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證丟了,父母又離異了,再婚未生,如何補
當事人可到所在鎮(街)計生辦或計生局檔案室查找當時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審批表或審批花名冊等檔案材料,如有這些檔案材料,計生局可在其復印件上簽注意見,證明有辦理過「獨生子女證」,如沒有這些檔案材料,就無法證實有辦理過「獨生子女證」。
對於子女在18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不能補辦。
具體流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是曾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能提供有效證據。未曾辦過的不能補辦。
補辦程序是:
(一)本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補辦申請並提供曾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相關證據; (二)所在單位核實。有工作單位的,申請由雙方所在單位核實並簽注意見;無工作單位的,申請由雙方戶籍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三)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有工作單位的,申請由申請單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無工作單位的,申請由戶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
(四)由原發證機關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發證機關根據過去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檔案資料和審核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供的審核意見補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註明「補辦」字樣。
② 夫妻離異後獨生子女證明補辦需要那些手續
夫妻離異後再想辦理獨生子女證,原則上是不會被計生部門接受回的。
原因很簡單,答獨生子女的法定概念是一對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那麼,在夫妻離異之後,又怎麼保證離異夫妻的雙方不會再生育呢?一旦任何一方有了再生育行為,就違反了獨生子女的政策規定。
再有,從2016年1月1 日起,全國已經停止辦理獨生子女證。
③ 我離婚之後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一、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源個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證夫妻具體對象包括:(1)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的;(2)依法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的;(3)依照本條例規定生育了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在未結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後不再生育的。此外,屬於下面三種情形的也可以單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1)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一方;(2)再婚夫妻中一方系離婚者且只生育一個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3)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沒有再婚的一方。 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符合領證條件的夫妻共同向孩子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審核並報縣級計劃生育部門審定,以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名義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④ 離婚後能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補辦《獨復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事流製程:
1、本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書面補辦申請
2、區縣或街辦、鄉鎮人口計生局審核有關資料
3、給予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受理機構:縣人口計生局
辦理地點:鄉鎮(街辦)計生辦
申辦條件: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證件因故遺失的,現要求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再婚家庭中,夫妻再婚前雙方各有一個子女並分別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生育,新組合的家庭只有一個子女或沒有子女的;
2、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獨居,未再生育的;
3、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夫妻沒有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
提交材料:
1、書面補辦申請
2、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原單位出示的證明,因故離開原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社區居)委會出示證明;
4、再婚家庭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
⑤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丟了怎麼補辦
38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夫妻雙方申請,村(居)民回委員會或所在單位核答實,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般在孩子14周歲以前領取,因故未在14周歲以前領取的,1971年後出生的獨生子女家庭可以隨時申領。但領證前的相關待遇不再補發。 符合以下條件的也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方未生育過,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並不再生育的;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自願不再生育的一方。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方式為,村(居)民委員會的計生部門領取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好表格,由雙方單位蓋章(沒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蓋章),攜帶孩子的一寸照片兩張前去計生部
⑥ 父母離異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獨生子女證補辦流程指南:
所需材料:
1、需帶補證證明一份(證明格式另行列印),有單位的單位開,無單位的社區居委會開。
補辦獨子證證明格式樣本
ⅩⅩⅩ是我單位職工,Ⅹ年Ⅹ月出生,與ⅩⅩ在Ⅹ年結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領取了《獨
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不慎遺失,ⅩⅩⅩ和ⅩⅩ於Ⅹ年Ⅹ月已離異,ⅩⅩⅩ離異後未再婚再育,現仍符合領取獨子證條件,要求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2、需帶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需帶離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孩子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辦理流程: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具體程序如下:先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明、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最後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辦理地點:
需到原發證機關補辦。
⑦ 離婚後!怎麼辦獨生子女證
離婚對象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內(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容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⑧ 離異後如何幫孩子辦獨生子女證
首先報好孩子出生戶口,符合領證條件者,填寫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一式兩份,分別
由雙方所在單位簽名並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