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獨生子女但是填報個稅的時候單位讓填非獨生子女這樣行嗎
不行。抄這是惡意隱瞞。是違法行為。
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在贍養老人方面扣除是不同的。
如果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稅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攤,否則監測系統查出來需要補繳稅款,嚴重會進行罰款。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1)非獨生子女個稅扣除擴展閱讀: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B. 對於非獨生子女,另一方還在上學怎麼扣除個人所得稅
這個最高1000的政策我真是服了
C. 個稅抵扣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可以只由一個人分攤嗎
個稅抵扣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不可以只由一個人全額分攤,每個子女的扣除額不能高於12000元。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可以分攤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如平均分攤、約定分攤等情況,分攤方式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此外,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贍養兩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例如一位老人有三個子女贍養,每個孩子可以平均分攤每年24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經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約定,每個子女分別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額,但每個子女的扣除額不能高於12000元。
(3)非獨生子女個稅扣除擴展閱讀
個稅贍養抵扣知識
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被贍養人僅指納稅人的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或其他法定贍養人。如果納稅人年滿60歲的叔叔伯伯屬於上述所說的被贍養人范圍,是可以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屬於上述范圍,則不能扣除。
D. 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個稅抵扣,父母可否指定一人抵扣
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個稅抵扣,父母
不能指定一人抵扣其他子女都是給了
贍養費的
E.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表中,非獨生子女的,共同贍養人信息是必填項嗎
是必填的。來
一個納稅自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准2000元/月扣除。
如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則選擇按「獨生子女」身份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標准;如納稅人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填報,可修改已申報信息,1月按非獨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領工資時補扣除。
(5)非獨生子女個稅扣除擴展閱讀:
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F. 新個稅,非獨生子女約定或指定分攤全額2000元可以么
不可以的,只有獨生子女才可以填寫2000元金額。
你是非獨生子女,無論你們是採取協商,均攤,還是指定,一方的最高抵扣金額最高就是1000元。所以就是指定你是贍養人,那你也只能填1000元,不能填寫2000元。
新的個稅附加稅政策網上都有明確解釋和解答,你可以具體看一看
G. 不屬於獨生子女,贍養老人不分攤的怎麼扣稅
你好,無論是從你生父、繼父或者是你外祖父母的角度,你都不屬於獨生子女或唯一法定贍養人。因此,你可以選擇任一符合條件的贍養人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但最多扣除1000元。
H. 贍養父母自己非獨生子女, 姐姐是殘疾人,沒有生活自理能力,還需要有人照看,怎麼上報個稅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規則中,對於贍養老人支出部分的總體原則是,獨生子女每月扣2000元,非獨生子女分攤合計扣除2000元。
因此,像你這種情況,也只能按照非獨生子女的標准進行附加扣除。盡管你姐姐沒有贍養能力,但仍然屬於法定贍養人,你的個稅也只能按照非獨生子女的原則扣除,且最多扣除不超過1000元。
I. 條件為非獨生子女兩人(倆人),但其中一人死亡怎麼填寫個稅專項扣除信息
按獨生子女
定額扣除2000
J.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非獨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稅務部門是有明確答復的:
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回女贍答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准2000元/月扣除。如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則選擇按「獨生子女」身份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標准;如納稅人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填報,可修改已申報信息,1月按非獨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領工資時補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話,2020年可以按獨生子女來享受2000每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