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孩子使美國公民,父母能與子女一起去美國陪讀嗎
摘要 你好,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可以申請美國陪讀。
2. 媽媽申請女兒移民美國是從什麼時間開始排期
得看女兒的年齡來決定。
根據美國移民法,申請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種情況:
(1)美國公民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移民不受名額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經滿21歲,但是未婚,屬於第一優先類;
(3)如果子女已婚,則屬第三優先類;
(4)持有綠卡者也可以為他的未婚子女申請移民,受益人屬於第二優先類,對於離婚子女,視同未婚。持有綠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優先之列。
移民法對「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釋:
(1)婚生子女;
(2)繼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繼母或生母和繼父結婚時,該子女未滿18歲,他就擁有繼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與生母或生父的關系尋求移民身份,假如他們之間確實存在血統關系的話;
(4)收養子女,養子女在16歲以前,由養父母合法收養,並與養父母同住至少兩年。
這里所謂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丶生母,也包括繼父丶繼母丶養父丶養母。原則上,提出申請的子女,應該證明親子關系的存在。有一點應該注意的是,養子女與親生父母的關系,因為收養而終止,所以養子女取得公民資格,不能為親生父母申請移民美國。
美
國綠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21歲以下)
親屬移民綠卡是指通過某些家庭關系申請綠卡,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叫做申請人,等待獲得綠卡的人叫做受益人。可以辦理親屬移民第二種類,俗稱四類優先
(preference),每年大約一共有226,000個名額。第一優先大約有23,400個名額,是指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21歲以上);第二優
先大約有114,200個名額,分為兩小類:1. 美國綠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21歲以下); 2.
美國綠卡持有人的成年未婚子女(21歲以上)。第三優先大約有23,400個名額,是指美國公民的成年已婚子女(21歲以上);第四優先大約有
65,000個名額,是指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顯而易見,有幾種情況是不能申請親屬移民的。親屬移民的申請步驟視優先的不同及受益人是否在美國而有所不同。如果受益人身在美國,超級優先的親屬移民可以
直接在當地移民局申請(I-130),受益人也可以同時遞交轉換綠卡身份(I-485)的申請,而其它優先的親屬移民必須先向本地所屬的移民中心遞交移民
申請,等到排期以後,受益人才能向當地移民局遞交轉換綠卡身份的申請。如果受益人身在國外,所有的親屬移民必須先向移民中心遞交移民申請,其中,美國公民
還可以同時為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請K-3K-4簽證先進入美國,然後在美國境內遞交轉換綠卡身份的申請。而其他的移民申請在被批准後,案子會自動轉到
美國國務院下屬的國家簽證中心,進而轉到相應的美領館,完成移民簽證的手續。另外,美國公民還可以申請未婚妻夫簽證,來美國後成婚並申請綠卡。
各類優先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結婚成家了,這個申請就會從第一優先變成第三優先,等待綠卡的時間就會更加漫長。但是,如果綠卡持
有人加入了美國國籍,第二優先的申請就會一躍升為超級優先或者第一優先,等待綠卡的時間就會顯著縮短。
還可以給子女辦理美國EB-5投資移民
一、投資金額:50萬美元
移民申請人須投資50萬美元於區域中心內的投資項目,為期5年。另有3-5萬美元不等的發行費用。
二、投資期限:五年
投資期限為五年,五年後一次性返還投資款。
三、申請資格
1、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請。
2、申請人不要求具備任何商業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語能力
3、申請人無資產要求,只需證明投資金額為合法所得
3. 父親以綠卡身份,申請子女來美國,請問申請綠卡需要多久時間
綠卡申請子女綠卡排期是四個月左右,也很快,如果順利一年多一些時間就行了。
美國永久居民即美國綠卡持有者可以為其外籍配偶申請移民。美國綠卡申請配偶移民時需按一下步驟:
一,申請人必須為其外籍配偶提出親屬移民的申請。在親屬移民申請批准後移民局會給予這個外籍配偶一個移民排期(Priority
