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小升初最新積分政策
法律分析:1,分值降低:將積分和加分項目的分值按比例調減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
(1)深圳戶籍購房從每滿1個月積3分,調整為積0.3分; 租房從每滿1個月積2分,調整為0.2分。
(2)對非深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累計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時間,在滿一年的基礎上,由每滿1個月積1分,調整為0.1分。
(3)非深圳戶籍兒童父母為深圳戶籍或雙方有居住證(或一方有居住證另一方為深圳戶籍)由原來加20分調整為2分;
(4)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由原來加30分調整為3分;C、D類由原來加10分,調整為1分。
2,計生加分:根據全市招生工作部署,全市計劃生育積分統一標准,獨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獨生子女家庭加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Ⅱ 在深圳積分申請學位,需要獨生子女證嗎
不需要,但有的話可以加分
Ⅲ 深圳龍華區積分入學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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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龍華區積分入學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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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華區積分入學解析
積分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新生招生學位排序錄取的依據,只在同一學位類型的學生之間進行排序,不同學位類型的學生之間不排序。根據「先類別後積分」的原則,按照學位類型1至6類依次錄取,同一學位類型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至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
深圳市龍華區學位類型劃分
第一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內商品房,且產權份額≥51%,提供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下同)、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權證》、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區居委會證明,下同)、安居型商品房(提供安居型住房合同或房產證,下同)。
第二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祖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三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租房且經過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下同)、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
第四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有其他類住房。
第五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第六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其他類住房說明: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 祖屋類住房說明: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權證》、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區居委會證明 學區內租房說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租房且經過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 學區商品房說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內商品房,且產權份額≥51%,提供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
深圳市龍華區積分入學方法
A、龍華區戶籍
學區內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積分標准: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字區內購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產權份額在51%以上),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B、深訓其他區戶籍
學區內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積分標准: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字區內購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產權份額在51%以上),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C、龍華區戶籍
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字校字區內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賃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技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登記備案曰期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拄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D、深訓其他區戶籍
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字校字區內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賃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技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登記備案曰期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拄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E、非深圳戶籍
字區內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
1、按照申請字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所購買險種必須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長一方繳納時間計箕積分,選擇養老或醫療保險時間長的險種為積分,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F、非深圳戶籍
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1、按照申誚字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所購買險種必須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長一方繳納時間計箅積分,選擇養老或醫療保險時間長的險種為積分,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信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Ⅳ 深圳戶口讀書需要積分嗎
法律分析:1、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按申請的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到滿1個月積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按發證日期計算;提交租賃憑證(合同)證明材料的,按照租賃憑證(合同)載明的登記備案日期計算;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按照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計算。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積分不封頂。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1)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申請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的,按在本市繳納社保的累計時間計算積分;屬於經商辦企業未繳納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入股或設立時間計算積分(社保或營業執照二選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母任何一方即可)。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時間計算到學位申請當年年3月31日為止。積分不封頂。(2)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准,加快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特別是農村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
第十九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採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Ⅳ 深圳學區房積分政策
法律分析:1、住房積分:擁有住宅類商品房、租房,積分都變更為2019年同項積分的1/10;
