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五個子女,其中有四個子女不贍養父母,請問一下,如果說贍養父母的那個兒子,要起訴另外的四個,
主張贍養費的主體應該是父母,而不是兄弟姊妹。故此,要起訴的話,也需有父母起訴。補充:父母痴呆,無民事行為能力,子女可作為父母的代理人,進行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第十五條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起訴書的寫法可以參考一下下面的具體格式要求的介紹。如要詳細內容,最好有涉案律師寫,這里就簡單的介紹一下。或要求在線詳細訴狀,需補充詳細內容,站內簡訊聯系或附上聯系方式。
結構分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民事起訴狀的首部即標題,應寫明文書名稱「民事起訴狀」
二、正文
1.當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是公民個人時,應當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先列寫原告的姓名及其基本情況。如果原告有代理人的,緊接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列寫代理人時,應寫明是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還是指定代理人,列寫完原告及其代理人後,再寫被告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有數人時,應依次寫出,校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的大小排列,即享受權利大的原告和應盡義務多的被告分別先列寫,然後按順序排列。基本情況寫法相同。如果有訴訟代理人的,可在該當事人基本情況下,另起一行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職務。
如果有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應當在列寫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之後,寫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並根據案情需要,指明第三人與原、被告的關系。
2.訴訟請求
在訴訟請求一欄內,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物。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人民法院解決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合同履行或者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費、繼承遺產等事項。離婚案件,應先寫明請求判決與被告離婚;其次,要明確提出對子女的撫養及財產分割的意見和要求。
3.事實和理由
(1)事實部分
要圍繞著訴訟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敘述要完整,要講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實的六個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和結果;敘事要真實,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據之一,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案件事實的本來面貌;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情事實關系不重要的,但又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同時注意敘述事實用語要准確,表達恰當。
(2)證據部分
證據是證明所訴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如果所訴的案件沒有證據,是經不起人民法院審查和被告人辯駁的。只有列舉出足以證實事實真實的可靠的有關證據,才能達到人民法院立案處理的目的和訴訟的預期效果。
在訴狀中,應當列述的證據,有三項內容:一是列述提交有關的書證、物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二是說明書證、物證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的來源和可靠程度;三是證人的證言內容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原告應在證據部分說明向人民法院提交書證原件、物證原物的情況。在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難時,要說明可以提交的復製品、照片、節錄本的情況。如果提交的是外文書證,也必須附送中文譯本,並說明其情況。
原告在證據部分,可以申請證據保全,也就是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證據保全。申請時,應說明因什麼證據需要保全,是書證、物證還是證人證言(如書證可能腐壞、丟失;物證可能毀滅、變質;人證因年老或有疾病可能死亡等),應說明證據由什麼人所持有及其具體理由等。
證據的寫法。民事起訴狀的證據不單列,一般是隨寫事實隨列證據。對於能夠證實某個重要事實的有關證據,在敘述事實過程中,在談到這個事實的時候用括弧加以註明。
(3)理由部分
主要是依據民事權益爭執的事實和證據,概括地分析其糾紛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訴訟請求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以論證上述請求事項的合理性。
民事起訴狀的理由部分,基本上可分為兩個層次:一層是事實理由,一層是法律理由。事實理由是上述糾紛事實的概括和升華,不是簡單地重復糾紛事實。即在敘述事實的基礎上,分析糾紛的性質,說明是非曲直;分析危害後果,說明過錯責任;論證權利義務關系,說明所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合理合法的。比如合同糾紛,在理由部分應首先說明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再分析危害後果,說明對方有哪些過錯;最後論證權利義務關系,說明對方應負的民事責任等。
