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有哪些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有以下這些:1、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3、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4、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5、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第十六條,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第十七條,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第十八條,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第十九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貳』 與子女戶口分開子女還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基於血緣關系存在,與戶口無關。
『叄』 子女贍養老人最新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成年子女對於父母負有贍養義務,該義務不因被撤銷監護人資格而消失。若成年子女不履行該義務的,其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其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肆』 老人離婚子女該如何贍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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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子女之間能否訂立分開贍養父母的協議
現實困惑
孫先生與老伴年近七十,兩個兒子現已各自成家。由於年高體弱,孫先生與老伴失去了勞動能力及經濟來源,便向兒子提出要他們盡贍養義務。兩個兒子誰也不願贍養老人,於是約定孫先生由長子贍養,孫先生的老伴由次子贍養,二老分開居住。二老想想別無他法,被迫同意。可是長子與次子在分別與父母共同生活中,並沒有切實履行贍養義務,讓二老承擔繁重的家務勞動,並時常冷語相對。二老想要相見,也常常受到兩個兒子的阻撓。子女可以訂立分開贍養父母的協議嗎?
律師答疑
我國《憲法》、《婚姻法》都有明確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而根據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並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但必須徵得老年人同意,並保證上述贍養義務得以履行。本案中,孫先生的兩個兒子與父母簽訂分別贍養協議,並非出於孫先生及其老伴的自願,且孫先生的兩個兒子也沒有切實履行對父母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因此該協議無效。孫先生可以要求兩個兒子給付贍養費,也可以要求到其中一個兒子家居住,另一個兒子給付贍養費。如果兒子們仍不履行贍養義務,則孫先生可以向當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兒子們履行贍養義務。
法條鏈接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第三款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第一款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九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法理薈萃
子女之間的贍養協議在合法的同時還必須合理,並應徵得老年人的同意,切實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
『陸』 子女對父母有哪些贍養義務
1、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則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
2、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4、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
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經濟條件較好的子女應當自覺、主動地承擔較大的責任。贍養人之間也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柒』 和父母吵架之後分家分開居住,分家之後怎麼贍養父母比較恰當。
父母有撫養孩子長大和受教育,醫療等的義務,沒有在自己孩子長大了還幫著成人的孩子過日子的義務。所以,在你和你兄弟成人後,你們爹媽的財產他們願意給誰就給誰,這是她們的權利。法律同樣規定,作為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你家情況,建議你們哥倆協商,如何贍養好爹媽,每家承擔多少贍養費用,達成協議後,最好寫下書面約定協議,大家按協議支付費用給老人。如果一方不履行,父母和另一方兄弟可以拿著協議上法院起訴那位。
『捌』 子女可以向父母分開贍養父親嗎
根據法律規定,贍養人之間協商一致,被贍養人同意的可以分開贍養父母。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玖』 民法典中贍養義務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贍養義務包括以下這些:
1、經濟上的供養。有扶養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要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贍養費用。
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條件;對於不能或不願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贍養費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幫助年邁體衰的父母解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難。
3、精神上慰藉。根據法律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