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補助有文件規定嗎
有。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補助以及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標准等具體的獎勵政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1)合肥市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補貼文件擴展閱讀:
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精神,2008年1月1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應由企業支付。企業支付的一次性獎勵金允許稅前列支,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
(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
(二)兼並、轉讓、改制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兼並、轉讓、改制後的企業支付。
(三)文件出台前已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所在地(按稅收級次)財政解決。今後依法實施破產的企業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由法院在其破產清算經費中直接扣除,上交同級財政。
(四)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戶籍所在地財政解決。
2.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規定文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補助以及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標准等具體的獎勵政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1.獨生子女父母補貼,當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達到退休年齡後,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個月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貼,也可以一次性領取,補貼標准各地會有所區別。2.獨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補助,持獨生子女證書,在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可到當地的相關部門去領取一次性補助。據了解,上海市補貼力度最大,父母雙方可以各領5000元。3.獨生子女養老補貼,作為獨生子女,將會面對「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情況,壓力就不用說了。政府為了緩解她們贍養老人的壓力,對退休後的獨生子女父母會發放補貼。比如湖南省每年給予退休後的獨生子女父母的補貼為5000元,而遼寧提供2000元的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3.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退休後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按新政策,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
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
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各地的標准也不一樣。
(3)合肥市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補貼文件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
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4. 合肥市職工退休後一次性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一般企業是每年發放,到孩子14周歲為止。通常在退休之前就發放完了。
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標准和發放對象。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
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責任單位。
夫妻雙方有單位的,由雙方單位各發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無工工作單位,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工作單位發放全部。單位聘用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有單位按月發放一半。下崗未再就業職工由原單位發放。解除人事關系的職工,其獨生保健費由原單位發放到子女十四周歲止。勞動合同未到期的職工,單位提前解除關系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到合同期止。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或城鎮未從業.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單方領證的對象獨生子女保健費由持證人單位發放,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5. 合肥市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也是不同的。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換句話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法律依據】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免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一)從領證之月起,每月發給不低於二十元獨生子女保健費,至獨生子女滿十六周歲止。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業職工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助,具體標准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國有企業改制、破產的,其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的發放依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三)在調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體收益時,以家庭人口數量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增加一人份額;以家庭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戶均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份額;(四)分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農村危舊房改造時,予以照顧;(五)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待。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6.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
各地規定不同,以山東為例:
根據《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一、充分認識做好一次性養老補助工作的重要意義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補助)。落實此項政策,對於解除企業職工的後顧之憂,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實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好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6)合肥市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補貼文件擴展閱讀
《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發放對象資格確認及發放辦法
1、資格確認。正常運轉企業的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資格確認工作由企業負責;進入破產、改制、重組程序的企業,由企業或破產清算工作組組織資格初審,企業主管部門負責資格確認;破產、關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由企業主管部門、衛生計生部門、人社部門負責資格確認。
在政策過渡期內(2001年1月到2002年9月企事業退休的部分人員,具體內容詳見政策解釋)未享受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參照上述內容予以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資格確認。
2、發放辦法。正常運轉企業退休職工及與正常運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託管後辦理退休的人員,由所屬企業負責發放;進入破產、改制、重組程序企業的退休職工,由相關企業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發放;
破產、關閉企業的退休職工,由企業主管部門初審,經人社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確認,並經公開公示無異議後,由市財政部門和市衛生計生部門委託銀行進行發放。
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企業,每半年向企業主管部門報送一次發放情況,企業主管部門每半年向市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所管轄企業發放落實情況。
7. 退休時獨生子女費一次性獎勵領取規定
法律分析:一、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到達退休或者一定年齡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補貼費用,一般是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每人可以享受一次性獎勵也就是大家所說的補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領取年齡標准以地方公布的相關政策為准。
二、領取步驟
1. 獨生子女父母需要准備《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戶口本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
2. 到戶口所在的計生辦辦理補貼申請,等待計生部門、教育局、人社部門的一系列審批,審批後由財政局撥款進行發放。
三、發放方式
1. 有工作單位的退休人員,由你所在單位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2. 如果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會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如果屬於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3. 如果你的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但是是無業人員,將由街道辦事處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4. 如果是農村居民,攜帶好相關證明,鄉鎮人民政府會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四、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補貼的標准,每個地方的政策不一樣,領取時間和領取要求可能也會有區別。因此,如果需要領取補貼,可以提前去相關部門進行咨詢,不要錯過發放補貼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8. 合肥市獨生子女津貼金額是多少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領扶助金
①農村只有 1個子女 或 2個女孩 的計劃生育家庭
夫婦年滿60周歲以後國家統一獎勵扶助金標准為 每人每年960元, 其中只生育一個獨生女的每人每年另增發240元。
② 子女死亡且現無子女
夫妻女方未滿49周歲的,每人每年另增發600元
合肥市在國家、省統一標准基礎上, 所有對象每人每年提標120元 。獎勵扶助對象 從60周歲起 領取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
已超過60周歲的 ,從其獎勵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獎勵扶助金。
③ 長效絕育措施獎勵
合肥市區農業戶籍,依法生育的 雙女戶夫妻, 在規定時間內自覺落實長效絕育措施的,每戶發放一次性獎勵金3500元。全市農業戶籍,依法生育的 非雙女戶夫妻。 在規定時間內,自覺落實長效絕育措施的,每戶發放一次性獎勵金600元。
①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可領獎勵
關閉、破產和改制重組,市屬國有企業人員 獨生子女父母,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退休時一次性領取3000元獎勵金
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非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和 城市無單位居民
在退休時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一次性領取3000元獎勵金
③ 終身無子女 或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 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退休人員 和城市無單位居民
在退休時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
一次性領取5000元獎勵金
① 失獨家庭再生育費用納入醫保
對 當年度發生獨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由合肥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關懷扶助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發放3000元的緊急撫慰金
②特扶家庭慰問制度:
在重要節假日期間每年給每名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家庭(是 指子女死亡 或者 三級以上殘疾 該夫妻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且女方年滿49周歲)對象發放480元的撫慰金。
③對有 再生育意願的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由指定醫療機構提供相應技術服務其基本項目的服務費用分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暫定為2萬元, 超出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的部分, 省人口基金在1萬元限額內據實給予補助。 仍有超出的部分 由合肥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關懷扶助專項資金在5000元限額內據實給予補助
9. 退休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
2022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農村地區的獨生子女家庭當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後,每人每年可以領取獎勵扶助金七百二十元;
2、獨生子女的參加高考且成績為全市文科或理科前三名的,被國家認可的高校錄取的,可以領取一次性的計劃生育獎勵金2000元。
3.獨生子女在成年之前死亡的,其父母沒有生育能力,可以領取一次性的計劃生育救助金10000元。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