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獨抄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㈡ 怎樣辦理獨生子女證呢
辦理條件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2、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3、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4、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辦理流程:辦理手續申請辦證只需填寫申請表、准備夫妻身份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子女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夫妻雙方照片3張。夫妻戶籍不在同一地的還需提供另一方婚育情況證明,再婚的需提供再婚方婚育情況證明。申領資料經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簽注意見後,由當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核實,符合條件的即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孩子不滿2周歲的可以直接到鄉鎮(街道)申領。
具體辦理流程1、申請夫妻雙方(或一方)向各自所在單位或戶籍地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經所在單位或戶籍地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簽字蓋章後,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註:獨生子女在2周歲以內的,持有生育服務證的,無需村(居)核實,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審核、發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雙方同時申領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式兩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一方申領的,只發給申請方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辦理地點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生部門。
㈢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一、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1、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程序如下:
(1)申請人到其戶籍地村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份,填寫後交雙方單位加具意見;
(2)申請人將《申請表》及規定材料交雙方戶籍地村委。村委對材料齊全的應即時進行初審;
(3)申請人持審核過的《申請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撫養子女的男方戶籍地鎮、街道計生機構,鎮、街道在材料齊全時應於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准;
(4)對經核准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及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對不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書面告知當事人,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當事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國家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二、獨生子女證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㈣ 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按規定必須帶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三方合影照片去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所以應該帶以上證件去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
但是各地都已經停辦獨生子女證了,因此你無法辦理了。
㈤ 獨生子女證怎樣辦理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二,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對於大部分省市,領取第二胎指標還是非常困難,細則執行上要根據內容。
㈥ 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法律分析: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式三份,父母雙方填寫清楚後,到各自所在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審核蓋章後,再到街道辦理處交表,三十天內就可以領到紅紅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㈦ 獨生子女證應該怎樣辦理
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是《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頒發機關。
一、申請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只生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
(二)已有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夭折後,不再生育的;
(三)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時,子女年齡應當在十四周歲以內或者母親年齡在四十九周歲以內。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夫妻共同申領,喪偶、離婚者可單獨申領。
二、程序要件:
已婚育齡夫妻自願終身只生一個子女的,夫妻雙方需向各自所在單位或一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二)《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中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
(三)申請人一方戶籍在省外的,需提交個人申請和其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當事人只有並且自願只生一個子女的證明。
申請人一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應對申請人的婚育狀況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中的單位意見欄內填寫審核意見並蓋章。
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並且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申請人,分別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同時,填寫「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通知書」一式三聯,由申請人交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落實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