Date)。
二,等待排期。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屬於親屬移民排期2A類。
4. 持有美國十年綠卡父母申請成年未婚子女移民美國需要提供什麼材料證明有親屬關系
比如子女出生證、父母結婚證等等,只要和關系相關聯的親屬文件,都可提供上去。
圖片源自網路
5. 美國綠卡申請子女如何辦理
一·為父母申請綠卡,申請人(子女)需具備的 條件
1. 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永久居民不可以)
2. 申請人必須年滿21歲
3. 申請人具有經濟擔保能力。如無經濟擔保能力,則需有其他符合擔保條件的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進行共同擔保
4. 必須是直系親屬(不能為配偶的父母申請綠卡):「父母」包括:親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
請注意不同父母子女身份還需符合如下規定:
親生父母:如果該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民身份,那麼不再擁有為親生父母申請綠卡的權利。
養父母:收養關系需在養子女16周歲前建立;在提交申請前,監護關系需已滿2年、需至少同住2 年
繼父母:繼父母需在子女18周歲前結婚
二、美國綠卡可以申請成年子女移民,可以為年滿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移民F2B,但是排期大概需要5-6年左右。
F2B類別雖然要求中國申請人是未婚,但是允許有事實婚姻,只是不能登記結婚,否則您的移民資格就會自動取消。
美國綠卡是沒有資格為已婚的子女申請移民的,如果想要申請成年已婚子女移民美國。您可以選擇考公民、入籍美國之後再遞交申請。美國公民為成年已婚子女申請移民,叫F3,排期大概需要12年左右。
申請F2B簽證耗時很長,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備,如果想要去美國,也可以考慮其他途徑,比如L1簽證或者美國結婚移民。
6. 父母已拿到美國綠卡孩子何時可去美國
孩子在抄07年10月已填表申請到美國了襲 - 其實你意思是父母在美國, 然後孩子還在中國, 然後父母是在07年10月已經向美國國內的移民局提出了申請了. 移民申請的東西首先是申請人提出申請, 不是國內的孩子申請到美國了.
現在沒有消息,很正常, 你自己看看這網頁: http://www.qpeis.com/qpeis.asp?type=22
第二優先類A
即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未滿21周歲): 2004年04月01日
現在才排期排到2004年4月, 孩子最少都要等多三年半吧, 現在15歲, 到時候不要超過21歲就行了, 現在還是好好上學重要, 到時候來了美國不要干苦活.
父母只有綠卡來申請子女, 所以是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未滿21周歲)
7. 父母申請子女移民美國要多長時間才可以過去
父母申請子女移民美國,分為很多種情況,所需的時間也不同。
一、如果是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一般可以作為附屬申請人一起移民美國。
二、如果父母是美國公民
子女21歲以上且未婚,那可以申請F1簽證。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8年11月22日,前進了61天。按照當前進度,大概需要四五年可以移民美國。
子女已婚。那麼可以申請F3簽證。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4年12月1日,前進了9天。按照當前進度,可能需要十三四年才可以移民美國。
三、如果父母持有美國綠卡
1. 單獨為21歲以下子女申請綠卡,申請F2A簽證。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14年11月1日,前進了10天。按照當前進度,可能需要兩三年可以移民美國。
2. 子女21歲以上且未婚,申請F2B簽證。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9年9月1日,前進了48天。按照當前進度,可能需要六七年才可以移民美國。
當然,美國移民排期表是在不但變化的,排期需要的時間並非一成不變,因此,排期有可能會縮短,也有可能會延長。
8. 父母隨子女移民美國需要哪些條件
幾種拿美國綠卡的方法
隨著美國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希望能夠移民美國,拿到美國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因為一旦拿到綠卡,成為永久居民,就能享受美國政策的特別待遇,其中包括工作學習的權利,申請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的權利,為親屬遞交移民申請的權利,根據移民法以移民的身份永久居住美國的權利,而且永久居民身份一般不會因外界環境而輕易改變。
那麼應該怎麼申請美國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呢?
