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社保政策和計劃生育地方法規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時,增發3-5%養老金或退休工資,農村戶籍人員領取一次性補貼。
2. 重慶市的獨生子女再生育政策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二)第一個子女經市或區縣(自治縣、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患有非遺傳性疾病,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三)第一個子女患有遺傳性疾病,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經醫學干預後,市或區縣(自治縣、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可以生育正常嬰兒的;
(四)夫妻一方經市或區縣(自治縣、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不能生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懷孕的;
(五)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個子女或者喪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
(六)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一方為二等甲級以上傷殘退役軍人或因公致殘相當於二等甲級以上傷殘的
(七)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居住在少數民族自治地區、聚居區,一方為少數民族的;
(八)市人民政府認定的部分山區農村的獨生女戶、少數民族戶或邊遠高寒大山區的獨生子女戶;
(九)其他特殊情形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認定並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單獨夫妻再生育二孩的時間間隔:
按《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我市單獨兩孩政策,申請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滿28周歲的,申請再生育的時間應當間隔3周年以上。對應的,女方28周歲以上的,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不受時間限制。女方年滿28周歲是以辦理再生育服務證時間為准。
申辦單獨二孩再生育服務證的程序:
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在生育第二個子女前須按規定辦理再生育服務證。
1、申請再生育的夫妻,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理由等。
2、再生育申請應經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審查並簽署意見。在男方辦理的,需經女方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查並加蓋公章。
3、在申請再生育時,應當提供身份證、戶籍證明、婚姻登記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獨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情況證明及其父母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證據材料,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張。
4、提交申請後,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將按程序進行審核,最後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批。從提交申請到獲得批准,一般不超過30天。
在單獨二孩政策實施前「搶生」的處理:
1、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後符合再生育條件但在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前已再生育子女的,按違法生育處理。
2、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未經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再生育子女的,按《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3. 重慶市計劃生育政策對享受獨生子女獎扶政策有哪些規定
如果是產生了生育情況的,孩子是合法抱養的,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兩方專都是農村戶口,屬出生年月是在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就可以到當地計劃生育辦公室去申請辦理,通過核實後情況屬實,就可以享受獎勵扶助。
4. 重慶市獨生子女政府補貼每年是多少
各地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並非是「獨生子女政府補貼」),均由各省市(自回治區)結合本區域答實際自行規定。
根據《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以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一)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5. 重慶市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每人每月有獎勵政策嗎
重慶市社保政策和計劃生育地方法規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時,增發3-5%養老金或版退休工資,農村戶籍人員領取權一次性補貼。所以說,目前流傳的滿60周歲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每年還會給予每人960元的獎勵是不可信的,是低成本的謠言,起於微信,不要相信。或者你明天就到居委會去詢問,保准碰一鼻子灰。
6. 我是重慶市萬州區的,我是獨生子女父母,我今年55歲農村戶口到60歲拿多少補貼
一次性可以拿300塊,這是其一其二,還有就是國家,有政策可以退休了,多拿錢
7. 重慶市獨生子女費領取條件
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領取。
1、辦理《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可申請辦理《光榮證》。
(1)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的收養子女的,不予辦理《光榮證》。
2、辦理《光榮證》程序
辦理《光榮證》,需由夫妻雙方申請,並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和農民,由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批發證。
具體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8. 我是重慶市萬州區的,戶籍,農村戶口,請問獨生子女獎勵,補貼政策將來還會實施嗎
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子女,父母領取了獨生子女證,且以後再未生,那麼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不變。2016年1月1日以後,父母只生一個孩子,不再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不分城市和農村,只要是符合以前的生育政策,即可享受政策優惠。
9. 重慶農村養老保險與農村獨生子女扶優政策
重慶市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 一、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一)對象確認條件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2、本人及配偶均為本市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現存活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4、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二)扶助標准1、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2、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一)對象確認條件申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的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2、具有本市戶籍;3、現無存活子女或現存活一個子女(包括合法收養一個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4、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女方年滿49周歲。(二)扶助標准1、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2、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3120元。