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兒子有義務掏錢給家裡做房子嗎
按法律來說是沒有必須的義務,但畢竟是父母辛辛苦苦把自己拉扯長大,特別是單親家庭一個人把孩子撫養長大更是要付出更多,所以如果有能力就盡量滿足他們的要求,實在沒能力就盡量做下工作,先一起住著。媽媽不喜歡跟兒子一家住多數是婆媳關系不是太和諧,所以這方面要多注意,別娶了媳婦忘了娘啊。
父母的財產也不是都兒子繼承,如果沒有遺書的話是健在的直系親屬來均分。
② 媽媽給兒子買房卻讓女兒出錢,這合理嗎
有些孩子生下來是討債的,有些孩子生下來是還債的,父母把女兒賺的錢給兒子買房當然是不好的也是不合理的行為,這樣的事情多得很,對女兒非常殘忍,把一個孩子的東西拿給另一個孩子,本事就不對,對待孩子有失公允。老實講,這種父母生孩子的初衷就是為了給他們養老,並不是單純要個孩子帶大,看著孩子幸福就好。他們認為倖幸苦苦把女兒養大,長大了總得回報他們,給個十幾二十萬很正常,家長私底下都會炫耀女兒給了多少錢,但他們從來不會這么要求兒子。
③ 女兒該不該出錢給父母買房
女兒應不應該出錢給父母買房,這要看女兒的家庭條件,如果女兒家庭條件非常好,父母沒有地方住的情況下作為女兒可以幫助父母買房住,如果女兒有其他兄弟姐妹,女兒買的房子產權應該歸女兒自己所有,父母只能有住的權利,沒有處理房子的權利,如果女兒家庭條件不好自己生活都沒有保障,女兒沒有給父母買房的義務,買房要看女兒的家庭條件暈不允許,所以不管女兒家庭條件好不好都沒有給父母買房的義務。
④ 家有一兒一女都還沒結婚,父母出錢給兒子買房,女兒有沒有權利爭
都是你們的孩子,理應平等對待。現在本來孩子就少,都是父母的寶貝。只要經濟條件允許,也給女買房吧。
⑤ 父母買房女兒該出錢嗎
應該考慮…雖然法律上沒有相關硬性規定、但到父母終老時、留下的房產也可以不留給女兒、可以捐獻!!
⑥ 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子寫老人的名字,出資方有房屋的所有權嗎
需要分情況:
(1)對於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名字寫父母名字,那麼房子所屬權歸父母所有。
(2)父母可以與子女簽協議,表明子女出錢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當父母去世後,
房產歸子女共有。按出資額繼承房產份額。
(3)也可以簽協議,房產證寫子女名字,房產歸子女所有。在父母有生之年歸父母居住。父母去世後,房產歸子女所有。
(6)父母買房子女應該掏錢嗎擴展閱讀
有證據,就可以將房屋產權歸實際出資人所有。證據一般包括出資證明,多年佔有房屋的事實。當然出資人現在也必須具備購房資格。
房地產登記分為初始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變更登記和其他登記。其中對購房者真正有意義的只有轉移登記。
所謂「轉移登記」,是指房屋所有權因買賣、贈與、交換、轉讓等法律行為變更時進行的登記。購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記在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上才算真正獲得了房屋所有權。
人們所說的「房產證」其實是不動產權屬證書。
法治社會,講究證據為重,如果子女出資所購是二手房,建議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付款,即使有不虞之事發生,付款單據也將作為為此房出資的有力證據,如果直接交付現金,則很難證明該房產的出資人是子女。
⑦ 子女買房,父母有沒有義務出錢
父母沒有義務給子女出錢買房,但是作為父母子女在買房子的時候如果有能力是可以幫襯一些 的,那樣子女會輕松一點,也能過得好一些。
⑧ 由兒女出資給父母買房,產權最終歸誰
那就要看這個房子最終寫的是誰的姓名了,如果是父母的姓名,最終這個房子是歸父母的。
⑨ 父母出錢買房 房產證子女的名字 房子抵押或者賣出後的錢 是否應該分給父母
從法律上來說,不用分給父母。
因為一方面,我國對於房產之類的不動產的產權認定依據是房產證上記錄的權利人,所以這個房子的所有權是由子女享有的,至於房子抵押或賣出後的受益也是房子產權人行行使物權的受益,理應由產權人享有,而非他人。
另一方面,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子女的名字,一般情況下是贈與行為,房子是父母贈送給子女的,房子成為子女的所有物。除非父母與子女之間還有別的約定。
另外,從情理上來說,子女一分錢沒花反而用父母的錢得到一所房子,如果抵押或賣出,除非不是經濟陷入困境,急需現金周轉,而是投資,那麼得到的錢不說全部,至少也要還部分給父母,父母掙錢也不容易。
⑩ 兒子從父母手中買房要交過戶費嗎
房產證如果需要過戶的話 ,是需要交過戶費的 。不管是什麼親屬關系 ,即使是兒子從父母手中買房也要交過戶費的 。如果兒子繼承父母的房產 ,也是需要交繼承稅的 。繼承稅比過戶費還要多 。所以只要房主有變動 ,都需要交費用的 。不管是什麼形式的過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