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喪偶家庭享有的政策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喪偶單親的家庭是沒有相應的補助政策的,因為現在喪偶單親家庭比比皆是,就補助而言,可以去咨詢當地的民政部門,但就現階段而言,只有獨生子女會享受獨生子女的獎勵,或者因為喪偶導致生活極其困難,達到了城市最低生活補助標准或者低保標准,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相應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B. 黑龍江獨生子女補貼政策是什麼
1、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2、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3、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4、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需要准備的材料
1、《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協議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證件申請表原件;
2、夫妻雙方《就業失業登記證》;
3、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及獨生子女戶口本;
4、下崗失業人員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備案表》原件。如《備案表丟失》,需提供企業留守處出具的有效證明。
《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五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二)在社會救濟、扶貧、以工代賑、生產資料供應、技術培訓等方面優先照顧;
(三)農村安排宅基地優先照顧。
第三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符合再生育條件而自願不生育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經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審核,除享受獨生子女家庭優待外,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三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第三十七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農村逐步建立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以及其他有利於計劃生育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三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喪偶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城鎮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四)離開原工作單位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但尚未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由原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且已經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按照第(二)項和第(三)項之規定處理;
(五)農村居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第三十九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補助費、補充養老保險資金,按照現行經費開支渠道列支。
第四十條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C. 獨生子女每年補貼多少
1、獨生子女獎勵扶助補貼,這項補貼主要是針對農村戶口的家庭,因為當初計劃生育剛開始的時候,在農村實行的很不到位,後來才慢慢的很多農村家庭也是只生育一個孩子。而在19年,農村家庭能夠憑這個證每年能領取960的補貼,如果獨生子女還存在殘疾啊,那麼還能多領270元。
2、養老補貼,如果獨生子女的父母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那麼是可以可以憑借獨生子女證領取到養老金補貼,這筆補貼不是很多,一個月只有80元,一年也就960元,但是父母都可以領取的。再加上退休之後的社保養老金,那麼就能很大程度上減輕了獨生子女的養老壓力,要知道一對夫妻是要養4個老人的。
3、獨生子女教育補貼,大家都知道農村的教育水平是比較落後的,因此很多農村朋友為了孩子的教育而選擇進城打工賺錢。而在19年,憑借獨生子女證領取到教育補貼,每個地方的標准都是不一樣的,大概在1000~4000左右。
二、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1、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2、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3、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三、獨生子女證注意事項有哪些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D. 計生辦對獨生子女戶喪偶的扶助政策
按照《北京市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的審核以家庭為單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夫妻雙方分別領取特別扶助金:
1、本人具有北京市戶籍;
2、女方1933 年 1 月 1 日(含,下同)以後出生;
3、女方年滿 49 周歲;
4、合法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或合法生育(或收養)兩個子女現存活一個;
5、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現存活獨生子女為三級以上殘疾 (含三級,下同),且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
符合上述條件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160 元的特別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
因喪偶或離異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年滿49周歲、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符合以上其他條件的,單方申請特別扶助金。
E. 有獨生子女證國家有什麼補貼
有獨生子女證國家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補貼。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截至到子女滿18周歲,夫妻二人可從各自所在單位領取獎勵費。每人每月可以領5元,累積下來雙方共得2160元,但不可以一次領取,受單位制度等限制,具體發放形式有所差別。
退休補助費。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以及事業職工的,退休時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可領取一次性養老補助,以單位發放,標準是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獨生子女父母為農村居民的。年滿60周歲的農村夫妻,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領取相應的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居民的。戶口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扶助。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父母育兒假。
F. 喪偶再婚,沒有共同子女,獨生子女的一方還能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費嗎
能,只要是獨生子女國家政策是不會變的
G. 喪偶兒子未成年有車有房可以辦理什麼補助
沒有特殊的補助政策。
如果是獨生子女,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年可以零120元的獨生子女獎勵費。
隨著兒童從青春期後期成熟到成年早期,他們的大腦解剖結構和活動仍在發生重大變化,並且大腦成熟會持續到更晚的發育階段。
H. 2020喪偶家庭補助政策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喪偶單親的家庭是沒有相應的補助政策的。就補助而言,可以去咨詢當地的民政部門,但就現階段而言,只有獨生子女會享受獨生子女的獎勵,或者因為喪偶導致生活極其困難,達到了城市最低生活補助標准或者低保標准,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相應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I. 怎樣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補助金
雙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單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