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60歲以上需要贍養么
父母快到60了需要贍養的時間為:父母沒有生活能力時或者子女有獨立經濟能力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不履行前述法定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⑵ 子女什麼時候開始贍養父母
贍養義務從何時開始
法律上是從60周歲成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贍養。但是有的老人在60歲前就得病喪失勞動能力,此時,贍養義務人就應當提前履行贍養。《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父母一般默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或是撫養自己的父母,再或是愛人的父母等是直接與自己相關的親人。每一個家庭與氛圍會有所不同,根據各自的家庭情況去對待父母的贍養。
日常相處,每一個家庭都可能擁有父母的存在,除非父母不在了。對一般家庭而言,未成家之時可以與父母同住,可以從日常的飲食、作息時間、生活習慣上進行互動。一起做飯;一起做家務;一起理財;一起旅遊;一起討論或分享各自的想法。
很多年輕人喜歡自由自的生活方式,與父母在一起反而不習慣或不自在的現象;這時可以從不同的面去考慮:1.雙休時可以適當聚會;2.過年、過節可以與父母制定相應的共同愛好,如旅行、遊玩、做美食、購物等;3.適當給予父母一些生活補貼,每月、每季節、每年給予相應的數量,鼓勵他們積極參與社區或是社會有益的活動。
⑶ 子女贍養父母從多少歲開始
我國婚姻法第22條明確規定了,父母對子女具有撫養的義務,而子女對父母具有贍養的義專務。當父母屬年老的時候,或者父母變得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能力的話,就有權利要求具有負擔能力的子女承擔贍養義務。具體來說,子女需要贍養父母,主要是指父親達到60周歲,母親55周歲。而子女就要滿足已經成年,而且具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條件。換句話說,子女已滿18周歲的話,能夠獨自生活,同時具有一定經濟負擔能力,就需要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子女是否已經結婚,就算不與父母共同居住,也需要承擔法定的贍養扶助義務。而且贍養扶助的義務,不僅包括經濟上的義務,還包括了生活和精神上的義務。
⑷ 子女贍養父母從多少歲開始
子女贍養父母並不是說從多少歲開始的?法律規定的是65歲,但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以及父母的身體情況以及經濟來源能力角度去看病,不是說固定的,
⑸ 父母多大歲數可以要贍養費
按照你的描述,這樣的情況不是一概而論的,養老敬老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父,母手裡有沒有錢子女心裡肯定是有數的,所以不要等他們山窮水盡時再讓他們開口了!
⑹ 子女從什麼時候開始要贍養父母
法律分析:目前我國法律沒有對子女在老人多少歲時必須進行贍養義務的年齡規定,但是無勞動能力或是生活困難的老人有權利要求子女盡其贍養義務,給予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費並且有權要求子女探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⑺ 父母什麼時候需要孩子贍養父母一共需要多少
父母六十周歲的時候需要贍養。但若父母未滿六十周歲,已經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可以隨時要求子女進行贍養。且前述所稱的贍養義務一般是指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