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鄭州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有補貼政策
鄭州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住院的,子女每年享有不超過20日護理假,假期視作出勤;年滿60歲的,由財政部門支付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獎勵扶助金。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發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給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獎勵費二十元以上。
(二)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二十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三)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給;按人分配城鎮拆遷安置、移民搬遷安置、新農村建設安置、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征地補償等經濟利益時,獨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農業經濟發展、貸款、扶貧、救災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四)城鎮無業人員、個體經營者和農村居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會保障時,應當優先保障,並給予優惠。其享受的各種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資金和其他優惠資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第三十二條 對年滿六十周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
獎勵扶助標准應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並建立利益增長機制,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河南省衛生計生委 河南省財政廳
《關於實施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制度的通知 》
豫衛家庭〔2015〕2號
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衛生計生委(人口計生委)、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促進我省城鄉人口和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政﹝2014﹞8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從2015年開始,在全省實施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扶助對象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一)具有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或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
(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號召和政策法規生育且目前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三)年滿60周歲;
(四)未享受外省(區、市)同類獎勵與扶助、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以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
獎勵扶助對象的確認程序和具體政策解釋由省衛生計生委制定。
二、獎勵扶助標准
(一)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標准參照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標准執行。從2015年1月1日起,對年滿60周歲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的標准發給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
(二)在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城鎮三無老人供養等惠民政策時,獎勵扶助金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三、獎勵扶助資金來源
獎勵扶助資金由省、市、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按基本標準的60%、20%、20%的比例分級負擔;財政直管縣按照省、縣財政80%、20%的比例分級負擔。
四、獎勵扶助金發放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
獎勵扶助金由省財政廳和省衛生計生委確定的金融機構統一代理發放,以個人為單位,每年發放一次。資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實行城鄉統一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制度,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項重大決策,各地衛生計生、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落實責任,讓廣大群眾及時、全面、准確地了解政策內容,分享改革發展成果。
2015年3月30日
⑵ 河南省享受60歲以上獨生子女補貼有什麼規定
根據《鄭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對象:
(一)具有鄭州市戶籍;
(二)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
(三)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含依法收養)且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獎勵扶助金」標准為每人每年1000元。該標准今後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獎勵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按年計算,每年發放一次,直至亡故,其間不計入家庭收入,不影響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如有疑問,請撥打鄭州市人口計生委電話 咨詢。
(2)鄭州市獨生子女政策文件補貼擴展閱讀:
在市、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的就職人員,由本人向單位提供身份證明、戶籍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結婚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和本人一寸照片3張,填寫審批表,由所在單位審核並填寫《鄭州市領取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金對象花名冊》,張榜公示後上報。
其他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列入發放對象的人員,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村(社區)委員會提供身份證明、戶籍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結婚證明、參加鄭州市養老保險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一寸照片3張,填寫《鄭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對象審批表》。
每年3月15日前,村(社區)委員會對本年度申報要求確認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的和上年度的扶助對象,逐戶逐項上門核實,並將核實情況張榜公示。
參考資料:河南省人民政府-鄭州出台《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辦法》
⑶ 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60歲獎勵政策
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60歲獎勵政策:
1、國家規定,農村符合條件的年滿六十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不低於960元獎勵扶助金;
2、獨生子女升學教育補貼,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高考加分,二是如果農村獨生子女考上二本類及以上的大學,政府會根據家庭條件情況補貼至2000-4000元以上的現金補貼,農村獨生子女出現傷殘等情況時,夫妻雙方每人每月可補貼270元,農村獨生子女出現死亡情況時,每人每月補貼340元;
3、在農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宅基地政策、扶貧救濟等方面可享受優先照顧的待遇;
4、獎勵扶助金標准為每人每年1000元。該標准今後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獎勵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按年計算,每年發放一次,直至亡故,其間不計入家庭收入,不影響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計劃生育獎勵,從發證日開始,夫妻雙方都有,每人每年補貼60元,到子女滿十八周歲為止,最高獎勵可達2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父母育兒假。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⑷ 河南獨生子女戶優惠政策有哪些
河南的獨生子女家庭獎勵費將由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元,同時,回對農村部分計劃生答育家庭扶助標准,也將由原來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40元。
《意見》明確規定,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在子女滿14周歲前,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原來的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元。
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家庭,當村裡實行按人分配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和征地補償時,可以受到多分1人份的優待。
(4)鄭州市獨生子女政策文件補貼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對策
一. 上述衛計委和地方政府的人文關懷和扶持政策。
二. 大力發展以房養老和醫養結合專業機構養老。
三. 居民採用新型、先進型養老如上述的以房養老、醫養結合專業機構養老外,還可未雨綢繆地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自己社會保障的補充。
⑸ 鄭州市年滿60歲獨生子女獎勵
法律分析:《鄭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辦法》第二條規定了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對象:
具有鄭州市戶籍;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含依法收養)且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獎勵扶助金」標准為每人每年1000元。該標准今後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獎勵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按年計算,每年發放一次,直至亡故,其間不計入家庭收入,不影響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法律依據:《鄭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辦法》 第二條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對象:
(一)具有鄭州市戶籍;
(二)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
(三)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含依法收養)且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獎勵扶助金」標准為每人每年1000元。該標准今後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獎勵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按年計算,每年發放一次,直至亡故,其間不計入家庭收入,不影響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⑹ 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是什麼
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如下:
1、政策獎勵補貼,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去領補貼,補貼可以按月領也可以按年,有些地區是一次洗發放。一般補貼金額都不會低於2000元每年,最多發放到孩子長成大18歲;
2、教育補助,對於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還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或者現金補貼政策,高考加分政策各地承認度不一,但是補貼金額一般在1000-3000元。另外有些地區規定,孩子如果考上二本大學,可以領取3000-5000元的補助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⑺ 鄭州市60歲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鄭州市60歲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如下:
1、每年發給6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四周歲止;
2、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3、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雙方申領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⑻ 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60歲獎勵政策是什麼
1、獨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兩個女孩的父母)在農村居住,在年滿60歲之後,每月各發給50元的生活補助。
2、從領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
3、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獨生子女補貼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一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⑼ 河南60歲獨生子女補貼有什麼
【法律分析】:我們國家的對於到達退休年齡後的獨生子女父母,會發放一次性獨生子女獎勵金。不過這個獎勵金也是有標准,各省市也是不同的。山東省和廣東省是30%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青島市目前是17676元,深圳市達到了27000元左右。北京市是一千元的獎勵金,河北省是3000元,江蘇省是2400元到3600元,上海市是5000元。
如果孩子出生在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同時,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如果家裡的孩子出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後,即便只生一個,也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補貼主要包括:
1、計劃生育家庭特殊補貼。
2、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
【法律依據】:《鄭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辦法》 第二條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對象:(一)具有鄭州市戶籍;(二)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三)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含依法收養)且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四)中央、省駐鄭單位以及參加省養老統籌的單位和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獎勵政策執行。因此,您父母暫時還不能享受到鄭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