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全資購房,購房合同寫了父母和已婚女兒的名字。辦理房產證是否必須寫上女婿名字如何只寫父母和女兒
合同上寫誰的名字,辦理產證時產權人就寫誰的名字。沒有法律規定必須寫配偶的名字。
而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② 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已婚子女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子女購房算第二套房子嗎
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 ,已婚 子女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 ,已婚子女購買房子 ,不能算第二套房子的 。
③ 房產證上留父母和兒(女)名字後,子女可以直接繼承房產不用出過戶費嗎
很多父母在買房時,為了避免日後孩子繼承房產時的麻煩,而打算直接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但是又擔心因子女婚姻問題引發財產糾紛,於是便在購房時同時寫上父母和子女的名字,以為這樣做將來子女繼承時直接去掉父母的名字就可以了,省去了過戶手續和費用。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
類似上面的案例現實生活中並不鮮見,因而,將房產登記在父母和子女名下名下不失為一種避險方案。為了減少子女日後繼承過戶的費用,這種情況最好是約定按份共有,例如約定子女佔99%份額,父母佔1%的份額。這樣一來 即使繼承需要公證,按照1%房產份額公證的費用也不高。
如果是父母唯一的住房,想寫子女的名字,在現階段是不建議的。不過在《民法典》生效後就比較容易了,房子可以只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同時設立居住權直至父母百年。這樣就保證了老有所居。而對於多子女家庭,父母買房還是寫自己的名字為好,房產可通過遺囑的形式來處置。
④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房產證上寫的是父母,出資方子女的名字,屬於子女雙方共有財產嗎
這個房子應該不是雙方的共同財產。這個房子應該屬於出資的父母和他們的子女共有,與另一方無關。
⑤ 房產證可以同時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嗎
從生活常識來講,如果是家庭共同財產的話,當然可以的。
⑥ 購房合同上有父母一方的名字和成年子女的名字,雙方所佔房屋份額如何認定
辦過房產證嗎?是剛簽署的合同嗎?辦證的時候,房管局會明確問你們每個人的份額的。到辦證時候再說,你們自己商量決定佔多少,只要都同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