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扣稅個稅標准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個稅贍養老人扣除標准在法律上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規定。
新個稅改革後,贍養老人的費用是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的,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扣除的額度是不同的。
獨生子女個稅贍養老人扣除標准,除了親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或者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母子女均去世了,納稅人贍養這種子女都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是可以辦理扣除的。
獨生子女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的專項附加扣除。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⑵ 納稅人獨生子女按照每月多少扣除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⑶ 獨生子女個稅扣除標准
獨生子女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的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換句話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⑷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按照每月多少元進行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