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落戶蘇州的條件是什麼
第一類:由蘇州公安機關受理的1、在市區個人投資實收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並合法經營3年以上,或近3年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2、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且被單位合法聘錄用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的;3、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市區經商、興辦企業3年以上,近3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4、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5、結婚後需投靠的外市無業城鎮或農村配偶;6、需投靠子女的城鎮退休(無業)父母或農村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父母;7符合準入遷移後的人員申請父母投靠的,需自遷入後滿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請遷移,且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於蘇州市最低標准。第二類:通過蘇州市或縣級市人事局受理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2、在國外、境外取得學位的留學人員;
『貳』 蘇州落戶條件
蘇州落戶條件是:
1、凡申請遷入蘇州市區人員必須具備在遷入地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或合法生活來源兩個基本條件;
2、在遷入地無直系親屬的18周歲以下人員不予受理,另有規定的除外,符合相關條件的非蘇州戶籍人員,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市區。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叄』 蘇州落戶2021新政策是什麼
據《蘇州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子女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人員等可以申請戶口遷入,並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蘇州擴展閱讀
一、蘇州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國家、省、市戶籍制度改革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蘇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戶籍准入管理,適用本辦法。
國家、省對戶籍准入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戶口遷入,並向公安機二、關申請辦理:
(一)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子女;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人員;
(三)子女死亡且沒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四)成年子女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成年子女(含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超過60周歲的男性或者超過50周歲的女性以及已退休人員;
(五)成年子女為本市戶籍的80周歲以上的人員,不受被投靠人是否為家庭戶口限制;
(六)子女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配偶為本市家庭戶口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七)子女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子女為本市家庭戶口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八)父母均為現役軍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九)配偶為現役軍人,軍人的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
(十)配偶為本市家庭戶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十一)本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或者本人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因國家建設需要工作調動、下放農村、支援邊疆、支援三線建設,到外地工作退休的原本市戶籍人員;
(十二)被本市大中專院校錄取的在校就讀的市外全日制學生;
(十三)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回內地定居(本市)的港澳居民;
(十四)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定居大陸(本市)的台灣居民;
(十五)從本市注銷常住戶口後出國定居,現到本市工作、生活的華僑;
(十六)原籍本市,考入外省(市、區)大中專院校,從學校集體戶注銷戶口後出國定居,現到本市工作、生活的華僑;
(十七)按規定由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入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戶口遷入,並向人力資三、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辦理:
(一)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
(二)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本市生源的中專畢業生、技(職)校畢業生;
(三)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幹部,及其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業未婚子女;
(四)按規定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戶口遷入的其他人員。
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戶口遷入或者登記,並四、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
(一)符合收養條件、手續完備的被收養人,其收養人為本市戶籍的;
(二)本市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
(三)由市、縣級市(區)救助站移交至本市社會福利機構安置的無收入來源、無勞動能力且無法定贍養人的智力和精神障礙患者;
(四)按規定由民政部門辦理戶口遷入的其他人員。
『肆』 我是農村戶口,想把戶口遷到蘇州城市,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你是農村戶口,想要把戶口遷到蘇州,需要滿足條件才能遷出。也有幾種情況可以遷出,你符合哪一種情況,所需要的材料是不一樣的。一般情況就是父母或者配偶或者子女相互投靠,這適用於你在蘇州有合法配偶,需要的就是你的書面申請以及結婚證,身份證,還有戶籍證明以及合法固定住所的證件,同時還需要你的收入來源證明,以及父母子女配偶的關系證明,最後攜帶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辦理。
第三,你也可以作為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戶口遷入。所需要的材料就是你的身份證以及新生戶口遷移證,還有學校公章的大學錄取通知書。其餘普通中等院校以及技工學校也是可以辦理遷入的。或者是你也可以通過投資興辦實業遷入戶口。也可以是幹部職工工作調動。
『伍』 蘇州落戶具體需要哪些條件啊
蘇州落戶具體條件如下:
一、有來蘇就業意願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後可申請辦理落戶:
1、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並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以上人員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碩士研究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二、在蘇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以下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後可申請辦理落戶:
1、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及以上(含留學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條件之一的人員;
2、具有本科學歷(含留學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條件之一的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以上人員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條件,可按該條件申請辦理落戶。
三、具有大專學歷或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三級,年齡不超過35周歲,在蘇穩定就業並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後可申請辦理落戶。
(5)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蘇州擴展閱讀:
申請落戶所需材料:
1、關於個人申請落戶的材料
(1)《蘇州市人才落戶申請表》;
(2)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材料;
(3)人事檔案;
(4)戶籍及婚姻狀況材料;
(5)誠信承諾材料。
2、關於單位申請落戶的材料
(1)《蘇州市人才落戶申請表》;
(2)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材料;
(3)人事檔案;
(4)戶籍及婚姻狀況材料;
(5)誠信承諾及公示反饋材料;
(6)社會保險參保情況材料。
3、關於有關申請材料的說明
(1)學歷、學位材料
按《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申請的人員需同時提交學歷、學位材料。
