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住院子女可享10至20天護理假,這樣的政策有什麼現實意義
老人住院子女可享10至20天護理假,這樣的政策我覺得可以解決很多社會的現實問題。
作為父母,生命的時候會感覺到很脆弱,非常需要自己的子女在自己身邊陪伴。如果說,這個時候要讓一個護工來對他進行護理,我覺得多多少少會少了一點人情味。如果你自己生病了,自己的孩子卻因為上班沒辦法照顧你,多多少少心裏面會有點失落吧。
老人住院子女可享10至20天護理假也算是一種,貼近中華傳統美德的政策。中華傳統美德,其中有一項就是孝順父母。如果父母生病了,我們都沒辦法在病床前照顧,那麼還談什麼孝順呢?
⑵ 父母住院護理期是多久
父母住院護理假各省市不同,一般為20天,具體根據地方法規決定,比如: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二十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十日;四川省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法律依據】
《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二十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十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第三十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⑶ 父母住院護理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部分省市規定一年20天,部分規定一年10天,部分省市尚未有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十一條 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⑷ 父母住院子女請陪護假規定
在家庭贍養方面,《條例》規定「獨生子女在其父母年滿 60 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每年累計不超過 20 日的護理假;非獨生子女在其父母年滿 60 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
⑸ 父母有病住院子女有護理假嗎
法律分析:父母住院子女的護理假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一條 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