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西《辦獨生子女證一年領多少錢》
根據省委、省政府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內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容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我省將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扶助力度,增強政策實施效果。加大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扶助力度,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從領證開始到60周歲,每人每月給予5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60周歲以後到亡故納入國家獎扶范圍)。農村雙女絕育戶一次給予不少於3000元的節育獎勵金。農村符合政策生育條件(已按嚴格程序審核發證),自願放棄生育第二個子女的,一次性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退二孩指標獎勵金。領證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經市級以上有關機構鑒定)或死亡的,給予一次性補助;其父母不再生育的,從50周歲起每人每月發給不低於100元扶助金。非農業人口已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將現行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0元。確保城鎮失業、無業、自謀職業等人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發放,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市、區)籌措,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父母雙方各50
⑵ 山西省獨生子女補貼退休相關政策
退休時由夫婦所在單位分別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具體情況如下:
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獨生子女10周歲,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從獨生子女11歲起,城市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5元的獎勵費,農村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滿10周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獎勵3000-5000元,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007年7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情況的報告。之後,根據省人大常委會意見,省政府實施了徹底整改,制度、政策紛紛出台。其中要求,各級各部門和基層組織要落實《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的規定;對夫妻雙方及子女都是農業戶口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在報考本縣(市、區)高中學校和職高錄取時,給予10分的加分優待;集體收益人均分配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增加一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要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額度。
另外,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從10元增加到50元,獎勵時限延長到從領證開始至60周歲;提高雙女絕育戶、退二孩指標獎勵標准,退二孩指標一次性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獎勵金;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的,除給予一次性補助外,增加父母扶助金,即其父母不再生育時,從50周歲起每人每月發給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非農業人口已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父母,獎勵金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0元。
同時,建立計劃生育家庭社會公益救助制度,建立計劃生育關愛基金,解決部分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生產和生活困難,特別是對獨生子女傷殘和大病醫療給予特殊資助。
制定14項配套措施
省人口計生委還提出了14項配套措施,具體包括關於財政投入逐年增加的具體辦法、關於城市獨生子女家庭獎勵扶助的具體辦法、關於施行計生家庭社會公益救助的辦法、關於城市社區計生專職人員聘用管理辦法、關於在實施城鄉低保中優先優惠計生家庭的辦法、關於加強避孕葯具市場監管的辦法、關於落實城鄉部分計生家庭保險保障待遇的辦法、山西人口獎評選表彰辦法等
⑶ 山西省事業單位2019退休後一次性獨生子女獎勵標準是多少
如果你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在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內情況下不再生育子容女的,應該可以你所說的這一政策。
根據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三)退休時所在單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⑷ 山西省大同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非農戶2008年出台新規定,父母雙方每人每月五十元,有生之年可以一直享受
⑸ 山西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根據《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內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容,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晉中之窗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晉中之窗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晉中之窗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⑹ 山西省今年對獨生子女一年補助多少元錢如題 謝謝了
每月9元
⑺ 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獎勵
法律分析: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保持榮譽的職工,在退休時,由單位給予每人一次性補助3000元;
2.未達到退休年齡死亡的,比照退休執行;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可按照此款規定執行。
3.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職工,退休時,由單位給予每人一次性補助5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⑻ 山西獨生子女10歲以上辦理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還有就是,各個單位各個地區也有相應的政策或文件吧,那就要根據不同地域進行區分了,最好到政府網站上進行查詢,希望能幫到你!
有單位的,由單 位領取,沒有單位的 ,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 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 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
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
(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⑽ 太原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
證件獎勵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鄉居民,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10元或者一次性獎勵1500元。
1、有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支付50%,僅一方有工作單位或者一方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額支付;
2、無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和農村村民,經戶籍地計生部門確認,由當地財政發放。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其獨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發生意外而喪失勞動能力後,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父母,在辦理退休或達到規定年齡後,可享受該項補助。
1、屬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按照本人標准工資的全額發給退休費。已按其他規定享受全額退休費待遇的,每月增加5元;
2、屬於企業等其他單位職工的,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不低於3000元補助費;
3、不屬於上述兩項規定的城鎮居民: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經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確認,由縣(市)區政府一次性發給3000元補助費。
4、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可參照享受該項補助。
證件介紹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證件用途
1、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退休補助費等獎勵待遇;
2、享受增加的計劃生育產假和護理假;
3、在子女入托、入學、就業、就醫、參軍等方面給予照顧;
4、優先列為家庭經濟發展的重點扶持對象,在資金、技術、培訓和信息服務等方面給予照顧;
5、年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由當地政府給予照顧;
6、獨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發生意外而喪失勞動能力後父母享受的獎勵待遇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