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該不該干涉子女的婚姻
干涉,指過問或制止,多指不應該管的硬管。那麼父母要不要干涉孩子的婚姻呢?我覺得要干涉,但是不是全部的干涉,是有限地干涉,是在孩子選擇的結婚對象你認為不能使孩子幸福時,才能幹涉。其它情況下,父母不要干涉比較好。
所以,在結婚之前,為了孩子的幸福,父母們是要有限干涉一下孩子的婚姻。將來孩子會感謝你們的。
② 對於子女的婚姻自由父母是否有權干涉
父母無權干涉子女的戀愛婚姻自由。我國法律規定,婚姻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父母如果幹涉子女的婚姻自由的,屬於違法行為。如果父母使用暴力手段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的,還可能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會被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③ 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構成犯罪嗎
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不構成犯罪。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一般是不會構成犯罪的,但如果採取暴力的方式干涉婚姻自由的,就會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自主選擇婚姻的權利,享有婚姻自由,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子女的干涉。
婚姻自由是指當事人在法律的規定范圍內,不受外力干預和強制,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意願的自由。
婚姻自由可能被破壞的情況如下:
1、強迫婚姻;
2、包辦婚姻;
3、重婚;
4、騙婚;
5、買賣婚姻;
6、形式婚姻;
7、童婚;
7、同性婚姻。
訴訟離婚,指夫妻一方要求離婚、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進行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④ 父母能幹涉子女談戀愛嗎
法律分析:如今的中國社會,提倡婚姻自主,戀愛自由。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只有建議權,不能幹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⑤ 父母有權利干涉子女的戀愛婚姻嗎
父母沒有權利干涉兒女的婚姻。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父母以暴力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觸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⑥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是犯法的嗎
父母沒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婚姻,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行為是違法的。我國法律規定婚姻自由,任何人無權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如果是使用暴力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父母還將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要追究刑事責任,一般會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⑦ 父母可以插手子女的戀愛嗎
可以。因為很多時候談戀愛結婚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父母因素也會影響,所以父母當然是可以插手的,但是孩子和父母雙方也需要溝通就是了。
⑧ 父母是否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婚姻
父母無權干涉子女的婚姻。法律規定婚姻自由,是否結婚,與誰結婚,任何人無權干涉。
《民法典》專門規定了「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違反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
借婚姻索取財物是指除買賣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財物的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結婚基本上是自願的,但一方(主要是女方或女方父母)向另一方索要許多財物,以此作為結婚的條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⑨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是犯法的嗎
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 這種事很難判斷是否犯法 只要是在沒有出現特殊的後果 應當是不犯法的 但是這樣做確實不道德和不人性化的影響了子女的婚姻幸福和婚姻自由的權利
⑩ 父母有權干涉子女戀愛嗎
如今的中國社會,提倡婚姻自主,戀愛自由,父母不得橫加干涉。當然,父母有經驗,提個建議還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