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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房產父母房加子女名

發布時間:2022-06-29 18:20:29

⑴ 父母的房產證上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嗎

父母的房產證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將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產權贈給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也屬於房屋贈與行為。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先在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款後,申請雙方當事人持房產證、身份證、婚姻證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約定等資料,共同申請辦理該房屋的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⑵ 父母房產添加子女名字需要公證嗎

一、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如何辦理
1、如以贈與的手續來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額為房屋評估價值的1/3,其中所需公證費用契稅都相應按照評估價值1/3計算,按照目前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將不動產贈與自家兒孫,免徵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但《贈與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

2、如果用「交易」方式來處理,就不需要進行公證,可省去公證費用,但要增加一筆交易費用,採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還清貸款,但是最大的好處是自己申報交易價格,也不用支付房產評估費。

3、辦理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有兩種流程情況,一種有房無貸,正常辦理;第二種有房有貸,先在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後,再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整個費用也就是不足幾百元的工本費而已了。

4、購房加小孩名字也有隱患,比如在出售房子時,如果要出示未成年人的監護公證,又遺失孩子的出生證明,就會遇上麻煩了。



二、採用贈與方式加名需要的手續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按照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當事人(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按照規定繳納有關契稅。同時根據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3、還必須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具體即指房屋贈與當事人要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和契稅收據。

關於交納契稅的說法,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對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全國統一契稅稅率3%,特殊情況為1%」

4、辦理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後,方能增加子女為房屋共有人。

三、房產證加子女名字的費用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可以通過贈與和買賣的方式進行,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如果選擇房產贈與話,那麼房產證加子女名字費用包括契稅、公證費和產權登記費等。如果是滿五年的房子可以採用房屋買賣的方式過戶,過戶費用跟二手房交易稅費是一樣的。

贈予還涉及到以後房產出售時要上交房產評估值20%的個稅,銀行貸款有監護人進行償還;如果用「交易」方式來處理,就不需要進行公證,可省去公證費用,但要增加一筆交易費用,採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還清貸款,但是最大的好處是自己申報交易價格,也不用支付房產評估費。

⑶ 父母的房子房產證可以加子女名字嗎

法律分析:可以,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屬於房屋贈與行為。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⑷ 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

法律分析
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近親屬和具有撫養、奉養聯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作承繼、遺贈獲得房產的,免徵營業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⑸ 父母房產證加子女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父母房產證加子女名字需要以下手續:
一、房屋贈與辦理流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根據《契稅暫行條例》規定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3、辦理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房屋買賣流程:
1、購房資格核驗(住宅類);
2、網簽合同;
3、地稅部門核定契稅;
4、房屋發證大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婚姻文件或獨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供給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預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銷售處理加名字時,房子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參加。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房屋贈與是指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產贈與一般需要雙方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並且可以做房產贈與公證。辦理房屋贈與手續需要提交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產權證書、贈與公證書等資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⑹ 父母房產證加子女名字要錢嗎

父母房產證加子女的名字是需要繳納相應稅費的。父母申請在夫妻擁有的房屋產權證上加名的行為,屬於房屋贈與行為。對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營業稅免徵:
1、近親屬和具有撫養、奉養聯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作承繼、遺贈獲得房產的,免徵營業稅;
2、若其別人之間贈與的房產達到必定年限的,契合免徵營業稅條件的,仍能夠免徵營業稅,比方,個人將購買滿5年的住所對外贈與的,可免徵收營業稅。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⑺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嗎

父母的房產證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將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產權贈給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也屬於房屋贈與行為。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先在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款後,申請雙方當事人持房產證、身份證、婚姻證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約定等資料,共同申請辦理該房屋的轉移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⑻ 父母的房子能加子女名字嗎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貸款購買的需要辦理贈與公證,經該房的貸款銀行同意後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公證書等到房產交易中心以贈與的方式,補交相應的產權部分稅費辦理登記;全款購買的直接交納手續費,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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