一般來說,申請移民簽證,拿到美國綠卡的途徑有3大類:親屬移民,職業移民,和抽簽移民。
1.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申請人可以是美國公民,也可以是美國永久居民。美國公民可以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請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請移民。
a、ir類親屬移民
這種親屬移民使用於美國公民為配偶,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以及21歲以上的美國公民為父母申請移民。這種移民的最大好處就是沒有配額限制,案件辦理速度較快。
b、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
第一優先類別(f1),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類別(f2),包括:(f2-a)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類別(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類別(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有配額限制,需要等待配額排期。
2. 職業移民
職業移民有5種類別:
a、(eb-1)傑出工作人員
此類職業移民不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然而,申請人必須提供其在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范圍內工作的證據。
此類職業移民適合於三大人群:
a. 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等特殊領域的傑出人才;
b. 傑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員;
c. 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b、(eb-2)具有高等學歷或特別能力的專業人士
此類職業移民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但申請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范圍內工作的證據。同時,如果申請人提供了他/她將在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范圍內工作的證據,也可以申請豁免取得美國工作證明的要求。
a. 具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士;
b. 具有特別能力的專業人士。
c、(eb-3)專業人士,技術工人或非技術工人
此類職業移民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申請此類簽證的外籍人士必須是具有學士學位的學歷水平的專業人士,或在某些領域具有熟練技術的工作人員,後者還要求有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
同時eb-3還包括一種特殊的可以申請移民的人群,這個人群是指那些非技術性工作人員,他們也必須具備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申請非技術工作人員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難度。
依親移民
美國移民法指出,年滿21周歲或21周歲以上的美國公民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美國永久合法居民(綠卡持有者)不具備此資格。「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民資格,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
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國公民申請父母雙方,需提出兩份申請。
(二)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內調整身份,i-130/i-485申請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後提出,否則會因移民傾向問題被拒絕i-485的申請。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國公民父母在申請i-485時身份還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請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當其i-485申請被移民局接受後,其身份就已經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處理。在這期間他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等。但此類申請i-485的申請人能否申請回美紙,移民法規定:如果申請人在遞交i-485時,己經失去身份六個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紙了,有個別情況移民局仍然會批准回美紙,但申請人即使有「回美紙」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許再進入美國的可能性。因為移民法規定身份失效六個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許入境。
(四)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如果此美國公民的父親不是親生父親,但他是在此美國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國公民的母親結婚,且出生紙上寫有此父親的名字,此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法要求。
美國親屬移民條件
(一)配偶移民的條件
配偶移民包括兩種人士:第一種是美國公民的配偶,該類移民不受配額限制,只要提出申請,可很快獲得批准;第二種是在美國持有綠卡者的配偶,該類移民要受配額限制,屬於優先移民類別的第二類。
