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欠債不還卻為兒子買房,寫兒子名字可以追責嗎
欠債人有錢不返還債權人,卻給自己的兒子買房子,債權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求欠債人歸還欠款的,法院判決後,欠債人仍然不予歸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
⑵ 我父母給房子的首付款,女朋友卻不想跟我一起還房貸,這是為啥
現在的很多人都存在疑惑,像題目中的這種情況,為啥女朋友不願意還貸款呢?其實,主要還是由於你們不是合法的夫妻關系,她幫了你還了貸款,如果沒有還貸的證據的話,她幫你還貸款的行為屬於一種贈與行為,到時候,她啥也得不到。即使女方有證據,但是你們沒有結婚,房產證上也沒有女方的名字,女方還貸款的行為,屬於自願幫助男方父母還貸的行為,到時候,女方同樣什麼也得不到。
如果這一切都是你的口頭協議,並沒有任何的書面證明,甚至在你們的聊天記錄當中都沒有,那麼,她就沒有辦法去證明,那麼,這個時候,女方就相當於花錢去養你父母的房貸。
現在的女性擁有自主能力了,她們現在都不是隨意可以擺布的。所以說,沒有成為夫妻之前,你讓她還貸款確實不合適,成為夫妻之後,還貸的比例也需要合理。
⑶ 父親欠債期間給子女買了房子
法律分析:主要還是看債權人能否舉證證明父親的此種行為構成惡意轉移財產。房子是兒子的,本身與父親的債務無關,債權人不能將此房產作為父親的財產要求抵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五條 設立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後果由設立人承受,設立人為二人以上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設立人為設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法人或者設立人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⑷ 父母欠債,首付給子女買房是現金,法院能查封嗎
房子如果在你父母名下就有可能查 如果在你自己名下就不會
⑸ 案例:父母欠債,可否執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
在符合相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對其子女名下的房產採取執行措施。r條件為:其子女的房產購房時系未成年人,無收入來源;該房產不是通過繼承、獎勵、父母之外的第三人贈與、報酬、收益等獲得的。
⑹ 父親欠債期間給兒子付了首付買房,現在債主主張把房子賣了抵債,是否有道理
主要還是看債權人能否舉證證明父親的此種行為構成惡意轉移財產。
房子是兒專子的,本身與父屬親的債務無關,債權人不能將此房產作為父親的財產要求抵債。
但,法律也規定債務人在欠債期間,惡意轉移財產,支出資金導致減少自己償債能力的行為無效。如果獲利人不屬於善意第三人,那麼債權人有撤銷權,可以起訴撤銷債務人的此類行為。
因為你是債務人的兒子,所以一旦認定你父親行為構成惡意支出逃避債務,那最終認定你們具有法律上的惡意串通行為可能性較大。
如果那樣,要麼你把首付款吐出來,要麼對方可以要求拍賣房子以提取首付款。但他也只能在首付款范圍內主張權利。如果對方證明不了你父親惡意逃避債務就不能主張
⑺ 首付父母出資(刷卡),父母欠錢,被人起訴,法院會執行我的房子么
夫妻共同財產。、你說的情況時候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⑻ 父母打錢給兒子付首付,兒子寫借條,需要妻子也簽字
如果打算房產證寫你和女朋友的名字,首付的借條當然應該你和女朋友都簽字,要版不然房產是雙方的,權債務是你自己一個人的婚前債務。
但是在你女朋友不肯寫借條的情況下你也可以在借條上寫清楚用於購置某某房產首付多少錢,這樣,也可以算作是買這套房子的共同債務。如果以後不幸發生離婚,可以一同處置。
⑼ 父母欠債給孩子付首付的房子法院會判拍嗎
那要看情況,如果父母不是轉財產性給孩子買房首付,那麼法院應該是不會拍賣的,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