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女方外地戶口如何領取獨生子女費
如果女方是外地的戶口嗯,想要領取獨生子女費,你可以到女方的戶口所在地去領取獨女獨生子女費,如果確實不方便的話,可以男方領兩個人的獨生子女運費,這樣就解決了。
❷ 在異地離婚後戶口遷回原地,這么辦理獨生子女證
摘要 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❸ 異地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補貼嗎
法律分析:目前不能在異地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只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會向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銀行帳戶自動轉戶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子女到14歲不能再領取此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❹ 異地交滿社保15年,獨生子女證的待遇怎麼領
異地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補貼嗎異地退休獨生子女費怎麼領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必須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①正常退休: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
②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低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從事特殊工種時間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符合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的可辦理病退。
2、企業和職工按照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3、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的。
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
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❺ 在外地怎麼辦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4、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橡畢內審批寬哪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5)獨生子女證異地怎麼領擴展閱讀:
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❻ 社保在外地戶口在本地!怎樣申請獨生子女補助
社保在外地,戶口在本地,照樣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補助,就在戶籍所在地申請就可以
❼ 已經55歲了,一直在外地只生了個女兒,能申領獨生子女證嗎
可以,前提是孩子已經入戶,未滿16周歲!
條件和程序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
(一)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停止生育,且子女未滿十六周歲的;
(二)夫妻按照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十六周歲的;
(3)夫妻有兩個計劃外子女,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未滿16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子女未滿16周歲的;
(5)離婚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子女被判由本人撫養,且子女未滿16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從未生育過子女,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16周歲子女的;
(七)再婚前,再婚夫妻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其中一方由另一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未滿16周歲子女的;
(8)經批准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放棄生育,且家庭中的子女未滿十六周歲的。
無法獲得許可證:
(一)照顧生育二胎的;
(2)父母均在國外,子女留在本市;
(三)生育未婚子女後不結婚的;
(4)單身人士(包括離婚者)收養子女;
(5)所有兒童均已死亡;
(6)再婚夫妻已生育兩個子女,離婚時各撫養一個,與第一次或從未生育的一方結婚,現已在家庭。
只有一個子女(如本細則施行前已領證[1990年10月11日],可換證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一)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自願領取《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父母必須申請,不申請的不得領取。
(3)不會向16歲以上的兒童發放證書。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開證明。
獲得「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均為本市農村或城鎮戶口:
(1)由女方到單位(無單位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無單位的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憑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十五日內完成審核,並報所在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生委應在收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後30日內完成審批。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配偶的許可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一方到單位(無單位的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提供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十五日內完成審核,並報所在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復印件)。
(3)區縣計生委應在收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後30日內完成審批。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許可程序:
(一)夫妻雙方常住戶口在本市,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均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許可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❽ 外地人退休在哪領獨生子女費
獨生子女費領取是在原獨生子女戶口地領取。獨生子女費是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孩子,到退休了就可領取獨生子女費。
❾ 獨生子女證異地需要怎麼申請領錢
目前不能在異地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只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會向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銀行帳戶自動轉戶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子女到14歲不能再領取此費用。在異地都可以領取銀行上的錢。
一、申領條件:
雙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單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茄信源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二、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坦陵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三、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顫態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