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蓋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
父母蓋的房子離婚後分配方法具體如下:
1、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為子女結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義報建的,該屋能否作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還是婚後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視為對子女個人的贈與,子女的配偶無權分割。若是婚後建造,一般視為對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屋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子女的配偶有權分割;
2、對於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義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視為該方的家庭財產,離婚時取得房屋的一方負有返還對方資助款項的義務。但如果建房時是以子女一方的名義取得批准用地的,由於雙方家庭出資建房的目的是為子女結婚使用,且該房產確實已歸夫妻雙方婚後居住使用,因此,該房產可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子女的配偶有權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貳』 父親在農村有房子,子女要如何進行繼承呢
父母去世後,子女只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
什麼戶口都無所謂,你有權繼承你父母的遺產。現在有很多這樣的事情。很多在城市工作的孩子,一般都有兩套房,城市和農村都有。繼承父母遺產是我們的權利,與戶口性質無關,只要你父母是農村的,這也是我們國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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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父母的房屋該如何繼承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子,按照遺贈扶養協議、遺贈協議、遺囑以及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若父母對於房產沒有留下遺贈協議、遺囑以及遺贈撫養協議的,應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肆』 父母的房產如何繼承給子女,子女怎麼分配,要辦哪些手續
父母的房產,在繼承時由所有子女按人數平均分配。
分配時,可以先協商確定如何分配。可以分割房屋份額,也可以變賣房屋後分配價款。
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
『伍』 父母留下的房子子女怎麼分配
父母留下的房子子女的分配情況,具體如下:
1、確認父母是否留有遺囑,這個環節是為了確定繼承人的范圍,有遺囑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進行處理。法定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不存在以上繼承人,則由被繼承人的親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祖母繼承;
2、確定所有繼承人的分配意見是否統一。有遺囑按遺囑分配,沒有遺囑則原則上平均分配。如果所有繼承人的意見統一,進入第三步,如果意見不統一有糾紛,進入第四步;
3、所有繼承人共同前往公證處進行辦理,並提交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父輩和祖輩的死亡證明、人事檔案表、親屬關系證明、各類財產證明等,以上材料需要分別前往民政局、檔案局、派出所、居委會、街道辦、醫院、原單位、銀行、房管所、銀監會等單位機構進行開具。材料最終由公證處進行審核,完成後可獲得繼承權公證書;
4、在繼承人之間意見分歧較大,且無法通過調解方式解決時,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打繼承官司來解決,在不聘請律師的前提下,需要自行完成立案、證據收集和提交、法庭答辯、舉證質證等環節,最終由法院進行裁決,並出具判決書;
5、攜帶繼承權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房產過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陸』 關於父母房產子女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
1、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2、沒有遺囑的,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3、最後,才是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柒』 在父母原有房子上加蓋的房子 拆遷時子女可以分自己蓋的部分嗎
沒有被批准土地的家庭不能蓋房,如果堅決堅持蓋房了而且堅稱建築物屬於自己,就涉及非法佔地了,建築物是非法建築
『捌』 父母房產分配女兒有份嗎
按照法律繼承順序來說,父母的房子女兒是有份的,房產跟女兒和兒子是沒有多大關系,但是也分情況的哈。如果說家裡有遺囑,且遺囑裡面明確表示房子的所有權,那麼就是按照遺囑來分配的,如果沒有的話,就由子女,配偶來繼承,法律對這方面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繼承人也是有順序繼承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9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換言之,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女兒也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受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響,出現了各種各樣剝奪女兒繼承權的情況。如有的父母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不承認出嫁女兒的繼承權;有的同胞兄弟不讓出嫁姐妹繼承父母的遺產。這些都是違背法律的。
只要能證明除父親以為的其他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
遺產的繼承份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8)父母建蓋的房屋子女應如何分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