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廣東省何時起停辦獨生子女證
國家暫時沒有相關提及停止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文件出台,對於2016年之前出生未滿16周歲的孩子一般還是可以繼續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公民可以到當地的計生部門進行咨詢了解。
『貳』 深圳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具體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全家戶口本。
(四)特殊情況另需提供以下材料:離異或再婚者提供離婚證(包括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前配偶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未再生育的書面證明;收養的提供收養證或收養公證;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申領程序:
(一)領表地點。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申請表》也可在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自行下載。
(二)初審部門。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戶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說明情況,取消男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外市戶籍的,由各自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 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二、申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具體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全家戶口本。
(四)特殊情況另需提供以下材料:離異或再婚者提供離婚證(包括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前配偶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未再生育的書面證明;收養的提供收養證或收養公證;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三、申領程序:
(一)領表地點。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申請表》也可在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自行下載。
(二)初審部門。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戶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說明情況,取消男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外市戶籍的,由各自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 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叄』 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怎麼辦
一、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1、現在獨生子女證已經停辦了。之前已有的還可以繼續享有相關補貼政策。獨生子女證是以前法律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辦理的證件,可以享受到規定的獨生子女政策的補貼。但是,隨著我國二胎政策的實施,國家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因此是不能進行補辦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二、在成都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在成都不可以辦獨生子女證。但是如果有孩子在二胎政策實行之前出生的還是可以補辦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如果有丟失的依舊可以申請補辦該證件。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當事人一個證書,證明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肆』 廣東省佛山市為什麼不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
因為停止辦理了,不是廣東佛山市其它地方同樣都不能補辦獨生子女證了,開放二胎後各地都規定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所以因為停止辦理了。
『伍』 獨生子女證2021年還能辦理嗎
現在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首先現在沒有設置辦獨生子好證的專職部門,也沒有那個部門可代辦。其次當時辦理獨生之女證需要夫妻雙方的志願申請書,要有採取獨生的措施證明。
這些現在是沒有責任機構負責辦理的,因此,在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以前辦理了的可以繼續使用,同時享受到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補貼。
獨生子女證停辦注銷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自願生育子女的夫婦不再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和優惠政策。但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日期略有不同,在一些省份,截止日期是 2015年12月31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陸』 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辦嗎
國家實行二胎政策後,獨生子女證並非不能辦理了,只要是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至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小孩還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具體怎麼辦,目前還沒有明確指示,要等待新的政策通知。
2015年12月27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正中提及了「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柒』 2021年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您好,2021年不能辦獨生子女證,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相關的政策和法律規定,明確的說明了從2016年開始國家就已經推行的二孩的政策,獨生子女的制度就已經取消了,所以並不能夠辦理相關的獨生子女證件。
從2016年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就算那些已經印刷好的獨生子女證件大概也都已經銷毀,不可能再給印刷一兩本,而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也已經封存。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在現實生活當中,獨生子女主要指的就是一個家庭當中只有一個孩子,在以前獨生子女是可以辦相關的證明,並且享受到相關的優惠政策的。但是目前我們國家推行二胎政策,所以就不能夠辦理獨生子女證件了。
【法律依據】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捌』 現在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法律分析:看具體情況:由於我國的「全面二孩」政策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申請辦理(具體當地有沒有截止時間請直接咨詢當地計生部門)。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法律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玖』 廣東省的成人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深圳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辦公室
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申領程序的通知
(2003年7月3日)
深計生〔2003〕49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的有關規定,現就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規定,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同胞兄弟姐妹、繼兄弟姐
妹及養兄弟姐妹的子女。
二、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共同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離異
或喪偶的,可由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提出申請。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小孩的夫妻也可申請辦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三、申請人應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和全家戶口簿。已離異者申請時應提供全家戶
口簿、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和前夫或前妻現居住地鎮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沒
有再批准生育的證明(申請人為女方的還需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配偶死亡的申請人
應提供全家戶口簿、配偶死亡證明(申請人為女方的還需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
四、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委會或居委
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如實填寫。有工作單位
的,交雙方所在單位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申請人將第三條規定材料及《申請表》交雙方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居委會(直
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申請人將上述材料交本人戶籍地村委會或居委會),村委會或居委會對材
料齊全的應即時進行初審;
(三)申請人持審核過的《申請表》、第三條規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
直接撫養子女的男方戶籍地鎮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鎮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在材料齊全時應
於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准。
五、對經核准符合條件的,鎮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應及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
證》,並在《計劃生育服務證》中登記後,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對不符合條件的,鎮或
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不符合的原因並退回材料原件。
六、《申請表》由市計劃生育部門統一制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各區按原
《獨生子女證》格式制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免費發放給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七、調入深圳後要求換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申請人,可按規定程序重新申
領,並交回原獨生子女證。
八、對於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鎮或
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應在批准之日起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停止其第一個子女享
受獨生子女待遇。對超計劃生育子女的,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已領取的獨生子
女保健費。
九、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小孩的夫妻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又再生育的,
已領取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應全部退回。生育一個子女後又收養一個小孩的,鎮或街道計劃生
育部門應當在為收養人出具收養子女證明時,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十、對因遺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補辦的,應由申請人書面說明情況,由單位
核實(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居委會核實)後,按程序補發。
十一、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