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0年元月一日憑獨生子女證能領取2400元錢嗎
你們聽誰說的的。根本沒有這些事情。不可能的事情
⑵ 2019年中央有獨生子女文件說一年給2400百元獨生子女費嗎是真的嗎
沒聽說。我們這里是父母年滿60歲,到計生辦辦理,每年960元,太少了,要是能到2400元就好了,但願是真的,我們期待。
⑶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政府補貼是多少
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為例,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一次性獎勵。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民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抓好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著力加強計劃生育家庭養老服務保障和服務供給,著力兜底線、保基本、補短板、調結構,推動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主體更加多元、內容更加豐富、質量更加優良。
一、加大獨生子女家庭財政補貼保障力度。完善現有的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等扶助政策,提高扶助標准,加強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養老支持力度。加大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增加養老服務供給。
二、以問題為導向做好政策研究。積極開展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監護責任等方面政策研究,開展「救急難」綜合試點,加強臨時救助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
⑷ 獨生子女2400元什麼時候領
我領獨生子女證都十三年,就沒領到過半毛錢!現在都放開二孩,在談「恭喜」獨子什麼的,誰會信呢?
⑸ 2019/1/1到2019/12國家對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補償2400元,都2020年了,還沒有領發
對於這個問題。一般是分地方了。有的地方,等退休的時候。才給的。比如在河北他是三千元。等你辦理退休後。把這三千元就給你了。
⑹ 女51歲,男55歲可領取的獨生子女補貼,一個月200,一年2400這個是什麼補貼
女51歲,男55歲
事實上肯定是不可
領取的獨生子女補貼,
沒有這個樣子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