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戶口可以隨父母戶口本遷移嗎
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當事人的子女符合戶口遷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成年、未婚且未就業),並且戶口遷入地的村(居)委會及戶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子女的戶口可以隨遷;
2、當事人(子女)可以結合本人的實際情況,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事先咨詢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具體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1)九江子女戶口是否可隨父母擴展閱讀: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❷ 成年子女可否遷入父母戶口下
成年子女可以遷入父母戶口下。
符合以下的情形,都是可以隨著父母遷戶口的:
1、未婚的子女如果來投靠父母,是可以跟著父母一起遷戶口的;
2、男性60周歲以外或者是女性55周歲以外,夫妻兩個人需要投靠成年子女的;
3、投靠結婚對象的。
遷移戶口需要入戶派出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然後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最後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需要准備的證件有: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等。
遷戶口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遷戶口都需要證件:
1、所內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2、所間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❸ 我的孩子可以把戶口落在我父母戶口本上嗎
可以。
1、提交相關材料到母親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
2、需要的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孩子母親戶口簿、孩子父親的戶口簿、母親所在社區的證明、母親提交的戶籍遷移申請。
3、按照我國現行戶籍管理制度規定,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因此母親方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是為了證明遷移人確實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親的戶口簿是證明戶籍在當地具備入戶資格,而提交父親的戶口簿是證明孩子的戶籍確實是在孩子父親的戶口上。
4、注意,以上戶籍遷移只能在同類戶口或農轉非進行,非轉農則公安機關一律不予受理。
(3)九江子女戶口是否可隨父母擴展閱讀: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❹ 子女能否單獨遷入到父母一方戶口
一、不需孩子母親隨遷,孩子可以任意遷入父母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
二、父母子女投靠入戶的手續
1、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
2、接收單位證明;
3、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4、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
5、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三、市內遷移程序
(1)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2)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4)九江子女戶口是否可隨父母擴展閱讀:
近年來,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一起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推動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並且參加升學考試。
一是推動普惠性的學前教育。教育部會同財政部實施了「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在這個計劃中,專門設立了「城市學前教育的綜合獎補」項目,目的在於要支持地方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普惠性幼兒園為主,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園問題。通過這一行動,3年來已經有超過300萬人次的幼兒受益。
二是推動以公辦學校為主接收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採取「兩為主」的政策,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近年來,公辦學校接收隨遷子女教育保持年均百萬以上的增長,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隨遷子女有1200萬人左右,超過80%在公辦校就讀。
三是推進中職免學費政策。2012年國家中職免學費政策受益學生佔全部中職學生的90%左右,到今年有19個省份已經把免學費政策擴大到全部在校的中職學生。「也就是說,在多數省份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是不收費的」。
四是推動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目前,有27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的政策,有30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2014年,有28個省份開始解決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問題,5.6萬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辦理了高考報名手續。
❺ 成年子女的戶口可以隨父母一起遷移嗎
你好。對成年子女是否可以採用投靠父母的方式隨父母戶口一起遷移,《貴陽市公安局戶籍管理及登記工作規范》未作明確規定,建議你直接向公安局戶籍科咨詢。
❻ 公民所生的子女戶口是否可以跟隨父母任何一方上戶
按照我國的戶籍管理規定,可以隨父母任何一方,有些特殊情況的也可以隨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❼ 子女戶口一定要隨父母一方么
按照政策規定,復子女制戶口只能隨父或者隨母落戶,但這是說新生兒出生申報戶口的。不過如果你長期居住在呼市的話,找找派出所的領導,把戶口安在你奶奶那兒也不是不行,雖然不是很符合戶口規定,但是同一個城市的戶口遷移也不難辦,找找關系遷到你奶奶那裡應該沒什麼問題。
❽ 子女已年滿十八周歲,現在戶口在一起,沒有成家。能否隨父母遷移
可以隨父母遷移,因為是親子女關系,只要個人同意,落戶方允許是符合落戶條件的。
❾ 子女隨父母遷戶口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