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父母出資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房子算誰
法律分析:.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父母部分出資,剩餘房款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並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並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2. 錢存到孩子名下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子女,當錢存入孩子名下時錢已經屬於孩子的財產了。離婚時孩子的財產不應被算作夫妻共同財產。該財產作為孩子的個人財產,由撫養孩子的那方代為保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3. 父母存款存在子女名下
法律分析:父母將錢存於子女名下是不能界定為。保管或者贈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 父母把錢存到孩子名下,這錢算孩子的私有財產嗎
需要分情況,如果孩子已經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屬於其的私有財產。
如果還未成年,或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其父母對孩子的財產享有支配權,財產同樣屬於孩子。
5. 父母把錢存到孩子名下,這錢算孩子的私有財產嗎
摘要 需要分情況,如果孩子已經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屬於其的私有財產。
6. 父母把錢存在婚後女兒名下怎麼證明是讓女兒保管的女婿知道怎麼辦現在女兒要離
您好!為您解答如下
1.父母把錢存在婚後女兒名下,總金額一定很大。你可以看到存款的時間是哪一年,這一年你的女兒是幾歲?可以推算她已工作了幾年?他有多少收入?她一定不會有你存款的總金額。這樣就反過來證明這些錢不是女兒的。所以,可以證明存款可能是父母和女婿的。
2.如果金額很大,父母可以拿著存摺到開戶行 查到存款時 簽名者的姓名(銀行有記錄),簽名人就是存款人。
7. 父母存款存子女名下
法律分析:父母將錢存於子女名下,可以與子女簽訂書面存款保管合同,或者書面贈與合同。
因為用子女的名字辦的銀行卡或者是存摺,或者是定期,都是屬於子女的,因為銀行賬戶的戶主就是他。所以建議父母不要把錢放在子女的銀行賬戶里。如果非要這樣做,可以和子女簽訂一份保管合同,這樣才能保證父母對錢的主權。否則這個錢子女是可以隨便支配使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條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處從事購物、就餐、住宿等活動,將物品存放在指定場所的,視為保管,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8. 夫妻結婚後女方父母給女方的錢存在女方名下,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結婚後女方父母給女方的錢存在女方名下,這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是父母對於女方的一種贈予行為,屬於她個人財產。
一、贈予行為父母對於自己孩子的愛是無私的,父母在結婚後還給女方錢也是一種愛的表現,因為希望孩子在結婚之後日子更加的寬裕,這份錢就是一種贈予。父母沒有明確的表示這筆錢是給兩個人的,只能默認是給自己女兒的錢,所以就屬於女人的個人財產。
父母給自己錢是父母的一份心意,我們應該懂得感恩,在生活中對父母多一點陪伴和愛,這樣才會讓父母滿意。在與伴侶相處的時候也應該多一點理解和寬容,這樣才會覺得婚姻是幸福的,自己才會得到幸福。我認為一個人最大的成就就是家人幸福,這樣的成就感是無法取代的,並且會成為自己生活的動力,家人的陪伴會讓自己對生活充滿希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