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條件算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⑵ 獨生子女政策都有哪些
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就是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由國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規定享受國家的獎勵政策,並由所在單位落實。如果發生意外事故,則由地方人民政府提供幫助。但在2016年憲法修訂後,國家開始推行「二胎政策」,於是實施了30多年的中國獨生子女政策就終止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2016年1月1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自此終止。
⑶ 獨生子女教育應特別注意哪些問題
性格愛好的培養,也要注意品質的培養,我認為教育最重要的就是愛,要理解孩子內心的需求,多與孩子溝通,讓孩子在內心把你當朋友,而不是高高在上的長輩
⑷ 什麼是獨生子女
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換句話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⑸ 獨生子女的好處和壞處是什麼
獨生子女的好處:受到父母的重視和寵愛,得到父母全身心的投入。獨生子女的壞處:不太會照顧人比較自私、贍養壓力會比較大,獨生子女一般無法理解手足情深、成長的過程相對孤獨一些。
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
法律規定: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其中就增加了一條涉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規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⑹ 獨生子女補貼到孩子幾歲
14周歲。獨生子女補貼由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發放,可以直接去戶籍所在地領取,也可以持戶口簿到村委或者居委領取,該款項會發放到村委或者居委,由他人代為發放到個人手中;如果存在這方面的疑問,可以向當地計生部門咨詢。
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標准如下: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3.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4.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5.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7.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⑺ 是否獨生子女怎麼判斷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的界定是指本人無同胞兄弟姐妹,同母異父或者同父異母兄弟姐妹。你們的孩子有同父異母的哥哥,所以這個孩子不算獨生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⑻ 獨生子女滿足哪5個條件
1.父母雙方都是農村戶口;
2.在計劃生育期間,無違反相關規定行為;
3.父母年滿60周歲;
4.截至目前,家裡仍然只有一個孩子;
5.持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換句話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⑼ 獨生子女性格方面有什麼優缺點
獨生子女優點:
1、擁有全家人的愛,是家人的核心,有較優裕的物質生活條件。
2、由於父母只有獨生子女,不會被撫養孩子的瑣事所拖累,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從事他們所喜歡的工作和事業,有利於他們的進步或提升。
3、父母負擔輕,壓力小,他們有更充裕的資金和精力來提高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水平,發展自己的愛好。比如旅遊,等,這樣他們的生活品質會更高。
4、花在教育子女身上的時間、精力和投資會更多,這樣有利於對孩子的培養。
獨生子女缺點:
1、任性
造成任性原因,一是由於家長的溺愛;二是由於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相互教育的夥伴,沒有人跟他們爭取平等的權利,這使得他們缺乏克制。
2、自理能力差、依賴性強
在一些獨生子女家庭中,家長總是對孩子干什麼都不放心,而不準孩子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動,無端地剝奪孩子活動中得到實際鍛煉的機會,這是造成他們自理能力差的重要原因。
3、嬌氣
嬌氣重,適應能力差,意志脆弱,在困難面前往往畏難而退、半途而廢,這主要是由於家長嬌生慣養的結果。
4、不合群
雖然很多研究不支持獨生子女不合群的觀點,但獨生子女的一個最大特點是「獨生」,不善於和別的兒童友好相處、團結合作,而只關心自己等容易形成孤僻性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視為獨生子女:
(一)本人十四周歲前被收養,養父母無其他子女的。
(二)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三)夫婦只生育一個子女,該子女以及該夫婦依法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棄嬰或兒童。
(四)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婦離異後,該子女經法院判決或協議由一方撫養並長期共同生活,且撫養方未再婚或再婚後未再生育的。