法律理由即引用有關法律條文,說明原告所提訴訟請求的合法性。引用法律要求全面、具體,引用法律的名稱應當寫全稱,而不能使用簡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而不能寫為根據民事訴訟法,這是不恰當,不合規范的。引用法律條文時,適用條款項的,應引到條、款、項,不能只引到條。
三、尾部
1.致送機關名稱,即分兩行寫:「此致 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明:起訴人(或具狀人) (簽名蓋章),同時
寫明製作本文書的時間(年、月、日)。
3.附項寫明下列事項:
(1)本訴狀副本 份;
(2)物證(名稱) 件;
(3)書證(名稱) 件;
(4)證人(姓名) (住址)
② 我母親有五個兒女,請問我國法律規定贍養費標準是多少
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制定贍養法,關於贍養的法律規范主要是《民法通則》和《婚姻法》中進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9條第三款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1條也作出了相同的規定。 撫養子女是父母應盡的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無條件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經離婚,對未成年的子女仍應依法履行撫養的義務。對成年子女的撫養是有條件的,在成年子女沒有勞動能力或出於某種原因不能維持生活時,父母也要根據需要和可能,負擔其生活費用或給予一定的幫助。 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對父母還存在扶助義務,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經濟條件較好的子女應當自覺、主動地承擔較大的責任。贍養人之間也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對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惡意遺棄未成年子女已構成犯罪的,以及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只要是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至於怎麼分清贍養的方法,可由當事人協商決定。母親不願意告兒子心情可以理解,此時,當地的村委會或街道組織可以介入調解。
③ 5個子女,是否應該共同贍養老人
從法律意義抄上講,不論老人是否有分配財產給子女,子女都有撫養老人的義務,但也要考慮現實情況;看樣子,這二兒子雖是殘疾人,但應該有自己的收入,獨立生存沒有問題(小女兒精神病估計不能自理)。
如果老人願意繼續住老二家,那麼建議另外三個子女每月拿出一部分錢作為老人和小妹的生活費;如果老人不願意繼續住老二家,他住誰的家,誰就可以適當少出一點錢,同時老二要比其他人多出一點,不論如何,生活費的收入和支出都必須有由4人共同監督。
④ 父母六十歲有退休工資和小兒子生活五個子女,母親行動不便,問子女應該付贍養費嗎
按道理來說如果不是父母要求,或者小兒子對贍養老人沒有異議的話是沒有這個必要的。但是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的義務,平心而論,如果經歷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了父母晚年生活過的好一些,還是給付贍養費的好。
⑤ 法院強行判我們五子女給我父親拿贍養費我能否過問一下老人退休工資去向
不是能不能過問的問題。你自己找證據的問題。
法律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版無勞動能力的權或生活有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一般老人有勞動能力不能主張贍養費。司法實踐也是這么判的。當然,即使退休金,法院也有可能認定老人生活困難,這屬於法院的自由裁量權。
你如果能舉證老人退休金很多,根據其現階段的收入狀況,可認定其收入基本能夠滿足其生活需要。那你可以上訴或者申訴請求再審。我是覺得沒必要,我們小時候父母也沒這么計較過吧。當然,合法的權利完全可以依法行使。
⑥ 五個子女贍養老人問題,急
你媽媽還在世,來你父母的房子和遺自產自然是仍歸你母親所有!
如果你母親也不在了那麼房子和遺產應該歸你們五個共同分享
現在老五提出要房子和遺產然後贍養你母親,是可以的
但是房子和遺產的處分權在你母親那裡,必須經過你母親同意
只有你母親同意了,那麼老五所提出來的這個提議才有意義!
不然你母親如果不同意,則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房子和財產都是你母親的
別人現在沒有處分權!
再有贍養老人是所有子女共同的義務,而且這么做等於你們四個放棄了將來你母親去世之後遺產的繼承權,所以老五用獨自贍養母親來換取房子和財產也必須你們五個都同意!而且,老五是必須立下字據
如果他不立字據口頭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你要注意別讓你母親單方面把房子的產權給了老五!
這樣可以么?
⑦ 請問法律規定子女贍養父母的生活費每月最低標準是多少
贍養費沒有具體數值,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贍養費的計算:
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
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⑧ 老人有退休金共有四個子女問贍養費該如何擔付贍養費的標準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8)金牌調解五個子女贍養父母費擴展閱讀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⑨ 父母有一個兒子五個女兒:女兒應該贍養父母嗎還是由兒子一個承擔
兒女同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