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黃浦動遷獨生子女還算2個戶口嘛
現在動遷都要看具體的動遷政策,一般都已經沒有這項規定了
按面積算(數磚頭),根本不會考慮戶口的人數
按數人頭算,也不會算兩個戶口,根據規定,被動遷戶中領有獨生子女證,且獨生子女未婚的,可以協商增加一定的補償面積(這還是要看具體到這一次的政策,因為每次都不同的)。
Ⅱ 上海獨生子女動遷給雙份是哪幾年有的2015到2020年上海市區內動迀安置中,獨生子女是否有雙份待遇
摘要 您好,要看具體的補償政策。國家沒有統一的標准,屬於地方性政策,要看當地政策是否涉及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Ⅲ 上海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過程中,如何認定被安置人口
應安置人口認定辦法已經失效,現在適用的政策是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核定對象。
上海市房屋徵收中居住困難戶認定標准各區規定有所區別,具體看各區各項目制定的《居住困難戶認定和補貼辦法》。
靜安區某舊城區改建項目房屋徵收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核定對象條件如下:
符合下列情況的,可核定為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人員:
(一)截止「不得實施相關行為的公告」作出之日(2018年9月30日),在被徵收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在本市無他處住房,或雖有他處住房但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的人員。
(二)截止「不得實施相關行為的公告」作出之日(2018年9月30日),不具有被徵收房屋處常住戶口,在本市無他處住房,或雖有他處住房但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的人員,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1、原戶口從被徵收房屋內遷出的軍人、海員、船員、野外築路、勘探、就學等人員,現戶口在部隊、單位或學校的;
2、原戶口在被徵收房屋內,因正在服刑、勞動教養而戶口被注銷的人員;
3、非本市常住戶口(不含外籍、港澳台人士),其配偶被核定為本地塊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人員,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1)結婚證開具的日期至本地塊房屋徵收決定作出之日滿一年的;
(2)結婚證開具的日期至本地塊房屋徵收決定作出之日不滿一年,且與配偶所生子女戶口已報入被徵收房屋內的。
4、有本市戶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含外籍、港澳台人士),其生父母一方被核定為本地塊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人員的(離婚家庭按照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離婚協議書明確的未成年人撫養權歸屬認定)。
5、原戶口在被徵收房屋內,因支邊、支內、支疆及上山下鄉遷出且現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並提供在徵收決定之日前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正在辦理入戶被徵收房屋的相關憑證的,且之後報入該處戶籍。
(三)「不得實施相關行為的公告」作出之日(2018年9月30日)前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可核定為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人員。若公有房屋承租人已死亡的,依法確定新的公有房屋承租人(簽約主體)可核定為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人員。
(四)截止房屋徵收決定作出之日後的一年內,簽約期內簽約的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人員中有報本市戶籍的新出生嬰兒的:
1、在簽約前被徵收戶已提出居困申請並經審核認定符合居住困難戶的,認定的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人員中有已懷孕的,且新生嬰兒在本市報出生的,可追加認定為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人員,並以結算單形式增加居住困難保障補貼。
2、在簽約前被徵收戶已提出居困申請但不符合居住困難戶的,但增加新生嬰兒後,經審核認定符合居住困難戶的,可以調整房屋徵收協議形式增加居住困難保障補貼。
3、在簽約前被徵收戶未提出居困申請,該戶應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懷孕後及時提出居困申請,若房屋徵收協議尚未開始履行可以受理居困申請,增加新生嬰兒後,經審核認定符合居住困難戶的,可以調整房屋徵收協議形式增加居住困難保障補貼。若房屋徵收協議已開始履行則不再受理居困申請。
4、符合上述規定調整房屋徵收協議的,按照新的時間簽訂協議。但按照原房屋徵收協議的獎勵補貼進行計算有損失的,損失部分可以以結算單形式結算。
Ⅳ 上海的獨生子女在拆遷中有什麼政策嗎
請參考《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被拆遷房屋使用人中凡已領取本市獨生子女證的獨生子女,根據建設單位房屋規格,安置時可增加二至四平方米;但獨生子女已結婚的除外。
Ⅳ 上海房子動遷,有關獨生子女政策
我確定一定以及肯定的告訴你現在沒有的,現在都是獨身子女,要是有獎勵國家不要虧死的。。。。
我是獨生子女,,我媽還是國家第一代獨身子女。。。去年拆的時候就米有的
Ⅵ 上海拆遷獨生子女🈶️什麼享受
根據你說的情況,你是說問一下上海拆遷獨生子女有什麼享受,我覺得拆遷不可能對獨生子女戶有優惠政策的
Ⅶ 現在上海農村拆遷獨生子女大齡未婚男青年是不是可以算兩個人頭畢竟要結婚的年齡是不是會按兩個人分
獨生子女,國家是有優惠政策,沒有結婚是不可算兩個人頭的。
Ⅷ 上海 動遷 只可以享受 一代 獨生子女(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應該是只能享受一個
你看,如果你還有孫子、重孫子,難道可以享受3次、4次。。。
上海的動遷政策是公示的,每家每戶動遷待遇是要公開的,你可以看看類似於你家情況的別人家,如果有人享受了2次,你可以舉報的。。。
Ⅸ 上海動拆遷中,私房,擁有獨生子女,且超過30歲未婚的,是否可分配得到2間房
不可以哦 現在的動遷政策已經完全改變了 按房屋面積計算 只有產權人才是被安置人 戶口人不得作為被安置人 所以只有在居困的情況下可以多出人頭費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