法律分析:父母一般沒有支付成年子女讀研費用的義務。但若成年子女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應當依法支付相應的教育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三條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第四十一條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Ⅱ 如果子女在國內讀完本科出國留學讀研,父母可以對此進行稅前扣除嗎
子女在境外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是可以享受個稅專項抵扣的。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七條: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重大會計差錯更正情形,應當將變更或更正的性質、內容和原因等在變更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從減輕納稅人辦事流程的政策方向上,應盡量減少備案,而採取增加企業信譽的制度。
稅前扣除規定與企業實際會計處理關系:
稅法優先原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鉑略註:《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在實務操作中還一定要注意稅法優先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如合同中寫明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負擔,但是由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承擔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稅前扣除
Ⅲ 父母有責任支付兒女在大學期間的費用嗎
子女上大學期間的費用父母一般是有義務支付的,子女未成年,父母當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獨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還要支付子女上大學後的費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一條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Ⅳ 孩子上研究生父母有義務供嗎
孩子上了研究生,父母當然沒有義務再在經濟上供養孩子了。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父母一直供養孩子,哪怕孩子結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後,父母仍舊供養。這時,其實是父母在經濟上贈予孩子,是父母額外的付出,額外的愛。
Ⅳ 孩子上了大學,父母有沒有責任繼續供孩子上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Ⅵ 法律上父母是否有責任供大學生子女完成學業
沒有,但中國父母都會培養子女到出去工作,對於這樣的家庭,你完全有能力去訴訟,不過這是逼不得已的做法。如果不想這樣你就先和父親協商,協商不來就採用法律的方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