鑒於該類移民申請是以婚姻關系為基礎,在提出移民申請之前,婚姻必須是有效的。申請人(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遞交受益人移民申請時,必須提供申請人與受益人的結婚證明,若其中一方或雙方都系再婚,則還須提供他們倆人均已合法結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證明。
除結婚證明書以外,其他一些輔助材料也是參考的對象。如:結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丶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租約丶納稅表丶證明配偶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丶房屋抵押貸款丶聯合消費者貸款,或罰金25萬美元。外國人如經證實有假結婚前科紀錄者,不得再以婚姻關系申請移民美國。
以婚姻關系申請綠卡的外國人,僅能取得為期兩年的附條件永久居留權。外國人在申請移民簽證時,合法婚姻已滿兩年者,即可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權。
如果在兩年考察期內,婚姻關系被證實是虛偽的,或是兩年內發生分居或離婚情形丶或是婚姻關系被證實含有金錢糾紛等問題,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權則會被取消,並將會被遣送出境。
如果在兩年的有限居留期內,經考查,並無虛假的婚姻行為,那麼,在結婚兩周年之前的90天,可以由夫妻雙方共同提出永久居留資格申請,表明他們的婚姻關系是真實的。經過移民局官員的個別問話,以進一步審查婚姻的動機與現狀。經過審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員就予解除兩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給予永久居留證明。
由於其他原因,非入境者本人的原因,而使婚姻發生變化時,作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以提出申訴,然後由移民局官員審核。可以成立的申訴理由是:本人與美國配偶結婚,確是出於誠意和感情,婚姻的終止也確實是有正當的理由;如到美國以後,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國居留一年以後,外籍公民提出了離婚並收到判決書,移民局官員經過認真調查,便會免除對她兩年考察期限的要求。
申訴時,與身體上的虐待相比較,精神上的虐待較難以證明。以下行為可說明屬於精神虐待:扣壓綠卡丶證件丶金錢丶管制行動以及「不聽我的話,就不讓你和親人見面」,「你沒有綠卡那兒也去不了」一類的言語。一旦遭到虐待想要申請豁免,最好找律師丶心理醫生的幫助,移民局比較相信有律師代表的申請人。
外籍人將來申請歸化入籍時,在計算實際居留美國的時間,可把附條件居留期視為已有正式永久居留權。
以婚姻關系取得在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在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權之後的5年內,不得因再婚而替另一外國人申請配偶移民。但如果當事人能夠提出明確的證據,證明前一婚姻的完全合法性以及離婚和再婚的各種合法證明,移民局可以考慮給予該人士豁免,包括因前一婚姻的配偶意外死亡等。
(二)子女移民的條件
根據美國移民法,申請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種情況:
(1)美國公民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移民不受名額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經滿21歲,但是未婚,屬於第一優先類;
(3)如果子女已婚,則屬第三優先類;
(4)持有綠卡者也可以為他的未婚子女申請移民,受益人屬於第二優先類,對於離婚子女,視同未婚。持有綠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優先之列。
移民法對「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釋:
(1)婚生子女;
(2)繼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繼母或生母和繼父結婚時,該子女未滿18歲,他就擁有繼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與生母或生父的關系尋求移民身份,假如他們之間確實存在血統關系的話;
(4)收養子女,養子女在16歲以前,由養父母合法收養,並與養父母同住至少兩年。
這里所謂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丶生母,也包括繼父丶繼母丶養父丶養母。原則上,提出申請的子女,應該證明親子關系的存在。有一點應該注意的是,養子女與親生父母的關系,因為收養而終止,所以養子女取得公民資格,不能為親生父母申請移民美國。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條件
美國擁有公民資格的人士,只要年滿21歲,均可申請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國,在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中,屬於第四優先。而在美國擁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士,則不能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不過,這種繼兄弟姐妹的關系,應在18歲以前就已存在,否則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權益。
(四)同行家屬移民的條件
為了使移民家屬不致分離起見,移民法對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屬,有特別優待的規定。取得以上任何一類優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如果與他同行或隨後到美國團聚,都可獲得同類優先移民身份資格。
例如,在美的公民申請他的姐姐來美,經移民局核准後,他的姐姐可申請他本人的移民簽證,姐夫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也可同時申請同行或隨後赴美移民。利用最親親屬項目申請移民的外國人,不能為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衍生任何移民身份。例如,某甲與美國公民女子結婚取得移民身份,為他們申請移民。當然,某甲獲得移民身份後,也可以第二類優先,為其未婚子女申請移民。
