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川省成都市2022年獨生子女五項補貼是真的嗎
是真的。
四川省成都市2022年獨生子女五項補貼為:
1、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家庭。每年可以領取2400元的補貼,夫妻離婚了也可以領。
2、有獨生子女名望證的家庭可以連續領取18年的獎勵,每年1500元左右。
3、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歲,父母每人每月可以領取不低於80元的補貼。
4、父親年滿60歲,母親年滿55歲,可以領取嘉獎費,每個家庭至少可以領一次,獎金不低於1000元。
5、獨生子女農村的父母買新農合的 國家也會發補助
B. 四川獨生子女家庭的補貼是多少
一、 四川省對取得獨生子女證者給予以下獎勵和優待 :
1、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即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60元或120元,每年從取得獨生子女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從2013年1月1日起,將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提高為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120元。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2、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3、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
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條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C. 四川60歲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1、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現無子女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妻年滿60周歲後,可享受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為止;農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放棄二胎生育的家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的50%由當地財政承擔;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年滿45周歲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補貼,最高補貼年限為15年。
2、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退休職工按月加發一定數額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D. 四川獨生子女獎勵金是多少
一、 四川省對取得獨生子女證者給予以下獎勵和優待 :
1、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即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60元或120元,每年從取得獨生子女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從2013年1月1日起,將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提高為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120元。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2、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3、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
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條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三、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所需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2、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因離婚或喪偶單獨申領的,提交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證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張(離婚、喪偶的提供免冠單人一寸照片兩張)。
E.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60歲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對獨生子女傷殘的父母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標准發放;對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按每人每月760元的標准發放。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18周歲為止,每月標准為5~10元。在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對於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可以加發5%的養老金;對於企業退休人員,根據相關法規增發養老金。對於農村居民:獨生子女家庭,可以多劃出一個人的宅基地。 2016年1月1日前,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妻,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津貼等待遇。2016年1月1日以後,我國已經開放二胎,只生一個孩子的夫妻將不會獲得新的《獨生子女光榮證》,也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津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F.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
法律分析:近日,四川省財政廳下達四川省2020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據悉, 此次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給予每對每年120元的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共同分擔, 省級財政對三州和擴權縣的補助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25元,對其餘地方的補助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15元。2020年,共計下達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省級補助資金2797.5萬元。
法律依據:《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五條 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G. 四川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0
法律分析: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三、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四、計劃生育「少生多富」工程。
法律依據:《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二條 戶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其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按下列途徑發放: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
(二)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雙方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無用工單位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
(四)以上三種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獨生子女父母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H. 四川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1年
摘要 一、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I. 四川省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補貼新規定
法律分析: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法律依據:《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二條 戶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其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按下列途徑發放: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
(二)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雙方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無用工單位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
(四)以上三種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獨生子女父母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
第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項經費建立財政專帳進行管理,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全額進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財政部門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五條 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J. 四川子女是農村戶口咋給獨生子女補貼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關政策不變,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用於獎勵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中的獨生子女父母,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獎勵專項經費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