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獨生子女護理假
㈡ 獨生子女護理假是多久
法律分析:黑龍江、內蒙古、雲南、西安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為20天;廣西、海南、廣州、四川、寧夏、山西明確了上限,每年累計不多於15天;河南、湖北、淮安則規定了下限,如河南明確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湖北明確不少於15天,淮安為不少於5天。此外,河北、甘肅、南京、杭州雖已經將護理假納入當地立法並已經或即將實施,但沒有明確假期的長度。
法律依據:《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對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老年人,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二十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㈢ 獨生子女陪護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周年計算)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例如,獨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時年滿六十周歲,則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獨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該《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提出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
明確贍養人應當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當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於其家庭成員的平均生活水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婚姻變化、分戶生活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要求老年人給予經濟資助或者物質幫助,或者要求老年人承擔其因婚姻、購置資產等原因形成的債務,老年人有權拒絕。
㈣ 如何實現「獨生子女護理假」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41億人,占總人口的17.3%。同時,隨著獨生子女一代結婚生子,「四二一」式已成為常見的家庭結構之一,這意味著一對獨生子女夫婦在婚後要面臨贍養4位老人甚至更多家庭成員的情況。
專家指出,要讓獨生子女護理假更為可行,需要建立合理的社會成本分擔機制,通過立法來保障獨生子女護理假的相關權益。同時,要頒布相應細則和具體監督機制,以支撐這項政策的具體落實。國家應出台統一的政策和標准,讓各界共同為獨生子女護理假兜底。
㈤ 獨生子女護理假,具體落實有困難嗎
《條例(修訂)》將於2018年10月1日實施。
給子女最多15天護理假 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版暴力
根據《條例(修訂)》,老權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㈥ 獨生子女護理假是什麼假,你能休嗎
父母沒有陪護假。
陪護假,又名陪產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所以陪護假的主體只能是丈夫,不能是別人
㈦ 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是多久
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是指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因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每年可累計享受十五天的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視為出勤。黑龍江、內蒙古、雲南、西安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為20天;廣西、海南、廣州、四川、寧夏、山西明確了上限,每年累計不多於15天;河南、湖北、淮安則規定了下限,如河南明確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湖北明確不少於15天,淮安為不少於5天。此外,河北、甘肅、南京、杭州雖已經將護理假納入當地立法並已經或即將實施,但沒有明確假期的長度。
《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對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老年人,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二十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