美國移民排期時間過長呼籲改革
中國等國移民一直為成年子女獲得綠卡擔憂,10到20年的等待時間幾乎讓他們絕望。移民倡導者呼籲立法者在進行新的移民體系改革時,縮短漫長的移民等待時間應該成為一項重要內容。根據美國移民法律,美國新移民不能為他們21歲以上的成年子女,申請基於父母的親屬移民綠卡,使很多移民家庭不能團聚。
一位華裔移民2005年通過姐姐申請親屬移民獲得綠卡。他希望給自己的女兒辦綠卡,並用他姐姐最早申請親屬移民的時間1992年計算。但法院說,這是新的案子,必須從新算,就要再等待10到20年。移民律師協會表示,全美有約2萬等待親屬移民的申請人面臨類似的處境,特別是來自菲律賓、墨西哥和中國的申請者,因為國家移民配額的限制,新移民為成年子女申請綠卡,等待排期遙遙無期。
幾乎所有移民都經歷了漫長的家人離散。移民排期表是所有移民的一塊心病。遞交申請後,順利時,每個月的排期前進個把月,不順利的時候,還會出現打倒車,讓人身心疲憊。根據美國國務院公布的今年9月移民排期表,大陸和港澳親屬類移民類別,美國公民未婚子女的排期挪移到了2003年5月15;綠卡持有者未成年子女排期在2005年4月15日;綠卡持有者未婚成年子女的排期在2001年7月1日。其他類別需要等待更多時間。
目前,在紐約、加州、新澤西和俄亥俄,每個州都有十幾個請求重新確定排期時間的移民案件。申訴人說,根據2002年法律,成長子女應該使用父母最初申請移民的日期。移民改革倡導人士正在敦促立法者,在起草新移民法體系時,應該縮短親屬移民等待時間,特別需要重新考慮新移民成年子女綠卡申請。親人長久分離已經影響到美國移民法的精神和社會經濟發展。
怎麼拿到排期,親屬移民優先的排期是在為申請人辦理移民親屬,交上了申請表格i-130 給移民局的時候。職業移民則根據優先的不同有下列幾個方式,一,當僱主把申請人的勞工紙申請送到勞工部之時;二,不需要勞工紙的類別,就是僱主把申請表i-140表送到移民局的時候。
1、因為情況的改變,申請的類別更動,是否可以保持原來的排期,先看親屬移民。例如公民為二十一歲以下子女申請,不需要排期的超優先,但是到了超過二十一歲成了親屬第一優先,結了婚成了親屬第三優先,這些更動,排期都依據原有申請案的交件時間,優先變了但是排期不變。
永久居民為子女申請就不同了,例如為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請為優先2a,但是子女結婚了,則申請案消失,因為永久居民不能為已婚子女申請移民。但是父母在子女結婚前成為公民,子女結婚的話,就成了第三優先,保持原有的排期。
再例如永久居民父母以2b優先申請子女,當父母成了公民,則立刻成了第一優先,子女仍保持原有的排期,可以更快的取得綠卡,在父母成為公民後,子女立刻結婚的話其配偶也能以原來的排期移民。
2、職業移民拿到的排期,查看移民局的申請許可通知書[i-797]上, 會有申請人的排期。申請職業移民一,二,三優先,在先得到勞工紙批准,沒有繼續辦理簽證,又再作第二次申請,只要項目不變,都可以保持原有的排期。總之要看當時的其他客觀因素,而判斷是否可以保持原有排期。
9. 父母已有綠卡怎樣為成年子女申請綠卡
摘要 您好,黑貓網路這邊為您查詢到了以下內容,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必須為孩子向移民局提交 I-130, 進行基於親屬關系的移民申請。移民局會將您孩子的申請歸類於永久居民的子女(F-2A 類別)。目前,該類申請有 2 年的排期。這意味著您的孩子需要等待 2 年才可以取得移民簽證,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美國。等排期結束、有移民簽證可以配給您的孩子時,您的孩子需要向國家簽證中心提交 DS-260 以申請移民簽證。如果屆時他在美國,則可以向移民局提交 I-485以取得移民簽證
10. 美國簽證:父母申請孩子
父母當然可以做擔保為你申請! 欲獲簽證赴美與在美短期停留的配偶或父母一起生活, 申請人必須能證明其是F- 1, J-1, M-1, H-1, H- 2, 或 L-1簽證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並且進入美國的目的僅為陪同上述主要簽證持有者或赴美與其團聚。 請注意進行面談的簽證官在審理個別申請時可以重新考慮下面所列出的簽證有效期和可以入境的次數。F-2 簽證簽發給留學生(F-1)的家屬, 簽證有效期為12個月,入境次數為多次。J-2簽證簽發給交流訪問學者 (J-1)的家屬, 簽證有效期為12個月,入境次數為多次。M-2簽證簽發給在職業學校或其它非學術性機構進修的學生 (M-1)的家屬, 簽證有效期為12個月,入境次數為多次。H-4簽證簽發給赴美短期工作人員 (H)的家屬, 簽證有效期為3個月,入境次數為一次。L-2簽證簽發給跨國公司內部調任人員 (L) 的家屬。申請人慾獲簽有效期為兩年可多次入境的L2簽證必須支付120美元或等值人民幣的簽證簽發費。如果L-2簽證申請人選擇有效期三個月可入境一次的簽證可 有效護照:如果您的護照將在距您預計抵美日期的六個月內過期、或已損壞、或護照上已無空白的簽證簽發頁, 請在前來面談之前先申請一本新護照。 一張照片:於6個月內拍攝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請將照片用膠水粘貼在DS-156電子簽證申請表上。詳情請見照片要求。 簽證申請費收據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銀行在中國的任何分行支付簽證申請費904元人民幣(自2008年7月24日起執行)。非移民簽證申請人現在將DS-156電子簽證申請表填寫完畢並列印出來後,必須將其申請費收據粘貼於表格的最後一頁上。請注意粘貼收據時不要將條形碼區域遮擋住,另外請勿用訂書釘或膠水(膠棒)粘貼收據。 填寫完畢的簽證申請表格: DS-156(所有申請人必填)、DS-157(已滿16周歲的申請人必填)和DS-158(F、M、J類簽證申請人必填)。 親屬關系證明:與在美親屬的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原件、子女出生證原件、來往書信和家庭合影等。 家人在美合法身份證明:在美親屬的合法身份證明,如護照及美國簽證的復印件、留學生的I-20表、交流訪問學者的DS-2019表或短期工作人員的I-797表等。 充足的資金證明:證明申請人赴美後不會成為美國公眾的負擔,證明文件包括在美家人的個人所得稅單(1040表)、單位的收入稅單(1020表)、單位的季度報告(941表)、W-2稅表、銀行存款報告或個人資金支持宣誓書(I-134表)等。申請人已在美國上好健康保險的證明文件也會對其申請有幫助。 請注意以上材料並非毫無遺漏,在面談時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確保您獲得簽證。您必須提前做好准備,以便能夠在面談時合理解釋您的訪美目的和回國理由,並出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