(2)戶籍及婚姻狀況材料
①擬在自有房產落戶的,需提交本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關系證明、所購買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②擬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用人單位集體戶首頁;
③擬在人才集體戶落戶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④擬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交投靠雙方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⑤婚姻狀況材料。已婚人員需提交結婚證,離異人員需提交離婚證(附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未成年子女隨遷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非婚生育或離異人員子女隨遷,直接撫養人需提交經公證處公證的子女撫養權協議書或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屬失業未婚子女隨遷的,需提交失業未婚的書面承諾書;
⑥本條所稱關系證明,包括戶籍檔案材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證明、公證部門出具的關系公證書等;
⑦本條所稱直系親屬,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陸』 蘇州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具體有哪些要求
根據《蘇州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16]3號)的規定,父母投靠子女相關政策如下:男性超過60周歲或者女性超過50周歲,其子女為五年以上市區家庭戶口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市區住房保障面積標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於蘇州市社保標準的人員,可以申請戶口遷入。申請人需提供: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其中市區家庭戶口是指申請人提出申請時為市區家庭戶口(前期為高校學生集體戶口的除外)
『柒』 蘇州人才落戶2021新政策
蘇州人才引進落戶政策【服務對象】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或者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的人員;2、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或者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周歲、女性35周歲(緊缺專業、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男性45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下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2、具有職業技能等級三級或者大專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緊缺專業、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被市區單位合法聘用,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同時段參加社會保險,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所需材料】
1、人事(職工)檔案凡具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前參加工作及已建立職工(人事)檔案的人員應當提供,職工(人事)檔案應當完整齊全、真實有效。
2、人才引進落戶登記(備案)表所有表單由接收單位或個人如實填寫,本人簽字,單位核實後加蓋公章。《蘇州市人才引進落戶登記表》或《擬調人員呈批表》(一式一份),可在我中心網上申請審核通過後,直接下載正反面列印在A4紙上,並由本人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按緊缺專業、急需放寬年齡辦理的,用人單位應提交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擬引進人員的技能和引進理由等方面的書面報告。
3、學歷、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證明⑴、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和教育部高等院校學生信息網注冊備案的「在線驗證碼」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無注冊備案信息的應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編號」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⑵、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蘇州市人才引進職稱證書審核表》(原件)(表格由本人填寫簽字確認、引進單位、人才服務中心蓋章後,帶證書原件、評審表(初定表、備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蘇州市人社局專技處辦理審核手續);⑶、具有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提供:《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材料(人社部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網頁的列印頁面或證書發證機構出具的證書證明)(原件)。
4、戶籍證明⑴、本人及隨遷人員遷出地(原戶籍地)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⑵、遷入地的戶口簿、蘇州市區《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用人單位集體戶首頁(原件和復印件)等。
5、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提供社會保險繳費滿一個月及以上(具有職業技能等級三級或者大專學歷人員連續繳費2年及以上)的參保證明(以實際到帳為准)。參保地為市區的可提供個人編號、園區的提供《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原件)。
6、婚姻證明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書》(或婚姻狀況證明),離異人員提供《離婚證書》、協議或法院調解、判決書等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子女隨遷證明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家庭關系)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引進現役軍官配偶提供經蘇州市人社局軍官轉業安置處(軍轉辦)審核同意的《現役軍官家屬人才引進審核表》(原件)。
9、其他規定的材料。
【服務流程】
1、申請
(1)有主管部門的接收單位,由接收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縣、處級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初審後發《商調函》,本人持《商調函》前往原檔案保管單位辦理檔案轉移等手續。到檔後通過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平台,提交相關信息。
(2)無主管部門的接收單位,可直接登陸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平台,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由單位或本人帶身份證到我中心一樓大廳1-4號窗口簽發《調檔函》。本人持《調檔函》到原檔案保管單位辦理檔案轉移等手續。
1、無網上服務平台申請賬號的,憑單位介紹信及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到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1-4號窗口咨詢辦理。]
2、審核:由接收單位將申報所需材料,報送至市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1-4號窗口審核。
3、調動:審核通過後,市人才服務中心簽發《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等,由本人辦理戶口遷移等手續。
【拓展資料】
【提示】
1、《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應先到戶口遷入地的區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准予遷入證明》,然後持《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等遷出手續,再憑《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戶口掛靠在市人才服務中心的人員,可憑《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到蘇州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1-4號辦理人事代理和戶口掛靠手續。
2、對於在市區大專院校就讀戶口遷入學校的畢業已滿兩年的畢業生、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不再要求將申請人戶口遷回原籍後再申請落戶。可憑《蘇州市人才引進落戶通知書》和《戶口登記表》等材料到遷入地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服務時限】網上申請審核:3個工作日申報材料審核:5個工作日2017遷入蘇州戶口條件第一類:由蘇州公安機關受理的
1、在市區個人投資實收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並合法經營3年以上,或近3年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
2、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且被單位合法聘錄用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的,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購房入戶所需要的材料見文末的圖片。
