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銀行有貸款,用同一張卡可以轉一部份錢給子女買房嗎
不可以的。
如果子女要買房子,購房款是不可以刷父母的銀行卡。
根據購房用途的要求,購房者必須使用自己的銀行卡向開發商轉賬付款,如果通過他人的銀行卡支付購房款,開發商無法與實際的購房者進行關聯,還會對購房者資金來源帶來不利影響。
Ⅱ 民法典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買房財產歸屬
民法典規定婚前財產肯定屬於一方的,但婚後的房產如果能證明購房款是你父母出的比如轉賬記錄,房產也歸屬自己的子女,假如涉及共同房貸裝修等另計。
Ⅲ 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房產該如何分割
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的時候,如果是全款的話,可以看做贈與子女,房產歸自己子女一方所有。
Ⅳ 婚後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一般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明確表示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且只登記在該子女名下,則屬於該子女的個人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認定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是否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中要注意區分父母出資的行為是贈與夫妻雙方還是子女個人,如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買房,寫在自己孩子名下,算是個人財產。如婚後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或者只出一部分房款,房屋屬夫妻共同財產。如婚後雙方父母共同出資,全款買房的,寫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資比例,按份共有,在雙方名下的,如果沒有約定份額,那就是共同共有。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要注意需要考慮該套房產對夫妻間的影響,如果因為房子的原因造成夫妻之間或夫妻與父母之間的不理解,那就不好了。因此,父母為子女購房時應該和子女們商量好,避免出現家庭不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Ⅳ 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的情形,其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對贈與為夫妻的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在離婚時是可以先進行協商的,對於協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割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Ⅵ 婚後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怎麼處理:一、婚後一方父母全款為子女購房,且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基本沒有爭議,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此種情況房產應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後一方父母部分出資(首付或尾款)為子女購房,並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就存在一定的爭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條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該款雖然並沒有明確說明「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但該條的立法本意是,當父母全額出資時,子女及其配偶再無需以婚後的共同財產履行繼續出資的義務,因此該款規定只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情況,必須為其父母全額出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Ⅶ 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可以要回嗎
法律分析:父母給孩子買的房字是可以收回的。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受贈人存在法律規定的某些行為時,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所以,如果父母自願為子女贈與房產等財產時,也應學會採取有效措施,限制子女的行為。例如與子女簽訂的贈與合同是有條件的贈與,而不是無保留的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Ⅷ 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買房財產歸屬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後出資買房,則認定該出資是對夫妻雙方的贈予,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子女。同時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以父母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到子女一方名下,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出資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則仍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雙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不動產的貸款,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4)以子女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子女或雙方子女名下,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後,則該出資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相應的,婚後以子女一方或雙方名義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並以該出資作為首付款所購買的不動產,不管登記在子女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註: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Ⅸ 父母出錢給兒子買房子父母能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房產如果是由父母出資購房,並事先也有約定說明,子女在違背了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收回的。具體來說,父母出錢給子女買的房子,房產證是子女的名字,這是一種贈與行為,房屋已經交付,除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銷並收回房屋,即: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將房產贈與自己的孩子,完成產權轉移登記之後,父母就喪失了對房產單獨處置的權利,並且不能任意撤銷贈與。凡涉及房屋贈與,進行完不動產變更之後,便不得任意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