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與孩子的簽訂的借款協議
法律分析:1、既然是成年子女,一般情況下,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就要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雖然借條是寫給父母的,但借條不因此而無效。成年人和其父母,從法律關繫上來說,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也是借貸關系的適格主體,雙方可以簽訂民事合同。
3、成年子女與父母雖然有血緣關系,但各自有自己的私有財產和合法財產,有自己獨立的財產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2. 父母和子女簽訂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
協議有效需要具備的內條件:
一、符合法容律的規定以及民俗民約;
二、雙方真實意思的表述;
三、標的是可以實現的;
四、對社會和他人沒有損害後果的行為要求。
五、雙方認可的內容。
3. 父母贍養子女協議書怎麼寫
父母贍養協議書的書寫方式:寫明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寫明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主要內容;雙方簽字並確認時間。且該協議應當由贍養人共同協商一致,並經被贍養人許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4.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房產買賣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1、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只要該房屋買賣協議內容不違法,而且父母子女的意思專表示真實,達成了一致屬意見,協議就是有效的。至於協議何時生效,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時,合同成立時即生效。
2、法律依據:合同法,詳情請見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75
3、農村住房有其特殊性,如果此房為你父親唯一住房,那村裡的作為是不合法的
5. 子女與父母之間可以簽合同嗎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符合下列要件,是有效的,即父母和本人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租房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背公序良俗。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6. 父母能否和子女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法律分析:父母不能和子女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子女有法定的贍養老人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 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7. 父母和子女簽訂的三方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父親去世後這個協議還有效嗎
只要三個人都是知情的,並且是在平等自願的條件下簽訂的協議,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不管發生了什麼事,除非有新協議說之前的協議無效。
8. 父母跟子女簽的協議有效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9. 父母與子女寫的撫養協議有效嗎
子女撫養協議書日期有規定,雙方自簽下子女撫養協議書日期起,該協議書生效。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0. 父母和子女能簽訂贍養協議嗎
法律分析:父母和子女能簽訂贍養協議,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如果不履行該義務,要承擔給付贍養費的民事責任;拒不贍養老人後果嚴重的可能會構成遺棄罪,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