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戶口在北京(集體戶),父母的戶口可以隨子女遷移北京來嗎
摘要 您好!
『貳』 父母隨遷北京戶口條件是什麼
關於在北京市「父母投靠子女」類型的戶口遷動,只規定了離休、退休人員的情況。如果是幹部身份,需要等到55周歲才可以辦理。受理條件: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叄』 孩子是北京戶口,父母可以遷北京嗎
法律分析:如果孩子在北京有戶口的,父母是可以遷北京的。
法律依據:《北京市公安局戶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戶工作規定》二、「公共戶」落戶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市戶籍人員(不含學生戶口、駐京辦戶口、博士後戶口等限制市內戶口遷移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公共戶」落戶:
(一)因房屋產權交易戶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其他直系親屬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下同)在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二)因離婚後戶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三)因離職戶口須從原單位集體戶遷出,現單位無集體戶,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四)因房屋交易所有權變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權變更,現房屋權利人申請將原戶內人員遷出的,原戶內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遷出的;
(五)新生兒親生父母一方戶口在本市「公共戶」內,且新生兒無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報出生登記的,可在其親生父母戶口所在「公共戶」內申報出生登記;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無法辦理戶口市內遷移的。
『肆』 兒子北京戶口,母親是否可以將戶口遷入北京
可以的。按規定父母和子女可以相互投靠遷移戶口。但需要辦好原所在地的戶口注銷和北京的准予遷入證明。
符合北京市子女投靠父母入戶相關規定的,可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其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入戶北京。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網站資料,子女隨父入戶北京:
受理條件:
1、親生父親或母親為本市戶口;
2、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滿18周歲的二胎子女超生、非婚生除外;
3、已隨母親或父親在外省市登記常住戶口;
4、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
辦理程序:
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批准後辦理。超生、非婚生的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後上報市局批准。
辦理結婚戶口遷移手續須帶上夫妻2人的身份證、結婚證、丈夫的戶口本,然後到戶口所在地申請,申請成功後,憑准許遷入證明,帶上證明和妻子的戶口本、身份證到妻子的戶口所在地辦理遷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伍』 父母隨遷北京戶口條件
辦理條件
(一)夫妻投靠北京戶籍政策條件:
1、申請人為外省市無業人員或農業戶口,年滿45周歲;
2、結婚需滿10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農業戶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子女投靠繼父母第一個條件是投靠子女的'年齡限制,投靠時未滿18周歲。因為還有別的條件限制,建議操作時不超過14周歲。
1、夫妻結婚滿3年,任何一方之前離過婚,離婚協議需公證滿3年。這兩項可同時進行;
2、北京人名下無子女,之前的子女要判給對方,最多一個,並且不過14歲。
2、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三)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農戶條件:
1、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農戶條件: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計劃生育北京落戶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無住房,為單位集體戶口,需出具單位同意入戶證明。)收費標准及依據:不收費。
『陸』 北京戶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
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農戶條件:
1、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
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
1、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3.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5.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意見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關於老人投靠子女落戶問題,男性超過65周歲,女性超過60周歲,身邊無子女,並且其它城市也無子女的,可以投靠在京子女落戶。
『柒』 獨生子女父母戶口可以隨遷北京嗎
法律分析: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父母退休後可以隨獨生子女遷戶口至北京,但醫療和養老保險暫時不可以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捌』 兒子是北京戶口,父母可以遷過來嗎
法律分析:兒子是北京市戶籍,父母可以辦理戶籍投靠。 但是需滿足以下條件: 1、父母在北京市以外無子女,也就是說要麼你是獨生子女、要麼你們家所有子女都是北京戶口 2、父母必須同時申請,必須達到退休年齡,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玖』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北京的條件
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農戶條件:1、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1、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