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是不是取消辦獨生子女證
是的,樓主。
按照國家2016年新政策,全面開放二胎以後,取消了以前的獨生子女證。
小孩子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有權辦理獨生子女證並享受國家相關政策;以後出生的小孩子是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的。
2. 獨生子女證,單位破產倒閉的如何辦理,2016年前沒有辦理此證。19年是否無法辦理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現在已經不能辦理了吧?
你可以去單位上級部門咨詢一下。
也可以去縣里有關部門打聽打聽。
3. 2016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之前領過獨生子女證的
沒有再生育子女的
繼續享受之前的獎勵
2016年出生的獨生子女不獎勵。
4. 2016年獨生子女將被取消哪些優惠政策
凡是以前已經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照常享受以前應有的優惠政策,按中央規定精神,不得取消。新的《計劃生育法》也是規定按原政策繼續享受,沒有取消。
【如理解,請採納一下,不明白可追問,謝謝】
5. 2016二孩有沒有護理假
根據現行生育保險政策,如果符合「二胎」政策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女職工,仍舊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補貼和產前檢查補貼待遇,連續繳滿10個月(補繳時間不計算)後分娩的,還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不過,生育津貼的標准與生一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有所差異。生育「二孩」的女職工,順產的只能享受三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或剖宮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貼。而生一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符合計劃生育晚育(女職工年滿23周歲以上,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政策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2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由於是生育「二孩」,沒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為此,男職工不能享受護理假工資。
6. 2016年獨生子女有什麼新政策
沒啥,也就是取消所有獨生子女的優惠罷了
恩,現在國家不支持晚婚晚育了,提倡早生多生
這不,現在連晚婚晚育假都取消了~
7. 2016年獨生子女費還有嗎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8. 2016年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可以辦理。辦理的是2016年以前出生的孩子獨生子女證。
9. 2016獨生子女證新規定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6: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10. 2016年獨生子女光榮證是否又多補貼500元
一、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1項、第3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二、獨生子女證有的好處:
1、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三、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
目前,國家已明確表示自願只生一孩不再獎勵。這意味持續33年的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政策將退出歷史舞台。按照以前的政策規定,我國對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規定為直至孩子年滿14周歲,有的地區發至孩子年滿16周歲或者18周歲。
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這一獎勵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