三、農村獨生子女四級以下殘疾家庭扶助農村獨生子女殘疾家庭扶助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2、本人及配偶均為本市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3、本人及配偶終身只生育了一個子女且依法鑒定為四級以下殘疾,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4、配偶中女方年滿49周歲,年齡在60周歲以下。(二)扶助標准農村獨生子女四級以下殘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農村獨生子女四級以下殘疾家庭父母滿60周歲轉入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扶助金標准不變。四、獨生子女報考本市市內院校加分照顧加分照顧的對象為報考本市市內院校的重慶籍應屆、往屆畢業生中的農村獨生女。凡申請享受我市高考加分照顧的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本人及其父母均為重慶市農業戶口;2.本人為獨生女;3.本人的父母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育或者收養子女;在生育該女時沒有其他子女,生育該女後又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農村獨生女報考市內院校在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5分以內(含5分)視為達線。五、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和重慶農村獨生子女四級以下殘疾家庭扶助政策的具體解釋(一)生育政策界定1、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是指夫妻所生育子女數符合當時的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2、未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現已辦理結婚登記以及符合照顧生育條件而不到間隔時間生育的可不視為違反政策生育對待。3、夫妻1986年3月15日以前一直共同居住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認定為事實婚姻。4、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配偶以外的人員發生的生育行為,屬於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婚外生育的雙方(含其配偶)均不能納入扶助對象范圍。5、夫妻曾經生育子女的認定,以生育活嬰為准。(二)戶口界定1、城鎮化建設中成建制農轉城等,暫未徵用土地,未領取征地補償金等,仍以承包責任田和從事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未納入城市社會保障范圍的,按「農村居民戶口」界定。2、在生育政策過度期內的「農轉城」人員從轉戶之年算起,在本區縣內可視為「農村居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可保留五年過度期,期滿後不再納入獎勵扶助范圍。在此前已取消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的「農轉城」人員不再恢復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3、一方為有退休工資的輪換工或民辦教師等,另一方為農業戶口的均不納入農村獎扶范圍。4、申請人有兩種戶口狀況的,先由本人申請公安部門認定戶口狀況,並注銷另一個戶口。如申請人不願意申請認定和注銷,則按戶口待定處理,不納入獎勵扶助對象范圍。(三)子女數界定1、夫妻現存子女數包括生育的子女和收養的子女。2、雙胞胎、多胞胎子女,按個數計運算元女數量。3、再婚夫妻,再婚前後的子女數合並計算,若再婚後未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子女數可分開計算。4、因婚姻變動形成的單親家庭,以本人戶口界定,其子女數以單親前夫妻雙方的子女數認定,屬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范圍的,其子女數按本人實際所生育(含依法收養)的子女數計算。5、申請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的,在審查夫妻子女數時,應只審查現存活子女數,不再審查其子女是否生育過和子女之間是否見過面。6、申請重慶市農村獨生子女四級以下殘疾扶助的,夫妻必須為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7、單身男女收養子女後又結婚生育子女的,子女數合並計算;違法收養子女的,不屬扶助對象。8、經公安部門確認為被拐賣,在被拐賣期間生育的子女未返回與現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不計入現家庭夫妻現存子女數。9、收養的子女包括含1992年4月1日《收養法》實施前已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子女。10、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的夫妻,女方懷孕後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離家前男方已生育了一個子女或出走後收養一個子女的,不納入農村獎扶范圍。11、收養的子女是指在收養人家庭入戶的、辦理收養公證或者收養登記的子女,其它情況不屬收養的子女。收養人與其依法解除收養關系的,不計入收養人的現存子女數。12、夫妻一方多年下落不明的,審查其子女數時,按一方下落不明前雙方所生育的子女數認定。下落不明的一方返家後,應對雙方資格重新確認。13、申請人的配偶、子女下落不明,未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不認定為死亡。(四)年齡界定扶助對象年齡的認定應以其本人身份證的出生時間為准,本人年滿60周歲或女方年滿49周歲指當年12月31日以前滿60歲或49周歲。(五)其他界定1、夫妻現存一個女孩(包括小孩死亡後又依法收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標准統一為每人每年1560元。2、申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一方又下落不明的,不納入扶助范圍。3、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不納入農村獎扶范圍。4、處在服刑期的人員,不納入扶助范圍,已納入的暫時取消,待刑滿釋放後恢復。如其配偶符合獎勵扶助條件,其配偶納入獎勵扶助范圍。5、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和收養子女的,一方符合扶助范圍,且在辦理結婚登記時,生育子女一方還未享受扶助的,未生育一方可納入扶助范圍。6、夫妻一方為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且符合特別扶助條件,其配偶為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夫妻雙方一同納入計劃生育特別扶助范圍。7、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為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和農村女獨生女報考市內院校加分對象個人申報時間。在此期間凡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和農村女獨生女報考市內院校加分條件的對象,均在當時的戶籍所在地申報。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對象、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和農村女獨生女報考市內院校加分對象的資格確認以申報期內的條件(農村獎勵扶助對象和特別扶助對象的年齡仍按當年滿60或女方49周歲)進行界定。六、農村獨生女報考市內院校加分政策具體解釋1、再婚家庭未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子女數可分開計算,以獨女本人和實際生育一方家長的戶口界定。2、因婚姻變動形成的單親家庭,以獨女本人和撫養子女一方家長的戶口界定,其子女數按撫養一方生育的子女數計算。3、依法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家庭,現存活一個女孩的可納入農村獨生女報考市內院校加分申報范圍。
10.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政府補貼是多少
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為例,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一次性獎勵。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民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抓好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著力加強計劃生育家庭養老服務保障和服務供給,著力兜底線、保基本、補短板、調結構,推動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主體更加多元、內容更加豐富、質量更加優良。
一、加大獨生子女家庭財政補貼保障力度。完善現有的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等扶助政策,提高扶助標准,加強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養老支持力度。加大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增加養老服務供給。
二、以問題為導向做好政策研究。積極開展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監護責任等方面政策研究,開展「救急難」綜合試點,加強臨時救助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