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怎麼開
用現在的戶口,父母戶口和你的戶口分離在中國是正常現象,如果只需要證明不需要戶口本,就到學校開證明或者到父母戶口的街道派出所開。
『貳』 公證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法律分析:親屬關系公證,需要到本人或本人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市級以上公證處辦理。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下列內容: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親屬關系公證,需要到本人或本人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市級以上公證處辦理。2、所需材料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戶口簿;申請人為外國國籍的,提交所屬國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無單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門出具;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申請人提交關系人的護照或身份證、旅行證和其他可證明關系人身份的證明材料;其他應當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條 直系親屬一般是指直系血親,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
『叄』 公證親屬關系證明需要帶什麼
法律分析:親屬關系證明公證材料准備:一、申請人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二、關系人材料:身份證、戶口簿。關系人移居國外並加入外國國籍,提供關系人國外身份證及護照的影印件;關系人常居國外尚未加入外國國籍,但國內身份證、戶口簿已注銷,需提供關系人的中國戶籍注銷證明、護照影印件和國外拘留證明;關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關系人的死亡證明。三、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所出具的申請人與關系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特殊:發往澳大利亞使用的父母親申請與子女的親屬關系公證,需提供父母親有且僅有幾個子女的親屬關系證明。四、證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從以下兩種證明材料中任選其一代替證明信:如果您以前辦理過出生公證或親屬關系公證,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證書或親屬關系公證書;《出生醫學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同時提供父母結婚證。五、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六、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三)申請公證的文書;(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肆』 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去哪裡開
法律分析: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在原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的戶籍記載證明,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三十五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本規則及有關辦證規則規定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
『伍』 子女和父母親屬關系證明
法律分析:帶上身份證、出生證、戶口簿等相關文件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即可,在開好證明以後,帶齊你的資料,戶口本等材料去公證處公證。
材料:
以申請人為主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出生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
被證明的是域外親屬的,應提供身份證、回鄉(港)證、台胞證(或護照)的復印件以及有關往來書信等;
證明應詳細列明申請人與同行人員或者國外的關系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現在住址以及與他們之間是何種親屬關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此處並未要求夫妻,表明非婚生子女的父或者母也可要求確認或者否定親子關系。
『陸』 與父母的關系證明怎麼開
一、與父母的關系證明怎麼開
1、與父母的關系證明可以到本人或本人親屬的戶口所在地的市級以上公證處辦理,具體如下:
(1)到公證處領取親屬證明表;
(2)到孩子或本人檔案存放單位填寫表格並蓋章;
(3)帶著表、辦理公證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辦理公證人的戶口本及復印件、公證費,到公證處公證即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二、直系親屬關系公證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戶口簿;
3、申請人為外國國籍的,提交所屬國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無單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門出具;
5、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柒』 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
法律分析:1、被證明關系的雙方戶籍歸屬地屬同一個派出所管轄,可以帶上自己以及家人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等,到戶籍歸屬的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證明親屬關系;2、被證明關系的雙方戶籍歸屬地不屬於同一個派出所管轄,要帶好自己以及家人的戶口簿到各自戶籍所屬地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