3、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市區經商、興辦企業3年以上,近3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
4、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
5、結婚後需投靠的外市無業城鎮或農村配偶;
6、需投靠子女的城鎮退休(無業)父母或農村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父母;
7符合準入遷移後的人員申請父母投靠的,需自遷入後滿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請遷移,且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於蘇州市最低標准;
第二類:通過蘇州市或縣級市人事局受理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在國外、境外取得學位的留學人員;
3、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周歲以下、女性35周歲以下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4、被單位合法聘用(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並辦理特聘工作證),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同時段交納社保、醫保、公積金,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
5、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及蘇州市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
6、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幹部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
第三類:蘇州市或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1、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職工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
2、生產急需,經考核符合要求引進的技術、管理人員;
3、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畢業的蘇州市生源技(職)校畢業生;
4、往屆技(職)校畢業生被單位合法錄用,參加社保、醫保、公積金,年齡在30周歲以下,工作滿2年,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第四類:由蘇州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受理除吳江地區,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2017蘇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由市或縣級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在國外、境外取得學位的留學人員;
(三)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周歲以下、女性35周歲以下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四)被單位合法聘用(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並辦理特聘工作證),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同時段交納社保、醫保、公積金,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
(五)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及蘇州市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
(六)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幹部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
(七)需人事局審批准遷入的其他人員;
*上述(一)至(三)項人員除本人戶口准遷外,允許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隨遷。以上條件符合人才落戶政策,可不參與積分管理,直接落戶到房產名下或單位集體戶。
由市或縣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職工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
(二)生產急需,經考核符合要求引進的技術、管理人員;
(三)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畢業的蘇州市生源技(職)校畢業生;
(四)往屆技(職)校畢業生被單位合法錄用,參加社保、醫保、公積金,年齡在30周歲以下,工作滿2年,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五)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准入的其他人員。
由公安機關受理:
(一)在市區個人投資實收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並合法經營3年以上,或近3年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
(二)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且被單位合法聘錄用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的,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
(三)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市區經商、興辦企業3年以上,近3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
(四)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
(五)結婚後需投靠的外市無業城鎮或農村配偶;
(六)需投靠子女的城鎮退休(無業)父母或農村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父母;(七)符合準入遷移後的人員申請父母投靠的,需自遷入後滿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請遷移,且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於蘇州市最低標准;(八)需公安機關審批准入的其他人員。
滿足以上條件的人員,可申報參加積分落戶:市公安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流動人口遷入本市戶籍(即入戶指標數),報政府批准後,於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兩次向社會統一公布。
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據入戶指標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公安部門進行復查、在媒體進行公示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戶籍准入卡。獲得准入卡的人,在60日內,帶著積分戶籍准入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手續,戶口遷入後,積分管理自動終止。
獲得戶籍准入資格的申請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捌』 蘇州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目前,落戶蘇州市區(姑蘇、園區、新區、相城、吳中)包含了積分入戶、人才引進落戶、以及投靠落戶,三種主要的落戶方式。
人才引進
通過人才引進落戶政策,基本一個月左右就能把戶口落到蘇州,可以直接落在房產上,也可以落在集體戶上:
1、有房產直接落在房產下面
2、無房產落在公司集體戶,買房後市內平遷房產下即可
具體政策要求原則上滿足下面的條件:
1、學歷要求(滿足其中一條)
●專科,連續工作滿2年,有社保有房子,30周歲以內
●本科,男不超過40周歲,女不超過35周歲
●擁有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或二級證書
●國外、境外取得學士及學士以上學位
2、應屆畢業生學校集體戶口
應屆畢業生,戶口是學校集體戶的,畢業後可直接落入蘇州集體戶,進行三方協議的簽署,同時繳納社保,需要有社保記錄。
3、公司資質:
●年繳納稅10萬以上
●需開通社保賬戶
●公司要自己繳納社保
●需有集體戶口(園區不要求)
『玖』 蘇州戶口遷入條件
1、在市區個人投資實收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並合法經營3年以上,或近3年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2、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且被單位合法聘錄用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的,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3、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4、結婚後需投靠的外市無業城鎮或農村配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拾』 蘇州父母投靠子女的落戶條件
根據《蘇州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16]3號)的規定,父母投靠子女相關政策如專下:男性超屬過60周歲或者女性超過50周歲,其子女為五年以上市區家庭戶口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市區住房保障面積標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於蘇州市標準的人員,可以申請戶口遷入。 申請人需提供: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其中市區家庭戶口是指申請人提出申請時為市區家庭戶口(前期為高校學生集體戶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