2、戶籍、社保積分:申請兒童的父母(監護人)累積連續繳交社保時長的積分,變更為變更為2019年同項積分的1/10,並且取消了「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照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這一點」。同時,父母雙方都是深戶或都有深圳居住證的額外加分也減為之前的1/10,對於居住、社保滿5年以上的額外增加了加分。
3、獨生子女積分:2019年,積分分為獨生子女、政策內二孩、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處理、政策外出生未接受處理四種情況,但2020年只分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兩種情況,積分也從加60分變成只加1分。
4、大學區積分:較2019年減少,只有原來的1/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Ⅵ 2012深圳積分入戶還需要提供獨生子女證嗎
需要提供的` `未婚`未孕`未育的只需要提供計劃生育調查報表(須回老家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和街道計生辦蓋章),如是已婚`已孕`已育的不僅要提供這份調查報表` 還要在深圳開具這些獨生子女證相應的證明。
Ⅶ 現在獨生子女證可以積分嗎
2012深圳積分入戶測分時提交會有材料清單出來,按單准備資料就行了,材料里沒有的就不要
Ⅷ 深圳市華龍小學升小一要多少積分
龍崗區小學積分按照學校計劃招生人數、家長填報志願順序、學區積分順序錄取,直至滿員。
所有學生均按平行志願錄取,即當學生學區分數低於第一志願學校錄取分數線,未被第一志願學校錄取時,分數達到第二志願學校的可被第二志願學校錄取,以此類推。
2.志願相同、分數相同者,按優先學區-學區戶籍-龍崗戶籍-深圳其他區戶籍-非深圳戶籍的順序錄取。
3.同樣的志願,同樣的分數,同樣的戶籍類型。(1)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按在學區內連續居住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優先錄取(購房合同按備案時間受理,學區內戶籍按申請人父母戶籍遷入學區)。(2)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按繳納社保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優先錄取;社保繳納時間相同的,優先辦理住房租賃證;相同積分社保時間相同且均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先考慮提前錄取和備案。
4.對於不能自願錄取的非深戶籍,家長可自主聯系我市其他民辦學校或選擇回原籍就讀。
龍崗區積分和加分項目類型
(1)加分具體說明(所有項目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
停留時間的計算方法
①計算起始日期:房產證申請材料為房產證簽發日期;房屋租賃證申請材料以租賃證登記備案日期為准提交(備案時間早於租賃開始時間的,按租賃開始時間計分);提交專項用房申請材料,申請人戶籍在申請學區的,為申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遷入學區的日期;房屋租賃信息和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不計算居住時間。
②計算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
2.社保加分計算方法
以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繳納的社保(同時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累計月數)為准。2020年由於疫情原因,按照上級要求,只核實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月數計算加分。
計算方法:社保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4月1日。總月數減去12個月後,每個月加0.05分。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都提供社保的,雙方不累加,只算填寫社保的一方。
3.計劃生育加分
①申請人如需申請計劃生育加分,請在網上預報名前確認計劃生育信息。
②計劃生育信息經市衛生健康委信息系統核實,市衛生健康部門對申請入學的兒童青少年計劃生育信息核實結果為獨生子女的,加1分,不加其他分。
4.享受加分。
①試點學區
2020年,在鹿城外國語小學-崔屹實驗學校-南師大附屬龍崗學校共享學區、咸宜外國語學校-新沂實驗小學共享學區試行優惠學區,即在共享學區內各學校再劃定一個優惠學區(優惠學區具體范圍見本指南「小學招生地段」)。
②評分方法
家長可以選擇共享學區內的任意一所學校作為第一志願學校。第一志願選擇相應優惠學校的,可獲得2.5分優惠分(優惠分僅在共享學區內有效)。
(二)關於綜合審評的具體說明
通過學位審核並批准學區積分的家長可以參加學位排隊。如果審核不通過,沒有學區分數核定,家長可以向學校申請復核。因以下原因導致不符合要求的,學校不予受理復核申請:
①居住證使用功能暫停,或者找不到此人;
②房產證證號不存在,或過期,或產權人不是監護人(或祖先);
③房屋租賃證(或租賃信息)的證號不存在,或租賃用途不是住宅,或租賃面積不成套;
④登記居住信息與注冊地址、申報居住地址不符的;
⑤社保繳費已中斷或電腦號不存在。
Ⅸ 深圳社保升小一怎麼算積分啊,求解
1、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不滿一個月的不積分。積分不封頂。
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以發證日期為准;提交租賃備案憑證(合同)的,以辦理租賃憑證(合同)的落款日期為准;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以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准。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1)①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提交社保或營業執照,任何一種均可。
②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拓展資料:區域不同獲得積分也會有所差異。
舉例:福田區小學入學積分政策
方案如下:
①學校原對應的招生地段暫時保留,把3所學校的招生區域作為一個大學區,試點大學區招生。網上預報名時,居住在大學區內的家庭,家長可自願在3所試點學校中為孩子選擇1所學校作為第一志願,在預報名結束後,可以選擇1-2所有空餘學位的學校作為二、三志願。
②積分按照全區統一的積分標准計算,但選擇報讀原地段所屬學校的積分增加10分(即屬於益田小學招生地段的選擇報讀益田小學積分將原積分基礎上增加10分,而選擇報讀全海小學或福強小學將無法獲得此加分)。
③按志願次序和積分高低依次錄取。即先按第一志願積分高低依次錄取,未達到招生計劃的學校按照第二志願積分高低依次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志願學校都未錄取的學生納入全區統籌調劑。
Ⅹ 深圳入學積分如何計算
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按發證日期計算;提交租賃憑證(合同)證明材料的,按照租賃憑證(合同)載明的登記備案日期計算;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按照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計算。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積分不封頂。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1)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申請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的,按在本市繳納社保的累計時間計算積分;屬於經商辦企業未繳納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入股或設立時間計算積分(社保或營業執照二選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母任何一方即可)。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時間計算到學位申請當年的2013年3月31日為止。積分不封頂。
(2)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10)深圳龍華獨生子女積分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2013年4月初發出的《關於做好2013~2014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除了深圳戶口外,是否擁有學區住房以及在學區租房的年限,是不是獨生子女等事項也成了影響孩子入學的重要指標,並且被折算成具體分數進行統一排名。
非深戶籍適齡兒童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基礎分以申請人在學區的住房情況和入戶情況為基礎,分為5種類型,每一類型上下相差5分,其中第一類型最高,為90分,其要求為「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住宅用途商品房,兒童及監護人合法產權在51%以上),兒童入戶在該房產,最低的是監護人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居住於其他類型住房 的第五類型,70分。
多種情況可加分。申請人是獨生子女與羅湖區不同,可加3分,租房戶能提供無房證明的加2分,租房戶還可按租賃憑證在街道租賃所登記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不超過10分),而能提供證明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實際居住的連續扣費證明(如水電費、煤氣費等),可以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2013年申請福田區小一或初一學位,家長可填報三個志願。其中第一志願為居住地地段所屬學校,為固定志願;第二和第三志願由家長自由選擇填報,學校錄取時先錄第一志願,如全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第二志願,以此類推。
填報志願時,家長必須對是否服從調劑作出選擇。選擇不服從調劑的學生,若未被填報的志願學校錄取,區教育局不再安排公辦學校,家長需自行聯系民辦學校接收。同時,27所中小學將實行學位申請房政策,如果某套住房住戶的小孩已經申請過某小學(或初中)的學位,在該小孩上學期間,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該套住房向該學校申請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